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發現,ptt名人那邊,站方已經緊急撤掉吉哥兩個本名的敘述。
其實板主CIH,真的,那個罪證確鑿就是偽造公文+妨害名譽+違反個資法,不可能賴掉了。
還有,關於追訴期六個月的論述,我查了法條後,好像不是板友說的那樣,因為3/2的吉哥公告到現在都還活得好好的。
這是大法官解釋
http://i.imgur.com/6wVA9sb.jpg
其犯罪行為有連續或繼續狀態者,其告訴期間應自知悉犯人最後一次行為或行為終了起算。
換句話說,板主CIH的犯罪行為,此時此刻,right now,不要說追訴期已經超過半年很難起訴了,其實錯得一塌糊塗!!
其實連0.000001秒都沒有,因為吉哥公告目前依然活得好好的,這是連續狀態的犯罪行為,根本不是從發文日3/2起算,而是從犯罪行為結束起算。
也就是,必須從撤掉一切與CIH犯罪行為所衍生所有妨害吉哥名譽及違反吉哥個資有關的文章起算:
1. ptt resit板這邊的吉哥公告+板規
2. ptt resit板塾告處分中凡提到吉哥公告+板規
3. 一切備份網站如ucptt、pttweb...等有備份到吉哥公告+板規
4. ptt名人網站關於吉哥公告+板規+相關不實論述
其實也不用撤了啦,因為就算現在開始努力撤,六個月內板主CIH被告這個案件已經偵察完判決完了,願意撤只是一種良好犯後態度的日後減刑時能考量的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