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ngood (薛)
2019-01-25 18:51:45如題啊,小弟我覺得社會科第四題怪怪的ㄟ
題目(a)選項「雙方同居時出生之小孩,結婚後視為婚生子女」
應該是最正確的答案
但我想哦
既然都同居了,那麼這個爸爸不是一
出生就扶養她了,就認領了啊。認領
完了就視為婚生子女,那麼不就也
不能準正,因為準正的對象一定要是
非婚生子女。
所以說結婚後視為婚生子女是不是
有點不精確啊?畢竟結婚前就視為婚
生子女了
作者:
kkkk666 (三重彭于晏)
2019-01-25 18:53:00a錯吧
作者:
potatoes (potatoes)
2019-01-25 18:54:00A是錯的吧……?
作者:
NEYMARMA (太平內馬爾)
2019-01-25 18:59:00準正
作者:
home4129 (誰家玉笛聽落梅)
2019-01-25 19:00:00答案在哪 想看猜幾分
作者:
amdvega (++AMD☆Vega☆++)
2019-01-25 19:01:00民法1064 準正
作者:
atc22411 (AndLiing)
2019-01-25 19:05:00幹所以這題多少
作者:
amdvega (++AMD☆Vega☆++)
2019-01-25 19:05:00a
作者:
ErcH922 (果zaitn)
2019-01-25 19:07:00a吧,原po的疑問根本不存在阿,認領要提出,但沒寫到,而c綠帽就破解不是嗎
沒看到題目 但a是考準正吧…然後綠帽放在A不是也很尷尬ㄏ
作者:
ErcH922 (果zaitn)
2019-01-25 19:12:00@drsung48 所以準正完,要是綠帽就可以再次更改阿,只是a準正就是自動回推不是嗎?
作者:
rengood (薛)
2019-01-25 19:14:00認領不用提出啊,客觀上有扶養事實就好
作者:
rengood (薛)
2019-01-25 19:15:00認領要程序?同學們有念書ㄇerc大大也說錯了,如果客觀上不是他親生的,準正不會發生效力,可以參考林秀雄教授的書
蛤,你去看民法1065條吧,a不是生父的話就不是視為認領啦
作者:
maxhuang (年輕只有一次)
2019-01-25 19:19:00A吧
作者:
rengood (薛)
2019-01-25 19:19:00不是生父,哪來認領?你以為不是生父也可以認領哦
可是法律的訂定應該不會自動回推吧?不然確定不是親生的也會因此變成婚生子女欸,還是同居有法律上的意義嗎?
作者:
PGCHAI (走召糸及✩月巴ㄓㄞˊ)
2019-01-25 19:22:00先唸明天的好嗎,你現在在這裡討論也沒用,答案也還沒公佈,更不能向大考中心申訴,先滾去唸明天的科目重要多了,加油
作者:
LanceHaHa (Dubsteplife)
2019-01-25 19:27:00一二樓
作者:
w320230 (我不是A粉)
2019-01-25 19:28:00推樓上 謝謝你 不然我可能一直糾結
作者:
rengood (薛)
2019-01-25 19:38:00是生父,那就先認領了啊,同居然後10個月沒有扶養我不相信;若不是生父,不會有認領也不會有準正,完全不會是婚生子女
作者: chi1125 2019-01-25 20:31:00
A是對的
作者:
amdvega (++AMD☆Vega☆++)
2019-01-25 20:44:00原po你十個月哪裡來的?
作者:
rengood (薛)
2019-01-25 20:47:00從受孕到出生不是十個月?而且只要有餵小孩一餐就算認領(1065條1項後段
作者:
amdvega (++AMD☆Vega☆++)
2019-01-25 20:49:00而且也不一定有撫育啊 兩人同居時有了在生產前兩個月挺著大肚子結婚 就準正沒認領問題啊人還沒出生就撫育?民法權利能力不是始於出生?還是你要用第七條?
作者:
rengood (薛)
2019-01-25 20:56:00amd大,你可以看一下法律系的身分法書就知道,準正認領不需要已出生,也是實務穩定見解
作者:
amdvega (++AMD☆Vega☆++)
2019-01-25 20:58:00幹我真的錯了 胎兒真的可以用第七條 剛剛翻三戴跟林秀雄的書 還好期末沒考:D難怪有錯誤印象,我把上課時戴老師所說的不受婚生推定之婚生子女搞在一塊,但史上寬先生的親屬法論認為準正之對象不限於父母結婚前已出生之非婚生子女,其理由即是已因父母結婚而被準正,是否能成為這題比較沒爭議之理由呢?
作者:
sholia96 (sholia96)
2019-01-25 22:25:00事實上認領要生母提起強制認領之訴才會生認領的效力
是不是因為C後面的「不可改變其身份」是錯的如果生母提出婚生否認之訴就能改變其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