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改判 joeyhsu10/tracy3514 水桶2年

作者: littlebike (小摺)   2018-08-13 14:23:51
原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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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RRQ3CwC (SENIORHIGH) [ptt.cc] [公告] joeyhsu10 水桶90天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33911244.A.E8C.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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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019 m18 8/10 littlebike □ [公告] joeyhsu10 水桶90天,退文
改判事由
茲因板務收到板友來信告知,
使用者 tracy3514 疑似有使用分身帳號 joeyhsu10 於看板暫停發言期間發言,
用分身帳號規避再犯及累犯罰則,
經 #1RH6etCS (SENIORHIGH) , #1RRQ3CwC (SENIORHIGH) 宣判在案。
板務依循板規 4-1 ,向組務申請 #1RKUmOm5 (Uni-Service) 多重帳號查詢,
經帳號部於 #1RSHqI6X (ID_Multi) 判定為同一人持有,
故原判決 #1RRQ3CwC (SENIORHIGH) 應採再犯罰則,於本公告進行改判水桶一年。
另因使用者 tracy3514 , joeyhsu10 分身關係成立,
依板規 4-3 ,重新設定兩位使用者水桶一年。
引用板規
4-1. 經本看板水桶之使用者,於水桶期間使用另一帳號於本板發推文,
或水桶後使用另一帳號,規避再犯、累犯之罰則,
或為調查是否有使用另一帳號規避板規各款之配額者,
或其他板主認為有使用帳號在看板進行違規行為,
得由板主提請組務向帳號部提出多重帳號查詢。
4-3. 分身關係成立,皆依原判決之水桶日加上一年水桶,重新設定於同人所有之帳號。
處置措施
tracy3514/joeyhsu10 重新設定暫停發言兩年。
(註:雖帳號部裁定 tracy3514 帳號砍除,仍依上述執行板務處分)
申訴救濟
依本板板規說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一、與原判板主以站內信或其他站內合法形式(請勿用app私訊系統)進行溝通,
原判板主需於收到信件後72小時判定是否變更或維持原判決。
二、若對該溝通結論不服者,得以群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議討論,並得視需要進行暫時處分。
若討論時間需要超過72小時,則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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