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鐵路管理局(臺鐵局)、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郵
政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屬於交通部所屬「事業機構」(公營事業),也是屬於「三級單位」
。
台鐵局雖然沒有「公司」之名,是因為沒有人規定公營事業一定要叫「公司」,要叫得起
「公司」,就要符合相當的法規,還有財報要絕對透明。 這就是為什麼大家希望台鐵局
「公司化」,但在公司化前,臺鐵局也是名副其實的「事業機構」(公營事業)。
而前面提到交通部的「三級單位」
「臺鐵局」、「鐵道局」、「桃機公司」、「民航局」、「港務公司」、「航港局」等等
,都是屬於「三級單位」,而且互不隸屬。
只是「鐵道局」、「航港局」、「民航局」,叫做所屬「機關」,而「臺鐵局」、「桃機
公司」、「港務公司」、「郵政公司」,叫做所屬「機構」
的確「臺鐵局」、「桃機公司」、「港務公司」,現在都是已營運為主,所以才叫「公營
事業」而「鐵路局」、「民航局」、「港務局」則是負責營運以外,比方說規劃、航務拓
展、航權協調。。。。等等等的公務。
但每一種交通工具,也不能那麼簡單的切割誰是興建、誰是營運好嗎。。
「桃機公司」、「港務公司」、「郵政公司」,因為都是公司化,為了符合相關法規條例
,所以所轄業務內的硬體,都是「自 己 舉 債 興 建」
比方,桃機第三航廈、各港口的港務旅運大樓、郵政物流園區,都是這些稱為「公司」的
機構自己舉債攤提。
而「台鐵局」和「鐵道局」,卻又不是這樣區分。
要從「鐵路改建工程局」說起。 當初鐵路地下化時,由「鐵改局」辦理「規劃設計及工
程」業務。 那是因為「台鐵局」營運都忙不過來,也不是工程司或工程專業單位,所以
湊了一堆公務員辦理鐵道土木興建, 等興建好了再轉由「台鐵局」營運。
有點像「高工局」、「國工局」的分工。
至於「高速鐵路工程局」,是因為要bot興建高鐵,成立的單位。 但是又跟「鐵改局」
不一樣。 因為高鐵是BOT,由「民間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