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jerfu 水桶改判 水桶30日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6-06-16 21:57:39
撤銷原先
3-3 文章或推文用語,經板友認為對客觀上可供辨識之特定族群之人格、名譽、認同
有所影響,於檢舉區發起連署,至少五人連署後,方可向板主聲請裁判。
聲請同時,應附有效字數五十字以上之客觀理由。
的判決
判決及板規釋義
3-1 其基底為引戰,其成立要件需要爭論,此外需要
1.使用爭議性、針對性、歧視性詞彙
2.非理性、不客觀、缺乏合理之論述、挑釁的言論
兩者成立其中一個
上篇判決3-1的前四點為構成3-1成立的一部份,第五點引起爭論才是判決重點
若是僅使用「母豬」一詞,未引起爭論,並不會遭到處罰。
若是針對角色,則依舊得視其言論是否達到上述條件。
此外該板友亦有挑釁之言論,但其為後續補述,且符合3-1-1的釣魚行為成立要件,
於是使用3-1-1來判決。
3-3
基本上為檢舉人提出理由。
經重議後認定Gravity113和aki80所提之理由無法成立,
原先3-3判決撤銷。
作者: murmur38 ( ̄﹁ ̄ )   2016-06-16 21:58:00
(′・ω・`)
作者: gekido   2016-06-16 21:58:00
嘻嘻
作者: QJP0518 (Lost Souls)   2016-06-16 21:59:00
呵呵
作者: yyh121 (' 3' /)   2016-06-16 22:02:00
ㄝㄝ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6-06-16 22:02:00
結果還是進桶了 幫QQ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6-06-16 22:05:00
終於有三人署名了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6-06-16 22:07:00
嘻嘻
作者: biox3416 (XXX)   2016-06-16 22:07:00
ㄒㄒ
作者: dog791109 (阿狗)   2016-06-16 22:10:00
放大濕出桶!
作者: horseorange (橘小馬)   2016-06-16 22:13:00
所以挑釁言論到底是什麼 我看了幾分鐘看不懂耶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6-06-16 22:14:00
所以現在意思是母豬是禁語嗎?
作者: river223 (StarField)   2016-06-16 22:14:00
因為後面那句是故意的(苦笑
作者: mkbx   2016-06-16 22:14:00
抱歉 我想請問一下j版友初犯的文章的代碼?我查不到
作者: yuuirain (時不知魚)   2016-06-16 22:15:00
3-3 無法成立的理由不說明一下嗎?
作者: ts01075701 (snake)   2016-06-16 22:16:00
就有人說不要把其他版的貶義詞帶到這邊 他又故意回吧
作者: a24285293 (雞眼)   2016-06-16 22:17:00
母豬母豬<3 還好這樣不會被桶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6-06-16 22:18:00
如果單純講母豬不違規,那麼為何後面再講會變成引戰
作者: biox3416 (XXX)   2016-06-16 22:18:00
有人說不要就可以當引戰桶哦www
作者: horseorange (橘小馬)   2016-06-16 22:19:00
同 plus 順便請板主說明一下哪段是挑釁?
