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818004640-260402
曳引車彭姓駕駛2年前闖平交道撞太魯閣號列車,機車長蔡崇輝捨身急煞,保住300名旅客
性命。法院二審今判彭2年半徒刑。
今年1月16日是蔡崇輝殉職兩週年,台灣鐵路管理局所有火車當天同時鳴笛5秒鐘,悼念他
英勇救人,也警惕民眾重視平交道安全。
事後,考試院銓敘部一度認定蔡男不符合「冒險犯難」的最高等級因公撫卹,引發爭議,
經家屬提起行政訴訟爭取,銓敘部後來翻案讓步准許。
判決指出,彭男在民國101年1月間駕駛曳引車闖越桃園縣楊梅市的平交道,停滯在平交道
上,行經的太魯閣號列車機車長蔡崇輝見狀鳴笛,緊急煞車不及,撞上曳引車車斗,保住
全車300餘名旅客的性命,自己卻不幸殉職,26名乘客輕重傷。
這起意外影響150列次,影響7萬名旅客,恢復通車時間耗費16小時,台鐵事後對彭男等人
求償上億元,目前由桃園地方法院審理。
刑事部份,一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彭男2年;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考量他矢
口否認犯行,且無悔意,也不願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因此加重刑責,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
刑2年6月,全案可上訴。1030818
嘿!法官先生,判太輕了吧!
作者:
fireneo (Josh)
2014-08-22 18:20:00嘿,這篇新聞誤點5700分鐘,而且op
作者:
kutkin ( )
2014-08-22 18:25:00業務過失致死就是這樣呀
作者:
fireneo (Josh)
2014-08-22 18:27:00原po適合去一個臉書討論串底下一起討論那邊好像有吵著要判死刑,無期,還有說去跟鄭捷關在一起
作者:
bary123 (QQ)
2014-08-22 18:32:00闖平交道根本就該視為蓄意殺人火車根本沒地方逃 一出軌嚴重的話死幾百個都可能
作者:
fireneo (Josh)
2014-08-22 18:46:00當年事發下午就有卦說某運輸公司名下車車已移轉
作者:
Yenfu35 (廣平å›)
2014-08-22 19:39:00回fireneo,我聽到的版本是:該公司當天下午就向監理處申請轉移名下車輛所有權,被承辦人認為有異而擋下。
作者:
fireneo (Josh)
2014-08-22 19:44:00感謝誤勘!!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4-08-24 13:01:00
重點是為啥那邊有水泥場專用的平交道吧?
G大..那個不是水泥廠專用...旁邊還有小路通往其他地方...只是平交道正對面是水泥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