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斑馬線有人皆須停讓暫緩實施 交長:太嚴苛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23-06-22 09:39:01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6220019.aspx
斑馬線有人皆須停讓暫緩實施 王國材:太嚴苛 26日討論新方案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2日電)
警政署昨晚說,30日起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駕駛都要停讓。不過,交通部
長王國材今天表示,這是討論方向之一,但太過嚴苛,下週將朝「行人已在近端駕駛須
停讓」進行討論。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16日預告修法,未來只要是不停讓行人、拒絕攔檢稽查和
逃逸、一般道路裝載散落物掉落等6項違規,除罰款外,將強制接受道安講習,新制預
計6月30日上路實施。
針對近日跨部門共識訂定「路口不停讓」取締新措施,只要行人綠燈穿越斑馬線時,不
論距離遠近都要讓行。警政署昨晚證實表示,將由交通部發布,預計6月30日施行,近
期將加強相關宣導。
不過,交通部長王國材昨天緊急與內政部長林右昌、警政署長黃明昭溝通討論後,決議
相關政策將暫緩。
王國材表示,有關「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規定,是警政署與交通部討論執法依據
方案之一,但是因為太過嚴格,雖保護行人,但是影響車流順暢甚鉅,經與內政部、警
政署討論暫緩實施。
王國材說,26日會就另一方案「行人已在近端駕駛須停讓」進行討論,研擬保護行人執
法依據。至於新方案是否會在30日上路,王國材表示,同樣在26日會討論上路時程。
(編輯:黃世雅)1120622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23-06-22 09:42:00
老實講原方案太智障了,台灣大道那種寬度是要怎麼看又不是有廣設行人庇護島...真的搞下去就是跟以前一樣,法律比誰都嚴,執行比誰都寬,因地制宜滿街跑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23-06-22 09:46:00
原本方應應該是警政署主導 所以會偏嚴格是正常但就沒想到基層是否能落實執行 所以交通部長才喊停
作者: AirCondition (MJ<<<冷氣)   2023-06-22 10:05:00
提這個方案的腦袋根本有問題,沒過過大馬路?
作者: WongTakashi (善良之喵)   2023-06-22 10:13:00
如果碰到樂子人故意站在斑馬線頭尾的車輛就不用過了
作者: ultratimes   2023-06-22 12:29:00
只支持原方案,不能接受任何妥協
作者: jcwang (抱殘守缺)   2023-06-22 12:35:00
所以是警政署腦門一拍決定的嗎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23-06-22 12:42:00
逆風本就孤獨呀....
作者: rockocean (大膽刁民)   2023-06-22 13:55:00
這鳥政策會讓右轉車輛等行人等到變紅燈右轉
作者: NiChu (氵尼~~魚禾火~~)   2023-06-22 15:29:00
只有我覺得這玩意根本是交通單位VS警政單位兩邊在互搞嗎?交通單位→道路工程規劃不良;警政單位→取締困難;結局放爛其實斑馬線好好畫,黑+白一組=1m 就可以做為很好的比例尺了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23-06-22 18:12:00
警政署腦門一拍能搞出這東西的話,我覺得應該要推行的新法反而是官員要一年一驗智商,不合格者勒退
作者: WongTakashi (善良之喵)   2023-06-22 21:49:00
有人認為交通部事先也有參與 但發現被罵翻後就說是警政署自提的
作者: mattc123456c (Matt Zhuang)   2023-06-22 22:40:00
3E的工程真的該砍掉重練了
作者: BFer (AS)   2023-06-23 08:40:00
凹大濕不意外
作者: ctkp (艾登)   2023-06-23 10:54:00
大路口一定要行人第三時相啦,不然車子塞到爆
作者: STORMSQ (STORMSQ)   2023-06-24 15:53:00
等等等等,這個的會議不是你交通部主持的嗎?你王好意思通通推給警政署當不沾鍋喔?是不是見風向不對就趕緊背刺啊? 4月的會議調出來啊
作者: auction88 (auction)   2023-06-24 18:06:00
多幾個字 無號誌行穿道不就解決了嗎無號誌行穿道都沒在讓的 看到人還加速綠燈右轉一直都不是問題這個法還有一個重點是綠燈左轉在行穿道撞人結果輿論都是在綠燈右轉塞爆 實在很好笑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23-06-24 21:58:00
因為這立法問題太明顯,被圍著打不是天經地義嗎修正一下不就好了....立法嚴苛執法困難最後搞到因地制宜 是最糟糕的結局因地制宜完全破壞了法律的明確性 變相鼓勵用路人違法
作者: justempty (帥到沒朋友)   2023-06-25 02:48:00
這種政策除了決策者以外的人都覺得很奇葩吧,要怎麼才能想得出來這種政策?
作者: auction88 (auction)   2023-06-25 18:51:00
怎麼會奇葩 你真的有走在路上 會覺得這樣才是正確的在台北的大路口綠燈右轉 其實已經接近這個執法標準https://i.imgur.com/n0czYsO.jpghttps://i.imgur.com/5yMpeLy.jpg你執法標準一樣擺爛 就繼續車禍當兒戲就好了會被撞就是駕駛完全沒意識到行穿道有人還是你要規定行穿道有人不能左轉 右轉的話沒關係?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23-06-25 20:18:00
我看不懂你在執著什麼,有問題的點改一改在推不就好了奇耙是事實,問題明顯也是事實,改一下就好了啊比方說「有實體分隔的路中間,以實體分隔為準」之前的「三根枕木紋」其實也是夠明確的標準,如果覺得標準太寬鬆,那應該再定義一個明確的標準才是
作者: auction88 (auction)   2023-06-25 21:01:00
三根枕木紋 就是 我覺得我不會撞到 從路人前面掃過去大家都會騎車 不想讓的時候心裡都是這樣想的騎到一半還要雙腳踩地板等你過去多累1個車道大概也就3根 2個車道就是行人在外線時候 我內線可以不讓 實務上我每天在過5線的馬路 一亮綠燈警察就直接擋住右轉車流了。 即使我在對面.一樣是擋住. 然後人都走完才放綠燈右轉。左轉也一樣,大家都在線外等,完全不會碰到枕木紋,人走完才會從人的後面過去. 這就是有警察在的時候的路口秩序。無號誌行穿道也一樣有鴿子在都會停 超過三根也一樣停
作者: Tahuiyuan (mata)   2023-06-26 16:51:00
有實體分隔島或庇護島的路口認定最近一個分段,否則凡有行人預備或正在經行穿道橫越道路,須停讓行人直到其走完全程,即被罵翻的上個版本針對實體分隔島及庇護島的修正版,這才是已開發國家需要的明確規範。
作者: auction88 (auction)   2023-06-26 21:27:00
遺憾的是有警察站崗的路口就是現在嚴苛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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