作者: caka5566 (咖卡56)   2016-06-16 22:20:00
所以現在說母豬會不會有事啊
作者: powerkshs (氣質斯文讀書人)   2016-06-16 22:27:00
他就想神抽還一直幫討公道,jeff覺得困擾XD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6 22:28:00
依然覺得這挑釁判莫名其妙 算了至少把最好笑的撤銷了以後海巡在嗆人時給嗆 別回嘴阿 回了就引戰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6 22:35:00
我說明清楚一點好了 今天J板友的被水桶是因為在後續挑
作者: acer5738G (綠膿桿菌)   2016-06-16 22:36:00
看推文 有些人認為他那樣回不構成挑釁阿 解釋清楚點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6 22:36:00
釁其他板友,跟他用的字是什麼並沒有關係。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6 22:39:00
這方面大概是擷取推文的問題 可以回原串看
作者: biox3416 (XXX)   2016-06-16 22:40:00
那是不是我說覺得幹你山本不舒服以後有人講都可以當引戰ww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6-06-16 22:42:00
認真說 我覺得可以
作者: acer5738G (綠膿桿菌)   2016-06-16 22:42:00
不解釋清楚的話 就會有如上面安迪和biox版友的誤會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6 22:42:00
如果人家說 可以不要再講幹你山本了嗎 不喜歡看到然後你回說 不行ob'_'ov 然後又回了 幹你山本 被檢舉就會桶。 目前是這樣
作者: acer5738G (綠膿桿菌)   2016-06-16 22:43:00
掰可惡沒接到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6 22:43:00
反正就是判斷挑釁的方面 板主還是可以辨識的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6-06-16 22:45:00
那如果我講「可以不要再可以不要再講幹你山本了嗎」算挑釁引戰嗎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6 22:46:00
不算。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6-06-16 22:46:00
好 太棒了
作者: biox3416 (XXX)   2016-06-16 22:47:00
可以不要再可以不要再講幹你山本了嗎ob'_'ov
作者: sss870192 (菜頭)   2016-06-16 22:49:00
大家可以不要再打= =了嗎 我頭會痛
作者: biox3416 (XXX)   2016-06-16 22:49:00
== ob'_'ov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6 22:50:00
= =
作者: acer5738G (綠膿桿菌)   2016-06-16 22:50:00
好猛喔
作者: sss870192 (菜頭)   2016-06-16 22:51:00
差不多是這種感覺 ㄏㄏ
作者: cianhao (HJL)   2016-06-16 22:52:00
那是源自哪裡啊哈哈 感覺是某實況來的?
作者: river223 (StarField)   2016-06-16 22:57:00
若果是被桶那句是來自obov的一篇文。
作者: hasroten (賦洛流)   2016-06-16 22:58:00
ob'_'ov
作者: aki80 (LinTeS)   2016-06-16 23:00:00
雖然現在講什麼感覺好像都有點不負責任 總之板主辛苦了
作者: cianhao (HJL)   2016-06-16 23:00:00
頭很痛那個
作者: sss870192 (菜頭)   2016-06-16 23:01:00
統神聊天室吧 我第一次見到的時候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6-06-16 23:02:00
所以講母豬沒事,被要求不要講還講會有事,這判決真不錯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6 23:02:00
其實也不一定會桶阿 看你怎樣回覆那個人
作者: hasroten (賦洛流)   2016-06-16 23:03:00
阿現在就板皇條款啊 隨便桶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6 23:03:00
到底是挑釁還是無視 在這點的判斷上就是板主負責了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6-06-16 23:04:00
如果本來就在版規容許範圍內為何要因為他人自我限縮表達自由?
作者: smkkbaba (花特先生)   2016-06-16 23:04:00
該公告文底下重複母豬的版友怎麼判呢?明顯是知道人家不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6 23:04:00
你會說:板主可以信任ㄇ  我說:可以相信我
作者: acer5738G (綠膿桿菌)   2016-06-16 23:08:00
母豬本來就是有點敏感的詞彙吧 自然會有這標準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6 23:09:00
手 如果你的壞手手打到別人的手手 別人跑來告狀狀那板主就會用愛的小手教訓打到別人手手的人 就這樣
作者: acer5738G (綠膿桿菌)   2016-06-16 23:09:00
換是不敏感詞彙自然沒有什麼講了會讓人不舒服的道理幹你山本確實講到讓一些人有些感冒 版主不是不能處理
作者: bluelamb (藍羊)   2016-06-16 23:10:00
那如果有人說幹你山本 然後有人在下面制止說可以不要再幹山本了嗎 前面被制止的人改口
作者: hasroten (賦洛流)   2016-06-16 23:10:00
好拉 所以有人要來說說母一串東西有啥會不舒服的嗎
作者: bluelamb (藍羊)   2016-06-16 23:11:00
或者被制止的沒繼續說 但是其他人在下面繼續幹你山本算不算其他人刻意挑釁制止者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6 23:11:00
bluelamb 不算 目前這樣不算
作者: biox3416 (XXX)   2016-06-16 23:11:00
幹你山本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6 23:12:00
這問題不錯 我暫且會說不算 除非有很明確地針對性誰知道其他回的人到底有沒有在看上面推文
作者: bluelamb (藍羊)   2016-06-16 23:13:00
那如果他沒有刻意回應制止者說我就是要但是繼續幹他的山本 或是說明他為什麼要罵那又怎麼判定
作者: mkbx   2016-06-16 23:15:00
好拉 學到教訓了 下次被靠北記得要換個詞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6-06-16 23:16:00
所以現在是任何人都可以限縮他人使用讓自己感到不舒服的字句的意思嗎?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6 23:17:00
所以我看任何人用詞不順眼就可以要他閉嘴他如果膽敢在講一次就準備吃水桶 是這樣嗎?
