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版務] 請問板規二.2 定義範圍

作者: hd6520 (浮雲輕煙)   2018-07-20 22:20:36
※ 引述《wawa1109 (胖鳥)》之銘言:
: 目前版規二.2 及 三
: 2.請避免發表易引起爭議之內容。爭議文經版主認定即可,於推文提醒後
: 視情況備份後刪除並給予處置。
: 爭議點請看 #1OzkLJVp (RO)[公告] 之後爭議文章的判定要點
: 或參考附註 謝謝
: => 口頭告誡、警告乙次、水桶三日、水桶七日其中一項處分。
: 三. 不可挑釁、辱罵、人身攻擊,或使用任何能引起他人負面情緒之嘲諷、比
: 喻、影射、歧視、超連結。
: 以站內信檢舉為主,情節重大者(EX:明顯國罵污辱他人),由板主直接進行
: 相關處分。
: 提醒:私人糾紛請自行處理,勿在板上爭執。
: => 推文警告後若繼續違規則水桶一周
權責補充說明:板主有對違規文章的程度判決權力,和對罰則調整的權力。
來信檢舉的都要回應的責任。
: 目前對 [公告] AoiXD 追加水桶一天,判決有疑問:
: 1.版主針對版規二.2涵蓋範圍(Ex:cutebowbe:油桶我老婆 可以檢舉造謠?)
: 例如:LOL 板規A5 【刻意誤導】 有註明是針對遊戲內
: 針對遊戲相關資訊、情報,刻意做出的錯誤引導行為,致使他人誤解或受害
: 誤導內容為可舉證之客觀資訊、非個人心得或經驗則成立
: 若為非故意行為,且於事後以任何方式更正資訊者,不予處分
基本上,說出非事實(無法證明或可證明是錯誤)(遊戲現實同樣)的狀況
都算進了板規二.2,
但情節有輕有重,又有分對事對人,
情節很輕(像是開玩笑),又無人來信檢舉就不處理,
或被人來信檢舉了,那就會根據情況做出處分
(有時口頭警告有時水桶有時太過輕微不處分)。
這16個月來也都有人寄信來檢舉,幸好沒人檢舉開玩笑的。
我們也就盡量處理。
: 2.以及使用版規二.2及三沒有警告直接水痛
: 板友AoiXD這兩句是否符合情節重大(EX:明顯國罵污辱他人)
: 噓 AoiXD: hd版主還沒回家 好辛苦喔 07/18 00:24
: 噓 AoiXD: 有時間改版標 沒時間桶 07/18 00:24
對人的部分容易被視為情節重大,像是這篇判決:
文章代碼(AID): #1PP4BQKC (RO) [ptt.cc] [公告] kulone 水桶三天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M.1499742938.A.50C.html
該句推文被當事人檢舉,YU0520直接處分了。
故此次判決被我視為情節重大(爭議言論對人非事實且帶嘲諷)。
但因AoiXD板友同時被水桶且有來信道歉,
所以彈性處罰水桶一天,
以上。
:
請板主釋疑,謝謝
另外對板規存續可寄信討論或是開放文章討論時可加入討論
對判決有意見也可來信反映,不滿意時再向小組長申訴。
而有板務尚未處理的狀況,也可來信或水球提醒,
謝謝大家。
作者: yuton (油桶)   2018-07-20 22:30:00
RO板規規範到現實中有無造謠 猛猛猛
作者: hd6520 (浮雲輕煙)   2018-07-20 22:32:00
是指在RO板的發言內容受到規範
作者: kevgeo (該往哪?)   2018-07-20 22:41:00
既然情節嚴重怎不關七天啊 那條不是只能關七天嗎
作者: wayne80619 (wayne)   2018-07-20 22:41:00
姚好夯ㄛ
作者: kevgeo (該往哪?)   2018-07-20 22:42:00
另外你覺得被汙衊所以很生氣 那這樣的判決是否帶著怒氣這樣公正嗎? 有沒有可能因為你的怒氣而判決失衡?為什麼不是交由非當事者的另一位版主來判決?
作者: Zenonia (Zenonia)   2018-07-20 22:44:00
結論 不要開版主玩笑 不然狗頭鍘斥候
作者: kevgeo (該往哪?)   2018-07-20 22:46:00
用只能關七天的板規來判決 但卻只關他一天 這是不是徇私?2.2也只有告誡 警告 三天 七天 但現在判個一天 是不是代表 板規都是寫好玩的 事實上其實是 版主想判多久就多久?
作者: s11927041 (CHA)   2018-07-20 23:13:00
上面的部分同意但下面那部分你有看過內文嗎?
作者: hd6520 (浮雲輕煙)   2018-07-20 23:58:00
@kevego 1.看到違規文章就處理了加上YU板主請假2.對罰則調整的權力
作者: kevgeo (該往哪?)   2018-07-21 00:09:00
為啥能對罰則調整? 那這樣其實就不用板規了啊?今天如果剛好是你討厭的人犯這條就7pupu永久水桶如果罰則有四種 你自然能自由選擇要哪一個但你既然想用那條明定就是7天 你就是只能判七天啊你的版主權限只能在 有無違反 及 違反輕重程度自由心證吧你是不是把版主的權力無限擴張了? 既然能對罰則調整那如果是你的好朋友來亂版 是不是也能對罰則調整成極輕?不是每一件事都是能夠由版主自由心證好嗎
作者: hd6520 (浮雲輕煙)   2018-07-21 00:14:00
舉個實際例子goo.gl/WmxyKw上面是網址
作者: kevgeo (該往哪?)   2018-07-21 00:18:00
組務兩年前就建議要訂定不同輕重程度的狀況罰則不然既然版務也覺得有這權力 那就無所謂嚕只是這樣不就更好笑了 版主認為情節重大需要直接判決但卻給了個極輕的判決 是不是有點氣昏頭的矛盾?上面三行應為 不然--> 不過
作者: hd6520 (浮雲輕煙)   2018-07-21 00:22:00
我不覺得算極輕誒(介於警告和水桶三天之間)算中庸吧
作者: wssxxx (今天天氣哈哈哈)   2018-07-21 00:55:00
版主辛苦了^O^
作者: yizhe (rouyy)   2018-07-21 01:37:00
4說我上個月底的疑問還沒受到開示說 qq
作者: hd6520 (浮雲輕煙)   2018-07-21 01:39:00
6/30的站內信有回了喔 還是我忘了還有別篇呢先睡嚕
作者: yizhe (rouyy)   2018-07-21 01:49:00
喔喔還以為討論還有其他結果,如果沒有就沒事嚕辛苦兩位
作者: kanonehilber (隱居處)   2018-07-21 06:50:00
h 和 y 板主辛苦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