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廣播人身攻擊的一些事情

作者: Pkobe (P_KOBE)   2017-09-11 08:58:25
朋友經驗
: 第一個是
: 如果這件事情並不能構成公然侮辱的話,是否就是自己太小題大作。
公然侮辱條件有兩個
公然:不特定第三人可共見共聞
誰被罵:沒有指名道姓,但只要形容得讓一般人知道你在罵誰,這也算是公然侮辱
個別案例:
檢察官有詢問,虛擬人格能不能連結你的現實人格
需要有人知道顧曼嫣 = Balancesheet,所以十年ㄇ粉願意作證的話這邊是沒問題的
當然也有檢察官認為不需要
: 第二個是
: 如果這件事情構成了公然侮辱,
這邊會先開偵查庭,檢察官會先釐清狀況
如果認為條件不符合就不起訴,這也沒有甚麼好說的
如果條件符合會先詢問要不要和解,不和解就起訴
檢察官會變成原告,ㄇㄇ會變成證人,被告的就變成被告
: 第三個是
: 如果提告了是不是要堅持告到底不進行和解。
我朋友狀況是偵查庭和解,然後私下聽對方跟他朋友說,是我朋友跟她和解kappa
作者: Umemiya (ㄨㄇㄨㄇㄇ)   2016-05-15 12:10:00
把你剁掉喔還是短史要剁ㄐㄐ好的 短史也一起剁就會被剁ㄐㄐ不是有人說這種東西剁掉隔天早上就會再生ㄇ
作者: adsl12367 (adsl12367)   2017-09-11 09:04:00
吉好吉滿 上車了各位
作者: flycat638 (飛貓)   2017-09-11 09:25:00
坐好了,抓緊
作者: plant (ヽ(゚∀。)ノ 呀比)   2017-09-11 09:41:00
面子一定要顧好的概念
作者: fox791225 (又一個藍天)   2017-09-11 09:42:00
我想當証人
作者: a07086 (SHIKI)   2017-09-11 09:59:00
拉先萬 多重影分身之術
作者: a79111010 (魯肉兄)   2017-09-11 10:04:00
人家會說他被盜帳號
作者: Pkobe (P_KOBE)   2017-09-11 10:07:00
這就要請雞舍幫忙提供資料了所以帳號還是不要亂借人比較好
作者: Umemiya (ㄨㄇㄨㄇㄇ)   2017-09-11 10:08:00
我十年老曼粉
作者: Pkobe (P_KOBE)   2017-09-11 10:10:00
ㄇ粉見面會 IN 偵查庭
作者: z7890706 (zzz99)   2017-09-11 10:17:00
百人響應 _____
作者: absurdity (無言)   2017-09-11 10:23:00
要告就別和解 不然被告的之後很有話說
作者: Pkobe (P_KOBE)   2017-09-11 10:24:00
講難聽點,如果對方是P孩,撤告還會說怕被法律認證然後準備的東西太多了,警察檢察官基本上不可能玩RO所以要慢慢解釋,讓他知道這個算公然,並且要有關連性
作者: IAMQQ (沒關鍵字)   2017-09-11 10:59:00
各縣市都有免費的律師咨詢 只是名額有限有點麻煩就是了XD
作者: Pkobe (P_KOBE)   2017-09-11 11:22:00
另外請注意,如果不和解,判決書會附上地址等個資
作者: ace96984598q (choutom)   2017-09-11 11:50:00
支持提告,程序就是備案,然後自己做輔助證據,時間軸都要抓好,提供檢察官證據協助檢察官,等公文下來,g社要配合一定要看到公文不然不會有更深入的電磁紀錄,千萬不要跟他有任何溝通,要強調妳絕對沒有要跟她和解
作者: Pkobe (P_KOBE)   2017-09-11 11:51:00
我印象除非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然雞舍有權利不提供資料
作者: bill90126 (Eden)   2017-09-11 11:52:00
ㄇ粉見面會XD
作者: wayne030 (韋恩咖逼)   2017-09-11 11:53:00
這種主要還是要強調虛擬人格與現實人格連結部分 因此想要贏 必須多跟檢察官強調有開實況台 會影響日常生活
作者: ace96984598q (choutom)   2017-09-11 11:54:00
法官會聽雙方證詞三年的那個我不確定,因為我是以朋友被詐欺的經驗提供方法,目前詐欺還在處理中,如果不確定可以親訪或電恰官方是否有三年的規定妳可以拿實況錄影紀錄配上截圖時間軸配合之後檢查官拿到的電磁紀錄來多重比對對方說的人是和現實的人有連結的
作者: gn02928807 (wen1020639)   2017-09-11 12:00:00
開吉
作者: Pkobe (P_KOBE)   2017-09-11 12:02:00
不過說實在,除非雞舍是87,不然還是會提供啦
作者: ace96984598q (choutom)   2017-09-11 12:06:00
真的,其實現在處理網路毀謗越來越不會遇到瓶頸,大家都知道網路語言毀謗的嚴重性,官方也是會盡量配合的
作者: Bellkna (柔弱氣質偽少女)   2017-09-11 12:07:00
覺得官方應該把每個伺服器的廣播即時放在網頁上才對這樣玩家想找組隊買賣物品之類的 不會因為重登or換人消失
作者: Pkobe (P_KOBE)   2017-09-11 12:08:00
全國最大的肥宅廣播網站上線啦 有兩百多個肥宅ry
作者: Bellkna (柔弱氣質偽少女)   2017-09-11 12:09:00
也可以讓玩家對廣播這件事更加謹慎
作者: kanonehilber (隱居處)   2017-09-11 12:10:00
一定要告!
作者: Pkobe (P_KOBE)   2017-09-11 12:10:00
這樣雞舍會少賺很多廣,讓我們隆重推出網頁廣播轉蛋我覺得要不要告還是看原PO吧,跑來跑去也很麻煩
作者: ace96984598q (choutom)   2017-09-11 12:11:00
直接讓玩家儲值網站購買網站廣播次數一次只要7$,討論快歪掉了哈哈
作者: Pkobe (P_KOBE)   2017-09-11 12:12:00
歪掉不是PTT日常嗎 這邊是八
作者: ace96984598q (choutom)   2017-09-11 12:13:00
抱歉我ptt看文菜雞嗚嗚
作者: white123123 (白☆)   2017-09-11 12:22:00
網頁即時廣播要用其他東西去讀取 之前有人做但收掉了
作者: zhong0408 (87164ttt)   2017-09-11 13:16:00
沒收鍵盤
作者: hashbrownnn (啾啾啾呼嚕嚕)   2017-09-11 14:43:00
RO可以比照LOL告嗎?
作者: Pkobe (P_KOBE)   2017-09-11 14:45:00
怎麼說?可是我朋友是在山口山被罵,跟LOL也沒關係
作者: hashbrownnn (啾啾啾呼嚕嚕)   2017-09-11 15:35:00
就是很久之前有一個在LOL罵人,然後報警處理的,不過警察會不會處理要看運氣……然後海外的好像不受理
作者: Pkobe (P_KOBE)   2017-09-11 16:10:00
不可能不處理啦.. 這樣會有問題
作者: yizhe (rouyy)   2017-09-11 23:44:00
之前朋友打lol被指名罵後報警後來說是香港的告不成欸
作者: Pkobe (P_KOBE)   2017-09-12 09:38:00
不是告不成,雖然台灣有偵查審判權力,但是微罪很難引渡如果你能找到他在台灣的話,還是能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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