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bb304bbb (== Wine ==)》之銘言:
: 咳咳,最近有一個疑問
: 是說關於遊戲帳號與內容物(包含人物、道具、點數、金幣)
: 這些東西
: 1.算是"私有物",就是我們個人的財產
: 2.還是算 遊戲公司的所有權
: 然後延伸下來,阿幹時期伺服器的合併,你不轉倉庫,倉庫就會被吃掉喔
: 1.是否侵犯玩家權益?
: (我申請帳號、儲值與玩家交易物品,所獲得的利益,並未充分獲得告知就被吃掉了)
: (充分告知指,理應以信件、電話、公告等多項管道通知)
: 2.是否有故意利用代理商之轉換,來脫離掛勾
: EX:(這都是阿幹的事情,不關我的事 反之 這都是含商代理中不關我阿幹的事)
: 3.伺服器合併理應將帳號所有物品轉移,而不應該限定時間請你自己去轉移
: 以上
: 請大家討論討論嚕,因為剛剛腦熱,就直接去消保會申訴了
: 回頭仔細想想,還是想看看大家的說法,然後應該是我太閒才會去申訴
: 希望有機會能造福大家,讓漂流在次元的倉庫(人物)出現
這鍋冷飯似乎能再拿來炒一下賺點P幣
先附上後續的收到的簡訊,G社一樣沒回應(線上填單兩次,傳真兩次)
http://imgur.com/a/cSddP
然後上述論點不是【你有沒有通知】而是你用甚麼立場【處分我的東西】
===============廢話中,可以略過=============
再來點極端的例子:
我買了一間房裡(帳號)面有舒適的家具(倉庫、道具),但這棟樓(伺服器)很少人住
所以建商(代理商)為了減輕開銷打算把這棟樓的人遷移到另外一棟樓(伺服器合併)
於是在自己的網站(伺服器)公告【如果你不搬家,到時樓拆了我可是不賠的】
問題來了,鄉民都很NICE的你要搬家我跟過去就好啦,沒事沒事!
但是起因是因為你想省錢而要我搬家的,憑甚麼我得付搬家費?
搬的晚一點了還得讓你把我的財產充公,如果這樣說得通嗎?
要是哪天建商突然在網站上公告,你家的房子我們以1坪換1坪,你得搬去深山
期限內不搬,你的房子就歸建商所有,也要吞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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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P幣到手,感謝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