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最近有一個疑問
是說關於遊戲帳號與內容物(包含人物、道具、點數、金幣)
這些東西
1.算是"私有物",就是我們個人的財產
2.還是算 遊戲公司的所有權
然後延伸下來,阿幹時期伺服器的合併,你不轉倉庫,倉庫就會被吃掉喔
1.是否侵犯玩家權益?
(我申請帳號、儲值與玩家交易物品,所獲得的利益,並未充分獲得告知就被吃掉了)
(充分告知指,理應以信件、電話、公告等多項管道通知)
2.是否有故意利用代理商之轉換,來脫離掛勾
EX:(這都是阿幹的事情,不關我的事 反之 這都是含商代理中不關我阿幹的事)
3.伺服器合併理應將帳號所有物品轉移,而不應該限定時間請你自己去轉移
以上
請大家討論討論嚕,因為剛剛腦熱,就直接去消保會申訴了
回頭仔細想想,還是想看看大家的說法,然後應該是我太閒才會去申訴
希望有機會能造福大家,讓漂流在次元的倉庫(人物)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