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大生堤外道路騎車飆速撞死 判賠180萬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8-26 10:20:29
男大生堤外道路騎車飆速撞死 法院判賠180萬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919418
2016-08-25 19:53 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陳姓男大生3年前到新北市永和區環河西路堤外道路幫友人試乘改造機車,撞上紐澤西護
欄重傷不治,陳父提告國賠1446萬餘元;新北地院認為現場誤畫直行標誌、誤放護欄,且
無警示燈,確有疏失,新北市高灘地工程處應賠償603萬元,不過陳試車時速高達93公里
,要自負7成責任,今天判決國賠180萬餘元。
判決指出,2013年11 月7日深夜,20多歲的陳姓男大聲到永和區環河西路堤外道路,試騎
許姓友人改裝的機車;當天第2次試騎時,陳突然加速騎上人行道,撞上紐澤西護欄,整
個人飛出去、掉落地面後死亡,安全帽幾乎被撞裂成兩半。
陳是家中獨子,陳父提告指出事發地點人行道誤放紐澤西護欄,燈光昏暗,又沒有放警示
燈號,加上該道路只能右轉進停車場,地上卻畫了直行標誌線,認為管理單位新北市高灘
地工程處有過失,應賠償喪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等。
新北市高灘地工程處出庭指出,該地點照明良好,且護欄有裝警示燈,認為是陳飆車才導
致肇事。
新北地院將全案送鑑定,透過監視器畫面,推算出事發時機車時速應有93.74公里;除了
人行道多放了紐澤西護欄,從處理員警拍攝照片也可看出,護欄雖有警示燈,卻沒開啟,
又承包商事後塗銷該處的直行標誌線,可見當時多畫了直行線。
法官認定新北市高灘地工程有管理疏失,原本應國賠603萬餘元,但陳超速又忽視路況才
是肇事主因,應負起7成責任,判決只要國賠18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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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jeAXfDOBxqc
當年的新聞影片(中視)
http://news.tvbs.com.tw/entry/510027
當年的新聞影片(TVBS)
從TVBS報導認為該處道路車道縮減前依然標示直行指向線不當,
新北市政府則表示該處非普通雙車道,而是進入停車場前增加的車道。
https://goo.gl/I08kOp
事發1年4個月後(2015年)的街景
增加速限40標線、區分直行車道與右彎專用車道
裁判書:
請上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查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重國字第8號」
重點
1. 車道標線標示直行與右轉併行,與駕駛人騎上人行道有因果關係
2. 擺放人行道上的紐澤西護欄,雖設有警示燈,但於黑暗時並無運作之跡象
3. 該處無速限標示,亦即速限50公里,駕駛人車速約93公里,最低也有85公里
4. 經過該處第2次才發生事故。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6-08-26 12:37:00
試車到九十幾咧,死了真溫馨
作者: ting445 (PPTTTTTT)   2016-08-26 14:11:00
93公里.....玩命關頭嗎
作者: hjhj2005 (泰山莖乘五)   2016-08-26 14:31:00
人不要臉要國賠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6-08-26 17:02:00
推樓上 愛飆車 出事還可以合法A政府一筆錢 這種制度超好賺的 應該要廢掉國賠制度才對。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6-08-26 22:46:00
我倒是持相反態度,該國賠的賠給他是沒問題的但是相反的,違法飆速造成該處問題,比方說路行得調整造成額外吊掛工程甚至救護費用都是因為飆速造成既然賠償三七分,也請家屬賠償新北損失的七成撞得血肉模糊造成救護人員陰影 出勤費等等 一筆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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