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j4 (^^)》之銘言:
: 我買花蓮到松山的莒光車票,,實際上我是要提前在松山前的幾站:五堵站出站。
: (因為花東車票非常難訂,只好花蓮到松山比較好訂到票)所以我提前在花蓮往松山之前
: 的汐止站就先下車改搭區間車回五堵。
: 結果剛好遇到驗票員查票,我向他解釋上面CASE但仍要我補松山到五堵的區間車的錢共15
: 元,實在不合理,而且我一站就快要下車了(汐止到五堵只有一站,距離不到1.5km),
: 我怕過站要求先下車再出站口那邊補也不行。
: 就我的觀點: 我向驗票員解釋出示已買花蓮到松山的莒光車票,等於我是多花錢買了途中
: 五堵站到松山站這段的莒光票錢,我吃虧了。然後該驗票員硬是又要求向我再加收松山到
: 五堵這段區間票的錢,又再吃虧一次。我沒有坐到松山,中間過程也沒有出站,連續吃虧
: 2次票價差,台鐵真是占盡便宜。
列車長只要回你一句: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有在松山下車再上車
其實松山到五堵這段,列車長可以依無票乘車和惡意逃票再加收50%
這位列車長把你當成是善意所以收你15塊
如此看來你應該要投訴這位列車長未善盡職責少收你8塊錢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