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被班導故意刁難

作者: acbwanatha (小傑富力士)   2017-11-25 16:46:47
※ 引述《Bearr3z (Bearr3z.:))》之銘言:
說真的。被告也沒有什麼,
反正學生的時間很多,上上地檢署而已,
增加人生經驗,
我覺得最多也就不起訴處分,
告的人可能還會被檢察官說浪費司法資源。XD
(為了這種小事就要開個案件,他們心裡也是點點點。)
導師會這麼說也許就是欺負你們沒有法律的常識
還有很少的人生經驗,
不過話說回來了,既然有同學想要對抗老師,
大學何不選擇法律系,
這樣子可以發表意見又能夠自保。
就我個人的法律常識來說,
這內容哪裡有叛國罪?
世界上沒有不會滅亡的國家,好不好。
他比較能夠告的也許最多就是妨礙名譽而已,
但是我覺得也告不成啊!
說他的任期到哪個時侯,這哪裡會構成汙辱嗎?
作者: jesuschristo (嗯)   2017-11-25 17:04:00
高三生哪裡時間很多了..
作者: DutchLord000 (竹園岡荷蘭王)   2017-11-25 20:40:00
讀法律 當法師
作者: roastchicken (咕咕咕)   2017-11-26 13:58:00
為什麼會出現假扣押 他是欠多少XD另外這確實沒有構成內亂外患罪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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