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俄羅斯新法要求提供虛擬(數位)產品的外

作者: wonki1673 (ss1673)   2017-01-20 09:37:07
來源:http://bit.ly/2iQ3ORV
俄羅斯新法要求提供虛擬(數位)產品的外商繳18%商品稅
2016年七月由普京簽署《Nalog na Google;谷歌稅》的俄羅斯新法
於2017年1月1號正式上路。
該法要求所有向俄國市場提供虛擬(數位)產品的外商,
從今年起逐月支付商品增值稅18% (VATS)。
外國企業需在俄羅斯稅務機關進行註冊,並於每月25號前主動繳交稅款。
若外商在俄羅斯設有分公司或辦事處,無論與母公司之間有無相關協定,
其均有繳稅的義務。
該法賦予俄稅務機關對外商公司稽查是否按規定繳稅,
以及向負責轉帳的金融營運機構、通訊機關或其他單位查閱相關資料的權利。
若企業未按規定繳稅,除了罰款之外,還要加計利息。
受該法規範的數位商品包括:
1.程式或資料庫的使用權 (包括線上遊戲、或從網路下載遊戲到自用電子裝置上的服務)
2.電子書與電子資源(圖片、音樂、音效模擬),
包括提供其遠端使用權而非所有權的服務。
3.以數位形式提供之服務、如刊登廣告、商品、工作或產權採買或銷售訊息的服務。
4.透過資通科技為買賣方提供聯繫與簽約方面的技術、組織或資訊協助的服務。
5.透過網站提供搜尋、數據統整、股市即時報導與機器即時翻譯相關服務。
不受該法規範的項目:
提供透過網路販售實體商品的服務。
具實體包裝的遊戲軟體、資料庫與其他程式。
透過電子信箱提供的諮詢,以及連網的服務。
影響對象可謂相當廣泛,包括在俄國市場銷售數位產品的外國企業;
其中主要是透過知名網路平台販售數位產品的企業,
如蘋果的iTunes、AppStore,谷歌的Google Play和全球最大遊戲銷售平台Steam。
台灣許多開發並向俄羅斯出口遊戲軟體(如手機遊戲)的企業也包括在內。
谷歌稅本質上屬於間接稅,也就是企業將透過漲價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許多外商企業均做了因應措施,但立場各異。
大多遊戲產業僅宣布將遵照新法納稅,而不願透露是否將增加成本反映在漲價上。
包括Xbox家用遊戲主機生產商的微軟(Microsoft)、
PS系列遊戲主機生產商的日商索尼(Sony)、
美國大型遊戲開發商Activision、Blizzard、Take2和 EA Games等,
法商Ubisoft乃至於PC遊戲銷售平台Steam。
部分企業宣布將在俄國市場調漲產品售價,
如AppleStore, Google Play商店的軟體價格預期將漲價10~15%不等。
日商Nintendo也打算就特定產品漲價20%。
也有企業則強調將維持現有價格,但卻未說明將如何彌補成本增加,
如美國的線上影音服務Netflix。
該法訂立目的,在於平衡俄國和外國網絡產品企業的競爭條件。
有俄國會議員表示,它還會為俄羅斯帶來100億盧布的額外收入。
在市場機制的規範下,它不會導致俄國數位產品的價格飆漲。
許多專家認為,該法於細節和實踐上均存在問題,因此今年應會作為磨合期。
問題如沒有考慮軟體分類、缺乏對外商宣導或強制其進行註冊和納稅的辦法
(特別是許多在俄羅斯沒有據點的外商企業)。
外商在俄稅務機關註冊納稅人程序與國籍定義辦法皆有不清楚之處。
此外使用外國平台販售數位產品的俄羅斯企業可能反受該法規範,
考慮到出口商品增值稅,這些俄國企業可能被迫要繳兩次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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