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S0N55 (森森)
2014-02-10 23:09:50各位晚安~
借原題順便詢問一下
抱歉原文先吃光光
小弟也是去年的研替小菜鳥
進入公司快半年
但幾乎可以說從進公司第三天開始
就每天都要上班10-12小時才可以下班...
不然事情根本就做不完...
(就算加到12小也不見得做的完...)
但礙於部門很"特別"的文化
都沒有人報加班費
所以僅有上下班的出勤紀錄(打卡)
想請問僅有出勤的打卡紀錄是否也構成上班時數超時的條件?
有無侵犯役男權益之餘?
感謝大家!天冷請多注意保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