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若安全非首要那公司化為啥?立委警告別為

作者: jout3502 (小熊)   2022-05-03 20:56:07
記者:薛孟杰2022-05-02 12:14
交通部長王國材日昨視察台鐵東部各車站輸運時,台鐵工會台東分會理事長張博翔當面直言,台鐵公司化不能與安全畫上等號,王國材則反嗆,「如果安全不是最重要的,我為什麼要做這麼多?」,雙方互槓下,火藥味爆表。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則指出,立院交通委員會日前在民進黨立委人數優勢下,表決初審通過交通版的台鐵公司化條例,但針對「安全」「員工權益」及「台鐵土地資產處份」等關鍵條文全數保留,引發台鐵工會大動作抗議,朝野也即將針對保留條文協商。
林奕華說,她曾提案要求交通部,即使日後台鐵公司化,台鐵新公司要處分資產仍須受到現行「國產法」管控,500坪以上國有地不准賣給財團、台鐵公司若要賣地須由國產署依法拍賣(不能台鐵自己賣),但交通部長王國材強烈反對,綠委最後也封殺她的修正案。
她因此表示,王國材與台鐵員工對嗆,若非為了安全為何要推公司化?但是消基會已經質疑,現行公司化條例內容,安全條款相當不夠,她寧可「真心期待」王國材部長推動公司化是以「台鐵安全」為優先目標,而非如台鐵工會質疑,要讓台鐵500坪以上大面積土地資產,儘速脫離國產法掌控,日後台鐵董事會想賣、只要交通部點頭就OK,國產署、立法院以及台鐵基層員工都無法管。
林奕華指出,台鐵目前所有資產都受國有財產法約束,政院之前也已經修正鐵路法,同意台鐵有限度的活化利用,但政院卻又在台鐵公司化條例草案中明訂未來可處份(包括賣斷)台鐵資產。讓她不禁想問,台鐵現在沒有公司化,不賣地也是正常營運,而未來台鐵公司化後,仍由交通部百分百獨資經營,為何台鐵只是「移轉」一間新公司,處份土地資產就不必再受國產法約束?也難道外界會有許多陰謀論。
林奕華建議,現行「私立學校基金設置條例」規定政府或民間可以捐地興建私立學校,但禁止處份(賣地),私校僅可使用孳息(利息)營運,他認為類似方案應是台鐵公司化後,現有龐大土地資產管理可採取的方式。她主張,未來台鐵資產不論出租或設定地上權、BOT活化都沒問題,但就是禁止賣斷給財團。
雖然王國材曾向林奕華解釋「現在國有土地都已經不大處份(賣斷)」,但林奕華卻當場糾正王國材,500坪以下的國有土地正不斷被出售中,國防部許多500坪以上的大面積國有地,產權被內政部住都中心取得後,也規劃透過都更、拍賣換錢,哪有什麼「現在國有土地都不大處份」的情形?
林奕華並表示,行政機關近年用各種名義相繼成立「行政法人」、「財團法人」或者「推動國營事業公司化」,不斷遭到質疑,其實是為賣「大面積國有地」不斷開巧門,因為最後立法院完全管不到。她因此呼籲,不分朝野立委都有責任在審查台鐵公司化條例時「守土有責」,別讓歷代政府與台鐵人守護下來的龐大土地,未來一筆筆的便宜賣給財團。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台鐵公司化條例全數排除國產法限制,台鐵局日前發布新聞稿澄清,也是用「台鐵公司未來由政府獨資經營,土地及房屋處分須經董事會審議、並報請交通部核定」等理由,指台鐵不會輕易賣地。但鐵路工會卻堅持,台鐵公司化後的土地資產應留在台鐵,而非目前交通部規劃的,大部分交給償債基金、少部分留在台鐵,卻都能拍賣
也由於交通部、臺鐵局、臺鐵工會及朝野立委都高度關切台鐵公司化後的龐大土地資產處理,但主張卻明顯南轅北轍,又攸關「土地正義」及台鐵新公司未來營運,預料也將是未來立院協商台鐵公司化條例時的攻防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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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n51320 (貝貓道)   2022-05-03 21:02:00
作者: andbu558 (壞壞的黑狗)   2022-05-03 21:33:00
好像財團很可惡,但財團就是有辦法賺錢啊,財團也僱用很多人,台灣人的電信、百貨公司、高速公路休息站也都財團經營的也不會比台鐵經營爛啊。
作者: timmyhsu2 (提米)   2022-05-03 22:01:00
台糖也自己賣呀幹嘛台鐵就不能自己賣
作者: gigihh   2022-05-03 22:13:00
軌道運輸的特性之一就是固定成本非常高,因此靠賣土地來賺錢其實並不是很好的方式,因為土地賣完了利潤就沒了,比較好的方式應該要像日本JR那樣,土地留在自己手上,但可以設定地上權等方式處理這樣也能夠讓喊了多年的TOD的目標能夠更往前一步,精華區的車站附近可以做多目標使用,甚至如果能夠要求新建建築物的時候能和車站連通那就更好了
