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跑劍中劍時請注意安全

作者: APPLEin5566 (五股張東健)   2015-10-24 12:28:49
今天早上本想說下雨不去跑
最後還是被朋友挖起床去跑
說什麼風雨無阻
沒想到悲劇就發生了= =|||
有跑劍的都知道 要注意 單車 車 狗
其實最危險的是機車.....
反正回程在鄭成功廟附近
竟然有幾臺摩托車在競速.....下雨天耶...
果不其然 在2~3臺過了沒事 後面幾臺就摔了(總共應該有10多臺)
我們一行3個人 看到有在競速的 我們就直接變步兵了
沒想到還是被撞了........
後面4臺其中一臺摔了 當然4臺全撞在一起
我走在最外面....就被滑行的摩托車撞了
我雖然看到摔車有跳開 不過整個右腿還是被撞個正著......
我人應該說飛起起來 還是撞翻了 轉2~3圈有....= =
躺在地上只覺得 幹.....好痛
當然當場叫救護車了 馬的
幾個屁孩在競速 自己摔死 也不要害別人
大家以後去跑劍時 看到幾臺摩托車並行時 請再跳遠一點
警察來處理時 幾個屁孩還一付嘻嘻哈哈的樣子 真的很想走過去給他們幾拳
照過X光還好沒骨折
明明早上6點跑 搞到現在才回到家.....
感覺整個右腿 不是我的 (應該是大腿被撞 )
掯撞我的還是BWS勒
作者: jason1967221 (024jason)   2015-10-24 12:32:00
安全第一
作者: jamesyu545   2015-10-24 12:46:00
北七屁孩 智障
作者: smallpor (peggy)   2015-10-24 13:15:00
小屁孩真的很扯!泰山小心啊
作者: yttytt (時間從來只留恨,不留人)   2015-10-24 13:17:00
你還是得休息兩個禮拜以上在跑, 免得得不償失…
作者: areco (有沒有)   2015-10-24 13:33:00
保重...屁孩太可惡叫他們賠
作者: Ryan908 (Ryan)   2015-10-24 13:41:00
告他們過失傷害 (不要和解), 應該就笑不出來了.
作者: a1121210 (蔗蝦餃)   2015-10-24 14:26:00
一定要弄他們公共危險
作者: ArSaBuLu (阿薩不魯)   2015-10-24 14:33:00
感謝提醒 還以為劍南路的單車狗已經夠恐怖了
作者: aouon (Kuun)   2015-10-24 14:36:00
明天應該會瘀青,真的如四樓所說,要休息兩星期左右。
作者: stratford (浣熊君)   2015-10-24 14:45:00
劍南路某些路段真的頗窄,小心為上
作者: koyi (koyi)   2015-10-24 14:59:00
死屁孩…祝A大早日康復
作者: kuraki7up (嘻嘻)   2015-10-24 15:27:00
屁孩那麼早起喔,連早上都不得安寧
作者: email5566 (真˙阿湄五六)   2015-10-24 15:28:00
!!!!蘋果大QQ
作者: hhh1234321 (3h)   2015-10-24 15:30:00
樓上...... >/////<
作者: email5566 (真˙阿湄五六)   2015-10-24 15:35:00
我們團每周也會跑一次劍南山 而且是晚上
作者: hhh1234321 (3h)   2015-10-24 15:35:00
恭喜總三...... >//////<
作者: email5566 (真˙阿湄五六)   2015-10-24 15:36:00
還以為那裡有軍營會好一些沒想到有這種誇張的事!!!
作者: jcx (回到最初的感動)   2015-10-24 16:00:00
不和解,告,走法院,被撞這一下可能多年的努力全毀,決對不能姑息!
作者: xazk   2015-10-24 16:03:00
鄭成功廟還是快速通過比較好。。。因為那是。。。
作者: cyr1216 (香吉士)   2015-10-24 17:14:00
真的很欠揍,原po保重身體
作者: abcde509 (喇牙)   2015-10-24 19:28:00
告傷害罪吧,惡風不能囂張
作者: joseph860504 (巴巴巴巴巴巴巴巴)   2015-10-24 20:47:00
走法律途徑給他們一點教訓 辛苦了
作者: ifay (⊙﹏⊙* 懦夫救星)   2015-10-24 21:09:00
屁孩:我會叫我爸媽處理 你不要雞雞歪歪
作者: ManInBlack (阿闕)   2015-10-24 21:09:00
當兵時蠻多同僚玩車 覺得有軍營會好點是有甚麼誤會XD
作者: ainge (走る!!)   2015-10-24 21:09:00
保重~
作者: willie2317   2015-10-24 23:02:00
祝A大早日康復
作者: an123456781   2015-10-25 00:56:00
警方才有司法權 軍方沒司法權 有軍營不會比較好當然如果是30年前的警總時代話 那當然比較安全 囧
作者: dogdudu (yi)   2015-10-25 09:26:00
告傷害罪要有驗傷單,快去開驗傷單.
作者: t141256 (lighting)   2015-10-25 09:42:00
祝早日康復><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5-10-25 12:39:00
衰爆了!飛來橫禍
作者: stratford (浣熊君)   2015-10-25 13:13:00
警總時代比較安全?是比較濫權吧
作者: an123456781   2015-10-25 14:02:00
樓上不要曲解我的意思 ... 我只是說那時候軍營旁因為軍方有司法權(先不論是否正當...) 所以較安全我可沒說警總時代比較好
作者: stratford (浣熊君)   2015-10-25 16:19:00
呃,抱歉是我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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