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塾告] sisyphus撤銷水桶,取消劣退

作者: CIH (加油!)   2018-11-19 09:01:35
使用者sisyphus發表#1RxjgRFT (RESIT),
[閒聊] 塾告(5459)CIH論述不實處予以修正
該篇文章與本重考板宗旨無關,改判警告一次,撤銷水桶及劣文。
如果對於任何判決有什麼不滿,當事人可以上訴至組務板。
請當事人於組務板證明自己就是yl394au4e0、ShuChenChang、ChenXi5251、JOHNSONANDY
等帳號使用者,再依照組規申訴本人。
或是可以依照站規,至組務連署罷免板主,也可以在重考板貼文號召想要罷免
的文章與相關政見。
以上
重考塾塾長smartclever/C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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