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搭車時要留意周圍是否有可疑的人

作者: ortz   2014-06-02 22:24:28
昨天搭226次直達花蓮的班次
從台北站上車沒多久拿著包包及充電東西到1-2車中間去充電
雖然先前是全程站在那邊
這次也想過有風險 因此設定PIN碼後開始充電
並10-15分鐘不定時去看
接著大概第一次檢查完回座位上稍微咪一下下
剛好看到旁邊的人手偷偷的往我前方的置物網所放的咖啡偷拿
正巧他看到我偷看 馬上把手縮回去
這時候開始特別注意旁人的一舉一動了
大概從三紹嶺過後開始睡到羅東開始起來(旁人先睡覺)
繼續檢查狀況(因為充電的位置 是我坐2車19號離那門最近)
記得約1430時是第四次檢查 充電為99%的時候
想打算過幾分鐘後 充飽拔掉收起來
回到座位上 旁人約一分鐘後開始突然將東西全部往後面的一車走
想著趁咖啡冷掉的時候趕快喝完並拿到廁所丟掉及洗手後
發現充電的線被拔掉 拉鍊有被拉開
手機被偷走 其餘的都還在
當下第一時間衝到一車去找車長
剛好車長在廁所完之後說明狀況
當時曾提議說用手機去撥打找發話位置
卻被說萬一關機balala無法聯繫那些
一度心情很慌張先回座位上將東西全部收好
再度往一車移動時
剛好車長說跟人借的手機借打
此時我的手機發出聲音
最後是在竊嫌一車又最後一排最左邊的位置前方的置物網那邊發現
直接當場問他為什麼手機會在那邊
竟然第一句話回說我不知道 趁至中間還說那是玩具...
(當場直接嗆他 我手機長腳跑過去喔 手機會飛過去嗎?)
於是車長 清潔員跟我包圍並拍照 車長用無線電通報鐵路警察來處理
15:02抵達下車拍了嫌犯(後來警方是說是有前科且累犯了)

被抓到都不承認 不斷的跳針 只會說和解就好了
我當下直接跟他說 我直接告到底 我這樣和解了
敢保證下次不會有第二人受害?
警察來的時候 他還說我給你下跪和解
同樣的我也回嗆 不管說了百次 千次都是一樣的結果
跟著警方去作筆錄
原本以為只是報案完就可以直接搭復興號
但報案需要花時間去作筆錄
因此原本的復興號到玉里轉普快車的部分行程被迫取消
(當然當時復興號那班有延誤1X分左右 即使就算搭到那邊也來不及搭)
製作筆錄的同時 警方不斷的問他 身分 等等那些 該方卻直接說我不知道
(昨天有搭225或227次一車的人就會看到警方要作拍照的動作)
東西都沒帶 結果警察搜索他包包 通通都有帶 根本只是想要脫罪罷了
甚至裡面一間房間 突然向我跪下求饒 但我的態度還是不變
(求饒不成開始不斷裝瘋賣傻.假裝播手機的鈴聲方式來假講電話)
行程最後被迫取消改搭314次 不過假若因為東西被偷而逮到現行犯者
站長會幫你吸收手續費 不過製作筆錄得要花約兩小時
所以提醒各位有在使用非常要注意
不然向我這樣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 後面排好的行程全部都泡湯
最後我承認這種做法的確會有風險
但是也不可能全程都用站的 但必要的話 可以每5-15分鐘去巡視
不然也可以全程在那邊全程關注(當然手邊還有手機的話 是可以預備聯絡測試的)
作者: ilutc (笨仔)   2014-06-02 22:27:00
我不敢讓3C產品及錢包離開我的視線 上廁所時也是都帶進去XD真可怕...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4-06-02 22:28:00
車上有插座可以提供充電? 如果自己帶行動電源會比較好一點吧? (雖然行動電源事前也是要充電)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4-06-02 22:30:00
敢把東西放在那 原po滿有勇氣的...雖然偷東西是錯的 只是人心險惡 自己小心點吧建議自己帶行動電源會好很多
作者: crazyghost ( )   2014-06-02 22:43:00
不過"有前科的人"也不會寫在臉上...
