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心得抄錄自陳俊,「臺灣道路發展史」(臺北: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986年)
1.公路縱貫線
1916年始統整命名縱貫道。日本時代路線是基隆到屏東,其中臺中段繞經豐原、臺中以接
王田。路寬基準平地8間(14.4公尺),山地6間(10.8公尺),橋樑3間(5.4公尺)。(
P225)。
2.國道1號:據1969計畫概要(P368)
(1)支線三條,分別連接桃園機場、小港機場、臺中港。[實際只建第1條]
(2)設計時速,平地120公里,丘陵100公里。[但啟用初期只開放90公里,P380]
(3)車道設計,雙向8車道重慶北路至林口,6車道松江路至重慶北路、林口到南崁、楠
梓至鳳山,其餘4車道。[但啟用初期多段減少車道,P378]
3.中橫(台8,P460)
初闢時路寬基準:堅石地段4.2-4.5米,一般地段4.5-5公尺,橋4公尺。
ps.這與李瑞宗說的基準不太相同。
4.麥克阿瑟公路(臺北-基隆,P484)
1964年編台5,後編進國道。計畫4線道,因經費僅先建2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