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台北大學 法律系 三個組差異

作者: Fairytale327 (倒數計時)   2018-03-01 21:07:02
嗨,剛好看到有學弟妹在問台北大學法律系三個組的差異,原本想用推文的,但想說方便日
台北大學法律系三個組的差異只差在選課的學分計算
法律系畢業學分的結構是
校內共同必修+通識學分+系上必修+選修+「各組任必修」
1.校內共同必修:英文體育國文(刪除歷史,新學年歷史不是共同必修,算入通識六大領域
2.通識:不解釋
3.系上必修:三個組共同一定要修的課,例如民總、憲法、債總等。
4.選修跟各組任必修一起講:
除了系上必修以外的課,其他法律系開的課
會根據你在哪個組而分別為選修課程或任必修課程
(當然也有課是對所有組而言都可以是任必修學分的,後面舉例)
組任必修須修20學分、選修須修42學分
舉例來說有一門課叫會計學
以財法組來說他是任必修,而對另外兩組而言就是選修的學分。
另一例是民事訴訟法,對三個組來說都算入任必修的學分裡。
各組的任必修不太一樣,個人比較喜歡的課剛好都是財法組的任必修,所以任必修超好湊滿
另外,若任必修的學分已滿,則多餘的學分會自動算入選修學分。
*另經板友提醒,組任必修影響選課分發。
分組的差異大概是這樣,簡單來說就是學分算法的問題啦,並不會因為組別不同而有修課限
以上,如果有錯誤請告知XD
希望有幫到有疑問的學弟妹,祝順利上榜。
作者: marshmallowH (珊)   2018-03-02 04:32:00
現在必修沒有歷史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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