作者: DKNY (黃金B段班)   2014-06-02 22:46:00
話說原Po有些句子我不太懂意思,是我造詣差嗎
作者: Fujishima (藤島)   2014-06-02 22:49:00
辛苦了 逮到一個賊 也敬佩原po的細心和冷靜
作者: liyuoh (皇帝-李後主)   2014-06-02 22:51:00
也太誇張
作者: horusli (horusli)   2014-06-02 23:00:00
車上插座可以提供充電?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4-06-02 23:01:00
當初新聞有說有提供充電
作者: fastech (被解體的試驗車)   2014-06-02 23:02:00
還好226是直達密室,要不然停宜羅時早被他跑了
作者: tinystudio (過期的緣份...)   2014-06-02 23:03:00
誰臉上會寫我有前科?
作者: IkarusWillie (木守宮)   2014-06-02 23:06:00
跟樓上有一樣的疑問
作者: karans (企鵝看見北極熊在游泳)   2014-06-02 23:08:00
疑問+1,所以原本坐你旁邊先睡覺的就是偷你手機的人?
作者: ultratimes   2014-06-02 23:08:00
行動電源充電速度慢?一定是電源爛 不然就是線太長
作者: kimchimars (kimchimars)   2014-06-02 23:09:00
怎麼知道別人有前科...
作者: aoo926 (夢影域星)   2014-06-02 23:12:00
我是搭車一率手機貴重東西放口袋其餘放包包…不然很麻煩
作者: titanistitan (阿豪)   2014-06-02 23:13:00
推原po的堅持
作者: ortz   2014-06-02 23:18:00
沒錯 因為一車的只有清潔員 車長 小朋友跟嫌犯...
作者: moriyaorange (hoax day)   2014-06-02 23:19:00
用前科兩個字很怪,應該說要注意有犯罪意圖的可疑者
作者: YellowWolf (YW)   2014-06-02 23:19:00
賤手婊子不值得尊重還敢談和解 和解你沒資格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4-06-02 23:19:00
行動電源買1A的就一樣快了
作者: fireneo (Josh)   2014-06-02 23:34:00
對啊,要怎麼防有前科??不過貴重物品自己要保管好,原po拍拍推你的不姑息養奸,到時候旅行的金錢損失記得能要求就討
作者: JCC (JCC )   2014-06-02 23:37:00
誰知道有前科? 以後拿行動電源去充吧 這樣丟掉損失小點
作者: oten (歐騰)   2014-06-02 23:37:00
原po 不是我要說你 你把重要東西不放身邊 被偷真的....
作者: mackywei (唔嗯...)   2014-06-02 23:54:00
還是別讓貴重物品離身吧。
作者: oten (歐騰)   2014-06-03 00:09:00
更何況 整車的人都是不認識的人 而且你還睡著
作者: ecpoem (CK101)   2014-06-03 00:20:00
貴重物品不離身+1,如果不是直達車東西可能就找不回來了更何況還造成旅程中的不快之後可能需要上法庭更是傷神傷財啊...
作者: ktui (OPENNN)   2014-06-03 00:30:00
完全佩服原Po敢把手機丟公共地方然後睡著XD
作者: trtc (柳樹旁的捷運)   2014-06-03 01:13:00
是說偷竊不是公訴罪嗎?能和解喔?
作者: fireneo (Josh)   2014-06-03 01:16:00
公訴能跟被害和解會判得較輕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4-06-03 02:52:00
建議原po除了刑事的加重竊盜外 民事的精神賠償也一併告下去
作者: aclichiro (Ichiro Gunso)   2014-06-03 05:33:00
車上走道的插座能拿來充個人電子用品電?還是原波是在釣魚?
作者: fireneo (Josh)   2014-06-03 05:35:00
why not?"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作者: aclichiro (Ichiro Gunso)   2014-06-03 05:37:00
誠以為車上插座為台鐵財產,未經許可不能擅自動用?
作者: fireneo (Josh)   2014-06-03 05:38:00
作者: aclichiro (Ichiro Gunso)   2014-06-03 05:39:00
所以只有普悠瑪有設置?
作者: fireneo (Josh)   2014-06-03 05:39:00
你是不是把捷運跟台鐵TEMU"提供的設備"搞混了?
作者: aclichiro (Ichiro Gunso)   2014-06-03 05:42:00
沒辦法,如果現階段只有普悠瑪有供,而原波文內只提及車次狀況下無法判斷是否為普悠瑪。如同部分飛機設置有無線網路,但是同班號不一定都用同台飛機。所以除了普悠瑪其他列車是沒有提供插座的?