作者: Tavasa   2022-05-03 22:29:00
同樓上,土地賣給財團,以後賺的錢都是財團的,臺鐵看財團賺就會飽膩,安全明顯就只是口號,一點具體的論述都沒有,倒是土地著墨不少,這個部長事情是做不少啦,但跟安全無關。
作者: dosoleil   2022-05-03 22:39:00
最理想是台鐵把土開分割子公司 再不行出租地上權也還行
作者: Erichartman (阿爆)   2022-05-03 22:42:00
土地分完就放給他爛了 安全誰理你
作者: Terrykho (那個那個)   2022-05-03 23:18:00
所以公司化訴求安全在哪?看來都只是覬覦土地嘛
作者: jk189 (掃地憎-法號兩津)   2022-05-03 23:25:00
現在xx黨的公司化草案就是在打土地利益這塊大餅的主意,等利益分完了誰還理你台鐵?便當賣的好比較重要
作者: miname (>.<)   2022-05-04 01:05:00
不公司化會比較安全?工會想要適用勞基法放5/1,那就讓他們適用勞基法吧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2-05-04 07:09:00
樓上胡扯什麼,不用公司化現在也適用
作者: itsawar99 (7788)   2022-05-04 08:09:00
樓樓上根本在狀況外
作者: hgame   2022-05-04 09:43:00
現在就適用勞基法了
作者: miname (>.<)   2022-05-04 10:34:00
公務員不適用勞基法。
作者: fjm01207 (艾爾)   2022-05-04 10:36:00
樓上 台鐵是公務員兼勞工身分 適用勞基法喔
作者: a19851106 (雪特)   2022-05-04 10:42:00
台鐵也有不是特考的員工
作者: Metro123Star (MtSt)   2022-05-04 10:49:00
請補完整標題
作者: ednuta ( )   2022-05-04 10:58:00
七千次的大學長還搞不清楚狀況 笑死
作者: d2241400 (Ahao)   2022-05-04 11:01:00
還在不適用勞基法,都什麼時候了
作者: miname (>.<)   2022-05-04 11:56:00
看前面幾樓嘴臉就知道台灣工運為啥沒人支持了
作者: rail02000 (台中2B月台)   2022-05-04 12:12:00
如果土地移交其他單位,就明文規定只租不賣、台鐵公司分紅權利金;台鐵自行開發,就成立專業部門招攬專業人士幫忙吧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2-05-04 12:15:00
連台鐵公務人員兼具勞工身分都搞不清楚,還敢大放厥詞,比較丟臉的不知道是誰台鐵有沒有人支持跟某人有沒有搞清楚法律規定是兩回事
作者: miname (>.<)   2022-05-04 13:05:00
恭喜樓上幫台鐵工會增加一個敵人
作者: ultratimes   2022-05-04 14:06:00
台鐵是公務人員兼勞工,但有義務衝突時應以公務員為優先身分吧?而不是以勞工為優先身分不可能當有權利義務衝突時都給你選權利那邊相反的,權利義務衝突時應以義務優先才對吧?
作者: jht (昕澐小仙女快出現)   2022-05-04 15:08:00
於法應該是擇優認定。
作者: miname (>.<)   2022-05-04 21:47:00
勞基法84條,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其有關任(派)免、薪資、獎懲、退休、撫卹及保險(含職業災害)等事項,應適用公務員法令之規定。但其他所定勞動條件優於本法規定者,從其規定。不是全部都擇優認定我很期待前面酸民完全適用勞基法的一天最好學JR民營化,之後把賠錢路線拆給政府成立台灣鐵路管理局接管,就剩下本業便當店了,這樣我要買十張股票
作者: wcc960 (keep walking...)   2022-05-04 23:10:00
賠錢路線一堆國鐵時代就廢了 JR化時部分第三部門化但多數仍由JR繼承 才有後來用賺錢補賠錢 然後現在JR西用公布盈虧說我快補不動了
作者: neksa602 (cojilm)   2022-05-05 18:22:00
直接民營化裁掉路線舊車員工好嗎
作者: JRhokkaido (鞭小力一點)   2022-05-05 21:26:00
土地真的該給台鐵自主使用
作者: oaoa0123 (ball ^ω^ ice)   2022-05-07 01:03:00
被打臉成這樣 不認錯就算了還惱羞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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