作者: horseorange (橘小馬)   2016-06-16 23:18:00
所以明天生放我可以請大家不要幹山本對吧?
作者: acer5738G (綠膿桿菌)   2016-06-16 23:18:00
佛心公司╭(⊙-⊙)╯╰(⊙-⊙)╮佛心公司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6 23:18:00
有一個人講不要幹山本 然後後面只要繼續說的全部入桶
作者: bluelamb (藍羊)   2016-06-16 23:18:00
搶佔第一樓 說可以請大家不要再幹山本了嗎然後就可以開始準備收網 賺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6 23:19:00
遊戲規則是這樣 是嗎?
作者: acer5738G (綠膿桿菌)   2016-06-16 23:19:00
我笑了 居然變成這樣的遊戲規則 真是有趣
作者: horseorange (橘小馬)   2016-06-16 23:20:00
pad板新漁網 先手說的算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6 23:20:00
應該是我有誤會吧 請版主可以說明一下嗎?
作者: acer5738G (綠膿桿菌)   2016-06-16 23:20:00
完全不懂這是什麼鬼遊戲 你們自個玩 我去旁邊泡個水
作者: biox3416 (XXX)   2016-06-16 23:21:00
這遊戲有必勝法
作者: murmur38 ( ̄﹁ ̄ )   2016-06-16 23:21:00
發文的就在最後一行說不要幹你山本了 最賺
作者: acer5738G (綠膿桿菌)   2016-06-16 23:21:00
母豬這詞在八卦版用久了確實有讓一些女鄉民聽了很敏感
作者: bluelamb (藍羊)   2016-06-16 23:21:00
我先攻 發動速攻魔法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6-06-16 23:21:00
發文標題就要打啊,肯定會看到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6 23:21:00
必勝法 跟搶地震文有87%像 是嗎?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6-06-16 23:22:00
敏感是他的事啊,母豬一詞沒事啊,他被桶可是因為引戰呢
作者: acer5738G (綠膿桿菌)   2016-06-16 23:22:00
我相信版主有腦袋 至少自由心證判斷的出哪些詞彙敏感是阿 用敏感詞彙去激別人 引戰阿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6-06-16 23:23:00
上面不就說了母豬沒事了嗎
作者: murmur38 ( ̄﹁ ̄ )   2016-06-16 23:23:00
[閒聊] 神祭集中討論串 不要再幹山本了啦
作者: acer5738G (綠膿桿菌)   2016-06-16 23:23:00
那是在正常使用母豬這個詞彙的情況下才沒事
作者: horseorange (橘小馬)   2016-06-16 23:24:00
神祭集中串 請不要說自己抽到的寵是垃圾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6 23:24:00
標題就先手 不給活路阿
作者: acer5738G (綠膿桿菌)   2016-06-16 23:24:00
你們覺得最初的被檢舉人是正常使用?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6-06-16 23:24:00
還有分用途哦?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6-06-16 23:25:00
所以又回到一開始阿,母豬在本版非禁句啊
作者: acer5738G (綠膿桿菌)   2016-06-16 23:25:00
事實是母豬這個詞彙在八卦版渲染下變得有些敏感無誤非禁句阿 阿別用來攻擊版友就沒事啊
作者: momentw (魔門特打布柳)   2016-06-16 23:26:00
所以到底是跟c洽一樣對二次元寵物謾罵ok對人不行嗎?還是怎樣
作者: acer5738G (綠膿桿菌)   2016-06-16 23:26:00
你看看以前也有人說版友噁心被捅的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6-06-16 23:26:00
他本來就沒有攻擊版友啊
作者: acer5738G (綠膿桿菌)   2016-06-16 23:27:00
你認為他沒有攻擊版友 跟版主認為 檢舉人認為 是兩回事
作者: horseorange (橘小馬)   2016-06-16 23:27:00
噁心那次有針對人吧 這次又沒有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6-06-16 23:28:00
可是3-3不成立欸
作者: acer5738G (綠膿桿菌)   2016-06-16 23:28:00
以前潘比說J豬頭 J版說那是潘比在攻擊他 怎沒見你護航?3-3不成立 但3-1成立阿 有問題嗎?
