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續)關於合併伺服器與帳號轉移

作者: bbb304bbb (== Wine ==)   2016-08-22 11:01:52
繼續來炒冷飯
先給大家解釋兩個名詞
1.電磁紀錄 >>>>永久保存
2.遊戲歷程 >>>>保存大約3-6個月
以下是與客服人員通話"大概"的立場
客:公告了,玩家也有保護自己的帳號立場,
如果你沒維護自己的權益,東西不見了
我們也沒辦法。
我:內容物都是我們花心思心力去弄來的,甚至去花台幣從商城買來的
不能隨意公告就處置我們花錢買來的東西。
客:6月15號(回歸原廠日期)以前的資料,我們看不到,
調不到可以幫你去查,但我們會盡力幫你們追查
會以電磁紀錄與遊藝歷程交叉比對,
如果沒有遊戲歷程我們也不能無故的把東西給你
==============以上大概是鬼打牆15分鐘的重點===========
==============以下是我以為回不去的重點
伺服器合併,把電磁紀錄洗空,遊戲歷程只保存3-6個月也查不到你舊有的東西
所以不斷的開伺服器,合併伺服器就能不斷的洗你的荷包。
作者: IvanLord (施主,你還是自盡吧)   2016-08-22 11:14:00
我是看不懂哪裡鬼打牆啦…對方又不是沒有公告,當然權益是可以爭取,但是說鬼打牆就…難道紀錄查不到就隨你說了嗎
作者: yizhe (rouyy)   2016-08-22 11:29:00
你只說這些大家不知道你是沒領次元倉庫的東西
作者: bbb304bbb (== Wine ==)   2016-08-22 11:34:00
我們鬼打牆十幾分鐘,你當然看不到,又沒錄音檔也沒
作者: hd6520 (浮雲輕煙)   2016-08-22 11:34:00
次元倉庫不是還在?
作者: biarg (塵羽)   2016-08-22 11:52:00
多次合併 次元倉庫早被洗了多年前的惡波玩家
作者: bbb304bbb (== Wine ==)   2016-08-22 11:53:00
就是你倉庫的手法,讓人感覺不對阿洗你倉庫
作者: hd6520 (浮雲輕煙)   2016-08-22 12:04:00
原來是問更早的次元倉庫阿
作者: a20003030 (XD)   2016-08-22 13:04:00
我覺得是沒錯 或許官方不該任意刪除電磁資料但電磁資料某種程度上也無法一直替你保存,甚至不曉得你這位消費者是否會再回來玩,除非今天出個永久資料保存付費服務,就你這篇打得已經看出客服有心解決不曉得這樣舉例是否正確,如你所舉的,你買了一間房但因為某種因素建商需要重建,在大部分其他住戶都同意下,唯獨找不到你,那建商是否需要等你或者有其他配套?舉例結束,有錯請勿介意另外再加上你在這種公開論壇上PO文,或許是造福一樣情
作者: bbb304bbb (== Wine ==)   2016-08-22 13:14:00
我愚昧的認為應該全部轉移,而不是多餘的要自己搬,
作者: a20003030 (XD)   2016-08-22 13:14:00
形的玩家,但如果官方有再發樓這裡,應該會想說我讓你
作者: a20003030 (XD)   2016-08-22 13:15:00
恢復的話,若其他玩家也這樣做不就麻煩了
作者: bbb304bbb (== Wine ==)   2016-08-22 13:16:00
就是希望他們能注重所有人的權益,我有沒有倉庫老實說我不在意現在也玩得挺開心的
作者: a20003030 (XD)   2016-08-22 13:21:00
我倒是覺得他們有發公告並MAIL通知已經盡到最大的責任注重所有人的權益並不是無味的資料全部轉移,這樣他們負擔也太重更,或許我說得出個永久資料保存服務是個好選擇
作者: bbb304bbb (== Wine ==)   2016-08-22 13:34:00
我私以為公司已營利、誠信為主,資料保存是他們營業重點,如果是無償的遊戲方式,在下可能會趨向你的看法
作者: yoyobaka (yoyo)   2016-08-22 14:02:00
其實官方應該在條文裡加一條超過多長時間不登入的帳號自動註銷,就沒什麼好爭的了。
作者: b308050 (波克比)   2016-08-22 14:08:00
我倒是認為轉換公司營業,還肯接受上一間公司的業務算很不錯了。這是企業,要盈利的。不是公家機關,可以花納稅人的錢啊。
作者: bbb304bbb (== Wine ==)   2016-08-22 14:13:00
這可能要扯到定型化契約的公平性與正當性了太深奧了,留給比較懂的人去解釋吧XDDD其實沒有甚麼爭執啦(目前,大家就聊聊,當作茶餘飯後閒聊,我們以和平救RO,別妄自菲薄說不定能幫到甚麼人
作者: yoyobaka (yoyo)   2016-08-22 14:21:00
說真的我是覺得自己都打算退坑了,沒理由要求官方隨時保存著資料等你回來(還未必會回來),真的應該要有個斷點才合理,今天如果是對岸那種玩家量光帳號資料都不知道佔多少空間去了,無限期保存根本不實際啊!
作者: bbb304bbb (== Wine ==)   2016-08-22 14:24:00
這的確值得商議,也不能都從玩家角度去看事情或許就如同上面的a200說的出個資料保存也算是不錯服務花個一千 五百 能保存 三五年
作者: opmikoto (MIKOTO)   2016-08-22 15:11:00
我覺客服最後那句 查不到不可能無故把東西給玩 非常有理
作者: bbb304bbb (== Wine ==)   2016-08-22 15:31:00
至於所有權 使用權 與定型化契約 等等相關的事情我也不熟,請專家指導了 <(_ _)>
作者: flyingbubble (飛飛飛泡泡)   2016-08-23 20:08:00
原來合併會收到mail通知,我沒收到就被併欸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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