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鐵路簡訊 2014/08
世界各國高鐵系統之誤點賠償機制簡介
台灣高鐵通車以來對於行車延誤的賠償均採30分鐘以上退半價、60分鐘以上
退全額的標準,但有民眾認為此一賠償標準比國外高鐵嚴苛,也有民意代表
建議應依誤點時間佔旅行時間的比例來退費。本局為瞭解高鐵誤點賠償機制
是否妥適,特深入瞭解日本、法國、德國、西班牙、南韓等國高鐵系統的誤
點賠償機制,作為後續改進的參考。
經蒐集世界各主要高鐵國家對行車延誤的退費規定,日本新幹線誤點2小時
以上退還特急料金(詳附表註1,以東京至新大阪為例,特急料金約為票價
之38.1%)。南韓高鐵依誤點在20、40、60分鐘以上分三階段退還票價之
12.5%、25%、50%或兌換25%、50%、100%之折扣券。法國、德國與義大利高
鐵多以延誤30、60、或120分鐘作區分,退費比例約為票價之25%~50%。而
連結英法海峽之歐洲之星列車則自延誤60分鐘後退費25%,或可換領免費車
票。各國高鐵之退費機制請參見附表。
中國大陸高鐵尚無誤點賠償的相關規定。西班牙高鐵則訂定了全球最優渥
的退費機制:延誤15分鐘以上退半價、30分鐘以上退全價,其中馬德里至
塞維亞線甚至以遲延5分鐘以上即退還全部票價作市場行銷的號召,可能原
因是該路線班次較少,每日單向僅20班次,列車能以趕點方式避免延誤,
惟此項規定係極少數的個案。
與世界各國高鐵的誤點退費機制相比較,台灣高鐵的退費起算時間或退費
額度均屬較優惠者;因此高鐵現行的誤點30分鐘以上退半價、60分鐘以上
退全價的規定尚稱合宜。
http://newsletter.hsr.gov.tw/article/index/id/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