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今年指考英文科作文分享

作者: afflic (afflic)   2016-07-16 11:53:34
借原PO這篇文章
剛好來談一談英文作文好了
其實我個人認為啦
英文作文比中文作文好寫多了(但要拿高分一樣都不容易就是)
因為英文作文很重邏輯性
這點我看很多學校老師,甚至是高中英文補習班老師
好像都不太強調
但是去看看那些英文檢定考試的補習班
一些作文跟寫文章的架構被訓練過後
才會知道原來英文作文這麼有架構跟邏輯性
在這邊就稍微簡介一下就好
畢竟真的要全講,也是一門學問@@
首先,英文作文大致上分成三段 - 破題、陳述、跟結論
破題:第一段就直接了當做開頭,說明你今天的論點是什麼
陳述:通常舉兩到三個例子做支持
三個例子會比較好,每個例子的內容可以稍微少寫一點
兩個例子的話,每個例子的支持內容就要很豐富
重要的是,每寫完一個例子,最後都要下個小結論
結論:其實沒什麼,就是把前面的東西重新講一遍做個總結而已
多看一些英文報導文章or原文書
就會發現歐美人寫文章真的都是照著這些架構下去寫的
但是這些東西到我大學畢業補托福以前都不知道 = =
: ※ 引述《fakeID (分身帳號。)》之銘言:
: 感激大家對我英文作文的肯定,我大概講一下我寫文章的想法,然後如果可以,真心希望
: 可以幫到一些版上的大大。
: 我想先針對推文做些回應,下一篇再講我自己的構思技巧:
: 1. 我很少用難字;
這點同意
用自己習慣的字而不要故意用難字
不然用錯字會很怪
: 2. 如果可以,我文章短短就好。
這點看狀況
原則上還是200-250字左右會比較受青睞
不到200字你就要寫得非常精闢才行
不然通常支持論點的東西會不太夠
(考試都會跟你說寫120-150字根本都唬爛,高分示範作文幾乎都兩三百字...)
: 針對難字,有很多老師非常喜歡用代換字:把簡單的字用難的字代換。比如說,many改用
: numerous或plentiful、although用despite the fact that,或是about(有關於)太常
: 見所以改regarding,而about(當大約時)改用approximately一樣。
: 以前我也覺得這樣好酷!但是直到有一個英文真強者的老師跟我說:「你的文章文法通順
: ,但是看了很不自然。其中原因就是這些字的替換。」他知道我因為其他老師說「這些字
: 太簡單,改用有『質感』的難字」時,他氣炸了。他說:「搞什麼啊?美國人寫作文都沒
: 那麼給掰,你在給掰什麼?」講完就拿一篇報紙內容給我,接著就把所有可以替換的字都
: 改成那些「有質感的難字」。結果是那篇文章看了會讓人很不舒服。
: 所以,寫文章沒必要用難字,可以的話,要用自己習慣的字。就像老外寫中文文章,沒事
: 把整篇文章的中文寫成難字(比如說,「刪除」改成「芟夷」之類的),那我們以中文為
: 母語的人也會皺眉頭。
跟前面一樣,重點是你要熟悉你自己的用字
老美絕對是很愛換字的,因為常用的字就那幾個
同樣的字一直出現,人家絕對認為你很弱
(像什麼however, nonethelesss, nevertheless這種字,我也不喜歡用後面兩個,
但是一篇文章中一定會出現很多次這種轉折語氣啊,不得不換字)
換字&鍊字的極致
在寫英文履歷的時候最明顯…
: 那文章要多長呢?我以前也是覺得非得250以上之類的,表示自己很強啊!所以我就開始
: 寫日記,然後把每篇日記當週記寫。
: 但是分數都不高。
: 直到有一次我到書局亂翻英文翻譯跟作文書籍,看到一本書,該書作者(名字我忘了QQ
: )恰好在大考中心當過英文科召集人,在序中說了讓我驚醒的一句話,大概是這樣的
: :「到底學測指考英文作文要寫幾個字呢?是120、150、180還是200呢?其實只要結構完
: 整,每句話儘量都切入要點,就算只有100字長度的英文作文也是一篇佳作。」
: 所以,除非「每句話都是重點」,不然文章其實不該長。
理論上是這樣,但實際上很難做到
古人寫詩也寫一點點字而已呀,但一般學生又不是專業詩人或作家
除非每句話都很精練
不然200字以下要有完整的論述
真的不容易...
(而且算了一下你寫的這篇,其實也超過200字了)
: 在學測指考那樣時間如此壓縮的狀況下,出題本意理當不是看誰寫的文章長,短文就是應
: 該每句話都是重點。以下這篇我每看必流淚的短文,就是屬於這樣的神作:
時間倒真的是一個大問題
一般一篇架構完整的英文作文
加思考、寫字的時間
我至少也得花上30-40分鐘...
只能說選擇題真的要寫得很快
不然這種考法
大家拼速度之下很難寫出好東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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