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hjliao123/jay1234/Liveme 水桶7天

作者: littlebike (小摺)   2018-05-04 16:27:56
處置文章
1.
┌─────────────────────────────────────┐
│ 文章代碼(AID): #1Qvpvfhj (SENIORHIGH) [ptt.cc] Re: [問題] 清大原科vs政大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25104233.A.AE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 Ptt幣 │
└─────────────────────────────────────┘
> 48409 s 5/01 hjliao123 R: [問題] 清大原科vs政大法律
2.
┌─────────────────────────────────────┐
│ 文章代碼(AID): #1QvyueYn (SENIORHIGH) [ptt.cc] 實踐餐管vs世新觀光餐旅經?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25141032.A.8B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 48413 s 3 5/01 jay1234 □ 實踐餐管vs世新觀光餐旅經營組
3.
┌─────────────────────────────────────┐
│ 文章代碼(AID): #1Qx1Rudy (SENIORHIGH) [ptt.cc] Re: [心得] 觀補教業新銳“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25421816.A.9F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 48528 s 2 5/04 Liveme R: [心得] 觀補教業新銳“得勝者”有感
處置事由
因水桶處分均為水桶7天,合併於本篇公告,先以敘明。
檢視本公告處置文章 #1Qvpvfhj (SENIORHIGH) , #1Qx1Rudy (SENIORHIGH)
兩篇文章內文扣除引言字數,未滿20字且為一行文,
依板規 2-1-a 執行水桶處分。
另處置文章 #1QvyueYn (SENIORHIGH) ,
文章未分類,依板規 2-1-c ,執行水桶處分。
板務依板規 2-4 對於所有違反較輕微板規之板友,
原則上都會先寄信提醒改善,
然其給予改善的時間會視情節及看板狀態而有所變動。
板規是發文前就需要先閱讀,
有任何違反板規的文章也會有板友熱心推文提醒,
板務並沒有任何義務要寄信提醒,
使用者亦不能因不知規定或未寄信提醒而要求判決有所更動,並以敘明。
引用板規
2-1. 違反下列各項者,初犯水桶7日,再犯水桶1個月。
2-1-a. 內文須滿20正體中文字,且電腦觀看不得為一行,不含標點符號、簽名檔、轉錄
文章及新聞之原內文。但若為文章原作者,不在此限。
2-1-c. 標題不含標籤,需滿2繁體中文或4有意義英文字母。
處置措施
3位使用者均暫停發言7天,以上處置文章刪除。
申訴救濟
依本板板規說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一、與原判板主以站內信或其他站內合法形式(請勿用app私訊系統)進行溝通,
原判板主需於收到信件後72小時判定是否變更或維持原判決。
二、若對該溝通結論不服者,得以群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議討論,並得視需要進行暫時處分。
若討論時間需要超過72小時,則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