作者: fireneo (Josh)   2014-06-03 05:57:00
"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台鐵TEMU都有插座供旅客使用,而且第一行就寫出是普悠瑪號的車次了瞜
作者: aclichiro (Ichiro Gunso)   2014-06-03 07:01:00
對於不常搭台鐵的人來說不會知道這車次是普悠瑪營運的。
作者: fireneo (Josh)   2014-06-03 10:56:00
奇怪,是誰質疑原po動機,又扯常不常搭,有關係嗎?重點那個插座就是可以使用,它不是捷運的不給乘客使用。
作者: ckindo (要活得精采)   2014-06-03 12:39:00
普悠瑪上路前 新聞就有說可以在車上充電啦~
作者: lions402 (...)   2014-06-03 12:59:00
你很大膽耶…… 手機敢這樣留下來… 我都習慣放在身邊,超怕小偷扒手
作者: wush (wush)   2014-06-03 13:00:00
總有不明就裡的亂鞭一通,那個插座就是可以使用。一副正義凜然的模樣
作者: mackywei (唔嗯...)   2014-06-03 13:19:00
仔細想想還挺妙的...禁止站票的列車,插座卻是在非得站著等的地方。總的來說還是覺得在車上充電是不得已的作法,能避則避囉。
作者: oten (歐騰)   2014-06-03 13:42:00
要插就要在旁邊顧好 誰能保證車上絕對不會有小偷 尤其是電腦手機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4-06-03 14:22:00
聽你的描述 這有點像是無法克制偷竊的精神疾病當事人還是得面對現實就醫才行
作者: aclichiro (Ichiro Gunso)   2014-06-03 15:56:00
總是有人不明究理亂給別人套帽子。個人只是完全不了解普悠瑪的班次號碼以及目前台鐵的硬體服務,提出問題。卻遭質疑,這樣還被說本來就是質疑動機、假正義?如果這邊什麼問題都不能提出,或是被回答請愛用估狗,那討論的意義何在?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4-06-03 15:57:00
反正就是讓他被捉去關就去了..絕不和解
作者: wiabc (cbaiw)   2014-06-03 16:10:00
不了解就先說人家在釣魚....這是討論請益的方式嗎
作者: aclichiro (Ichiro Gunso)   2014-06-03 16:39:00
謝謝原波,長知識了
作者: jameditor ( )   2014-06-03 16:58:00
送他一個加重竊盜罪 :)
作者: fireneo (Josh)   2014-06-03 17:21:00
第一時間給你很多資料佐證你的印象錯誤,要鋪臺階給你下,卻還是站在高台上持續高歌,說別人釣魚到現在只是對原po說謝謝長知識,二次傷害?說別人扣帽子,自己的言論不也是扣原po帽子?還是加個問號當疑問句對人傷害就比較輕。似是而非的態度真是讓人不以為然那如果有女生被性騷擾,照你的邏輯不就是:幹嘛穿那麼露,不會包緊緊出門,釣魚引人犯罪?
作者: Fujishima (藤島)   2014-06-03 18:07:00
就算是釣魚,也釣到一個賊,不好嗎?再說從文章敘述來看,嫌犯本身就有行為或精神問題
作者: fireneo (Josh)   2014-06-03 19:49:00
有沒有外觀特徵,敘述一下以後好注意?
作者: ortz   2014-06-03 19:51:00
嫌犯嗎?
作者: OhmoriHarumi (黑魔導)   2014-06-03 19:56:00
普悠瑪跟太魯閣都有提供充電插座。
作者: fireneo (Josh)   2014-06-03 20:01:00
當然是嫌犯,不然我要偷手機嗎XDDDDD,貼照片可能會有個資法疑慮,用文字形容外觀身材特徵吧
作者: ivn0572 (做人不應該是這樣的)   2014-06-03 20:37:00
有人臉好種還在跳針真好笑 不清楚不會查完再討論很難?腫自我感覺良好的人還會討論?根本犯板規3.2.1XD
作者: ortz   2014-06-03 21:04:00
基本上 一開始會看不出來 但是可以先留意臉部及行為舉止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4-06-03 21:44:00
就算車次看不出來 其實嫌犯那張也看得出是普悠瑪
作者: fireneo (Josh)   2014-06-03 21:46:00
欸欸?? 內文有照片了 當我19:49那句推文沒說 囧"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4-06-03 21:48:00
樓上不看內文的...抓包
作者: fireneo (Josh)   2014-06-03 21:51:00
出來走跳的 遲早要還(打臉)
作者: popoallan   2014-06-03 22:19:00
支持原po告到底 這種人欠告
作者: rerun (禮讓)   2014-06-04 00:22:00
財不露白
作者: fffa2008   2014-06-04 17:37:00
來看小超人的醜態 竊盜犯去搭快車也是笨 搞不好是鐵道迷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