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板上用語之討論

作者: Metro123Star (MtSt)   2021-06-07 06:57:52
最近看到有文章底下在討論「合同」一詞是否為台灣慣用詞彙,
請板友注意討論時應遵守板規:
1.1.1 本板討論主題涵蓋軌道運輸及週邊相關議題,(後略)
合同一詞並非軌道運輸週邊相關議題,因此若討論聚焦於該用詞視為違反:
3.4 內容空洞乏陳、內容與本板不符。
如討論較為激烈,可能會違反下列規定:
3.1 涉及強迫他人接受自己觀點之行為,如惡意刪除推文或短時間內大量發文
或筆戰等。
3.3 (前略);以及其他刻意造成板面混亂,或影響使用者使用看板權益之行為。
但日前曾有板友討論剪票口/檢票口/改札,此為軌道運輸週邊相關議題,因此未違規。
本板並未就上列違規區分處罰內容,但多次違規會累加禁言天數,請詳閱板規第5條。
此外推文時請清楚區分PTT上板(版)主以及原PO之用法。
by傍晚
作者: omkizo (陳武愛帶你笑掌)   2021-06-07 06:58:00
大陸咧?
作者: buslover (SingleForever)   2021-06-07 07:24:00
大陸疫苗不能用 “大陸”應該也不能用 免得國格被矮化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21-06-07 10:10:00
直接稱 中國 就好了
作者: blence ( )   2021-06-07 10:11:00
講大陸是矮化對方國格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21-06-07 10:13:00
何必矮化自己或對方呢....?? 平等對待就好了
作者: focusd (jaychen)   2021-06-07 10:14:00
平等什麼?那是非法政權。總有一天要反攻回去的,只是時間表未定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21-06-07 10:16:00
海峽兩岸兩個主權獨立國家已是既定事實 別想反攻了
作者: fman (fman)   2021-06-07 10:40:00
現在中華民國就不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國家,只認定是大陸地區所以才會需要兩岸人民條例,對口單位才會是陸委會而非外交部不過說反攻真的是癡人夢話了,老實說台灣人也不會想反攻,只有政治難民才會想要回去,但太平洋又沒有加蓋,自己游回去就好,不要牽拖台灣人了
作者: godoggy (神之狗狗)   2021-06-07 10:48:00
都2021了還有人在想反攻喔
作者: mackywei (唔嗯...)   2021-06-07 11:02:00
那個,游太平洋進的是與那國島、遠的就美國囉?
作者: TaiwanXDman (XD...)   2021-06-07 11:25:00
其實講 中國 才是矮化國格XD 不過現在台灣這邊沒人想自稱中國所以才會沒差
作者: Tamama56 (袴田日向)   2021-06-07 11:35:00
說大陸會以為是說歐洲大陸、美洲大陸,說中國較易分辨
作者: focusd (jaychen)   2021-06-07 11:39:00
我提議中華民國淪陷地區
作者: a88152660 (Erictseng)   2021-06-07 11:54:00
北平當局
作者: R101 (R101)   2021-06-07 11:56:00
去路上問100個人誰會以為是美洲大陸…就自己選順口的講就好,也不用干涉別人想怎麼講
作者: NCTULaoda (交大Kobe™)   2021-06-07 12:45:00
說大陸才是對的,國家官方都用大陸委員會,憲法也寫大陸地區,用中國的才是邪門歪道,建議水桶使用中國此詞的人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21-06-07 12:48:00
因為改成 中國委員會 中國地區 對岸會舉兵吧....??
作者: nale10313 (timemachine)   2021-06-07 12:54:00
南極大陸?
作者: hunng5 (阿豪)   2021-06-07 12:57:00
還有內地這個用法
作者: omkizo (陳武愛帶你笑掌)   2021-06-07 14:54:00
內地當然不行啊
作者: toast520520 (藤原健二)   2021-06-07 16:02:00
學眼球中央電視台吧 中華民國淪陷地區跟重災區
作者: es91213 (毛毛)   2021-06-07 16:03:00
我不知道誰是「想回去」的政治難民只知道拿著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 卻拒絕接受中華民國憲法的人格分裂患者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21-06-07 16:53:00
只是說憲法無法與時俱進 最新的增修條文也已是16年前的了
作者: es91213 (毛毛)   2021-06-07 18:13:00
看到h大回多說幾句 憲法要與時俱進不代表要更動領土規範南韓根本沒統治過朝鮮半島北部 到現在還不是宣稱領土涵蓋整個朝鮮半島 怎就沒人質疑了?而且16年前跟現在有什麼差別?支持台獨的人變多了?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21-06-07 18:18:00
憲法第4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只能說 當時(74年前)這樣寫 也太聰明了"依其固有之疆域" 這怎麼說都可以呀 XD16年下來 中國從胡錦濤換成習近平 台灣從陳水扁換成馬英九再換成蔡英文 兩岸一樣是對峙 但從險峻到和緩到更險峻也連帶造成民心的變化 從獨到和再到比較獨 變化在這
作者: es91213 (毛毛)   2021-06-07 19:04:00
憲4條是沒有明列領土範圍 但不能說怎麼解釋都可以「固有之疆域」應是生效時中華民國政府所宣稱的領土範圍所以才會有蒙古是否屬於「固有之疆域」的爭議所以就是支持台獨的人變多一點 憑這點說要修憲有點勉強
作者: wild2012 (世界末日)   2021-06-07 21:43:00
這些條件都未免太空洞了吧 你必須規定的具體一點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21-06-07 23:20:00
不要管別人用什麼詞就好了
作者: jk189 (掃地憎-法號兩津)   2021-06-08 01:37:00
直接無視就好啦,吵這些根本浪費時間跟口水
作者: kkStBvasut (奧匈帝國皇家鐵道)   2021-06-08 02:53:00
二樓很想違反3.1和3.4嗎6樓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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