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遺產繼承人及保險受益人

作者: supercilious (mnemonic)   2022-06-05 15:05:03
※ [本文轉錄自 single 看板 #1EbN4ScX ]
作者: Akulamaru (Akula) 看板: single
標題: Re: [問題] 遺產繼承人及保險受益人
時間: Wed Oct 12 18:51:00 2011
※ 引述《sysuen (SY SUEN)》之銘言:
: 請問 如果單身且沒有兄弟姐妹,那麼遺產繼承人和保險受益人是誰?
: 翻了遺產相關的書籍,繼承人都只有寫
: 第一順位:配偶、子女
: 第二順位:直系卑親(可繼位繼承第一順位)
: 第三順位:直系尊親
: 第四順位:兄弟姐妹
: 那接下來還有順位遺產繼承人嗎 ?
: 是不是可以預立遺囑指定無親屬關係的繼承人?
: 如果沒有預立遺囑,堂表兄弟姐妹或是他們的子女是否可以繼承?
: 還是就得收歸國有??
來白賺點稿費XD
這是所謂法定繼承人的順位,規定於民法第1138條
除配偶外,法定繼承人的順位應該是
1. 直系血親卑親屬(根據第1139條,以親等近者為先)
2. 父母
3. 兄弟姊妹
4. 祖父母
後面就沒有了,所以如果沒有人承認繼承,也沒有遺囑說要給誰,
那麼遺產就歸國家了。
有遺囑的話當然就按遺囑給,你要給誰就可以給誰,
所以像諾貝爾的遺產就根據遺囑拿去設立諾貝爾獎了XD。
就算有法定繼承人在也可以給別人,只是有民法1223條特留份的規定,
所以法定繼承人一定會拿到一部份,不會全部給別人。
另外,這個法定繼承人的順位中其實沒有配偶,
因為配偶的繼承權另外規定於民法1144條,
如果有第一順位的繼承人,那麼配偶就算做一個繼承人,跟其他人平分;
沒有第一順位的話就輪到第二順位,這時配偶先拿走一半,剩下的才讓其他人平分;
到第三順位亦同;
輪到第四順位的話,配偶就會先拿走三分之二。
如果也沒有第四順位繼承人,那麼配偶就是唯一的繼承人,可以全部拿走,
不過配偶的問題就不關「單身板」的事了XDD。
至於堂表兄弟姊妹等等,並沒有包含在1138條的順序內,
所以他們沒有法定的繼承權。
若你的遺囑裡有說要給他們,
那麼他們可以拿到多少就看你遺囑怎麼寫,當然特留份的部份還是要先給。
作者: Asclepius (天...無言)   2022-10-16 12:03:00
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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