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參加了一個會議,我們中科院的張院長,親自指示如下:
本院明年5月到期的研發替代役,希望能通通留下來。
不只如此,本院隔壁的核研所,由於是公務單位,是不會留用研發替代役的。
張院長親口交代我們人資處處長,主動和核研所聯繫,核研所推薦的研發替代役,
只要他們願意,本院也希望進用(核研所的替代役同學,加油喔!)
在此我補充一句,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已經在103年4月16日,轉型為行政法人,
不再是軍事單位,也不是公務機關,所以,對人員的進用,有自主權。
所以那句「如果工作表現良好,而且本人有意願留用,就會獲得留用」
,不是隨便說說的。
如果大家還有疑問,小弟非常願意向單位查證後,回覆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