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訪] 徵求有離婚訴訟經驗的女性當事人

作者: jennyfwu (遠遠FAr)   2019-08-04 14:37:04
訪談名稱:家事離婚事件的建制民族誌
研究目的:期許透過有離婚訴訟經驗的女性當事人角度,觀看司法離婚事件中的權力運作
訪談對象:有離婚訴訟經驗的女性當事人
訪談時間:與受訪者另約,每次約90~120分鐘
訪談方式:一對一訪談,於咖啡店、飲品店訪談,茶點由研究者付費
其他聲明:
https://imgur.com/Koeupt5
大家好,我是就讀於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的研究生符雅筑,在楊幸真教授的指導下進
行碩士學位論文研究。題目是「家事離婚事件的建制民族誌」。
在過去擔任法律諮詢志工時,我曾接觸到許多欲透過法律管道尋求離婚的女性。多數都帶
著在婚姻中受傷的經驗進行詢問,卻在諮詢過程中反覆被檢驗確認哪些才是能用於訴訟的
事實,或被告知「只有這樣還不足以離婚」。以這樣的經驗做為起點,這些婦女到了法庭
上,各種在婚姻關係中真實存在的情緒,卻又不被當作離婚訴訟所需的要件,女性的生命
經驗被切割、篩選成法律體系需要的標準格式。
本研究期許透過訴訟過程中離婚女性的角度,觀看家事事件法體系標準化女性當事人的運
作過程。藉此對現行司法體系中的離婚事件,從體制面或具體運作上提出實質建議。希望
藉由與您的訪談,透過您自身經歷的分享,讓這份研究能映照出台灣法律在離婚事件上的
不足之處。
受訪條件:
1.以民法1052條第2項訴請離婚的女性當事人
2.於2012年家事事件法頒布並施行後,是用家事事件法程序離婚者
3.曾經歷審判程序,並親自到庭與法官有所對話、互動者
*需三者皆符合
訪談流程:
將以深度訪談的方式,與您進行2~3次的當面訪談,每次訪談時長約90~120分鐘,時間及
地點則以您方便為主,我會全力配合(全台皆可,北、高為佳)。訪談結束後,將會視訪
談次數與時間提供新台幣300~500元的報酬,以感謝您的參與。
*在訪談開始前,會簽署一式兩份的訪談同意書,您與我各留存一份。在研究的資料使用
中,對於可辨認出您身分之所有訊息,包含姓名、外觀描述等個人資料皆會進行保密,並
遵守研究倫理,不論是訪談時的錄音檔及之後謄打的逐字稿資料,皆不會外傳。訪談進行
時將以您的感受為主,若您有不舒服或不願意之處,決定暫停或終止訪談,或對訪談內容
有不可記錄或刪去的部分的要求,皆可隨時提出,不因簽署訪談同意書而喪失上述權利。
聯絡方式:
如果您有意願接受訪談,或想了解更多資訊,可透過以下方式聯絡我:
email:[email protected]
line ID:jennyfwu
PTT:jennyfwu
研究單位: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
研究者姓名:符雅筑
聯絡人姓名:符雅筑
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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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站內信:jennyf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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