[公告] yeah66666 警告一次

作者: dragon327 (mumidragon)   2019-07-13 00:29:14
處置文章
#1T9rVZ9Q (SENIORHIGH) [公告] jeremiah81 警告一次
推 yeah66666: 樓上好了啦 別再秀下限了 07/12 16:10
→ yeah66666: 嘴不贏開始貼標籤囉 你又知道挺原原po的是親友團 證據07/12 19:58
→ yeah66666: 在哪啊倚老賣老幻想仔? 07/12 19:58
處置事由
對板友人身攻擊、挑釁,經被攻擊者本人來信檢舉。
引用板規
第三章:不當內容
3-1. 本章規範內容包含ID、暱稱、內文、簽名檔、推文。
3-2. 有下列內容者,初犯水桶3個月,再犯水桶1年,累犯永久水桶
3-2-f. 直接或間接對「人格」之侮辱、人身攻擊。
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得減免或不罰。(告訴乃論)
第五章:執行與申訴
5-10. 板主得依個案視情節輕重,並考量當事人狀況,以警告進行板務懲處,
其效力視為初犯一次,下次違反板規適用再犯罰則。
處置措施
一、人身攻擊部分不罰
(一)判定「秀下限」不構成板規3-2-f所謂對「人格」之侮辱
(二)「倚老賣老幻想仔」確實攻擊了david0426的人格,但從該篇文章推文可以
得知,yeah66666所稱的是david0426無端指出推文中有「親友團」,在此前
題下,由於公告文中的推文可受公評,又未超過「適當」的範圍,所以依板
規3-2-f但書不罰。
二、挑釁部分警告一次
(一)「秀下限」構成挑釁,但不致水桶三個月,依板規5-10警告
(二)「倚老賣老幻想仔」構成挑釁,但挑釁對象david0426有「識讀能力應該也要
納入學測科目之一」這樣帶有引戰意味的發言在先,所以依板規5-10警告
(三)合併為警告一次
申訴救濟
依本板板規說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一、與原判板主以站內信或其他站內合法形式(請勿用app私訊系統)進行溝通,
原判板主需於收到信件後72小時判定是否變更或維持原判決。
二、若對該溝通結論不服者,得以群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議討論,並得視需要進行暫時處分。
若討論時間需要超過72小時,則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
作者: hmenri (pologo)   2019-07-13 00:33:00
這些人要吵多久?
作者: david0426 (Damn鄭哥)   2019-07-13 01:05:00
版主我那句是對f大說的啦 因為他說我親友團 我請他再把推文看一遍 沒引戰意思 反而是我一直被他們幹譙 是說我也不懂原po都沒回應了 他們是在崩潰啥就是了
作者: yeah66666 (yeah)   2019-07-13 12:05:00
QQ
作者: firemm444 (444444)   2019-07-13 12:32:00
大家該散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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