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役政] 放棄研發替代役資格後可否恢復資格?

作者: llakbil (Bill)   2018-04-13 15:49:19
※ 引述《win82109 (火種葛格)》之銘言:
: 如題
: 目前小弟在人生的十字入口
: 我昨天剛放棄研發替代役資格 (已將切結書送出)
: 但是後來有間公司要跟我面試
: 如果他們願意給我 offer,我有辦法恢復研發替代役資格嗎?
想問各位第一階段搶著媒合的人,是不是也是因為錄取的公司限制一定要在1/23完成媒合,不然就放棄你錄取資格? 結果之後又錄取上更好的,但是卻被卡住了!
雖然研替制度即將走入歷史,也是不可能再修改了!
只不過換個角度來看
假設 如果今天研究所錄取報到,教育部也改成類似 研替這種三階段媒合制,第一階段假設你報到了正取的中字輩, 那之後二三階段就算你有備取上台清交成,你也不能夠再去報到了!
如果改成這樣,想請問一下各位能夠接受?
尤其想問那些[曾經正取非四大,後來備取上四大,馬上就跳槽的人!]
這個假設雖然不可能發生
,但是只是因為看到有人說,
研替這種三階段媒合制度很合理,
那如果換成研究所錄取也比照這樣辦理,大家也會覺得合理嗎?
作者: amge1524 (台灣加油)   2018-04-15 16:33:00
XDD 生77喔
作者: danielgoing (Daniel)   2018-04-17 02:35:00
作者: Armuu (阿ㄇㄧㄨ)   2018-05-01 1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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