作者: horseorange (橘小馬)   2016-06-16 23:29:00
板主認證3-3不成立了啊 不是我說沒有的啊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6-06-16 23:29:00
我又不是天天甚麼話題都看得到而且護航一詞讓我感到不太舒服唷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6 23:29:00
所以請問版主 我到底有沒有誤會呢 這判例變成了一個
作者: acer5738G (綠膿桿菌)   2016-06-16 23:29:00
阿3-1成立阿 你們一值講3-3我只會當你們在搞笑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6 23:30:00
先手必勝的釣魚遊戲嗎 以後只要檢舉人認為不悅就可以
作者: acer5738G (綠膿桿菌)   2016-06-16 23:30:00
你們可以告訴我3-1的"使用爭議性文字"這塊有問題嗎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6-06-16 23:30:00
3-1是引戰,跟你所說的針對版友攻擊的3-3不太一樣吧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6 23:31:00
這判例給我一個未來將開啟這種荒謬局面的可能版主可以給予信心 消除大家的不安嗎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6-06-16 23:32:00
亂入一下好了 問一下我什麼時候曾指控潘比罵我?我自己怎麼沒有印象?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6-06-16 23:33:00
沒關係,想清楚就好了
作者: acer5738G (綠膿桿菌)   2016-06-16 23:33:00
好久以前的事 可能是你當版主之前了 然後是置頂的推文我記得很清楚有段J豬頭背說是在講J版主實際上那是在講一位叫JPIGHEAD的板友其實我只記得是置頂 被捅的是潘比還是卡卡有點沒印象了
作者: wer15242100 (wer15242100)   2016-06-16 23:42:00
所以定義母豬應該就解決了吧?別版應該還是有真的只仇母豬沒有拿來亂罵的人在,但也是有隨便就罵母豬的可是又無法證明這兩種人到底哪一邊多....前者多就代表這詞不是歧視性字眼,就不會有爭議後者多這一詞就是歧視性字眼不是歧視性字眼那後面大概連挑釁都不會成立
作者: a43164910 (寺杉伊六)   2016-06-16 23:46:00
若是講了之後引起爭論,則視為引戰。 應該是要桶下面起爭議的人吧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6-06-16 23:46:00
非也 台灣人有真的仇視中國人但沒有亂罵中國豬的
作者: wer15242100 (wer15242100)   2016-06-16 23:47:00
所以不就需要定義這詞到底爭議不爭議?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6-06-16 23:47:00
也有隨便罵中國豬的人,你認為何者多? 中國豬是不是歧視?
作者: wer15242100 (wer15242100)   2016-06-16 23:48:00
但是要是有解的話前一陣子別版也不會需要靜版了有看到版友說不需要因為別版的詞彙而在本版受罰是覺得可以這樣處理,因為無法確定本版的使用者都知道這一詞在別版的使用情況
作者: horseorange (橘小馬)   2016-06-16 23:50:00
那板靜板絕對是板主的問題宣佈靜板後鬧板文成N數成長
作者: wer15242100 (wer15242100)   2016-06-16 23:52:00
所以不是因為版主是有在下面推文嗆嗎?
作者: ntu5566 (台大56)   2016-06-16 23:53:00
左轉小丑版
作者: wer15242100 (wer15242100)   2016-06-16 23:56:00
但就算不看那次事件這詞的定義在兩個版不是也早就不一樣了?阿但突然想到,檢舉人不就是說了不想PAD版也看到母豬然後被桶的版友又過了兩個多小時回了母豬母豬如果這樣上面可以不桶的原因好像就不見得能成立....
作者: Exmax1999 (兩千)   2016-06-17 00:14:00
那我說 樓下 可以不要再推文了嗎 讓我感到被冒犯然後樓下說 不行 我就是要推 推推 就進桶惹?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7 00:16:00
樓上的問題我問了兩次 版主不回我 (攤手~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6-06-17 00:17:00
這問題ww
作者: wer15242100 (wer15242100)   2016-06-17 00:17:00
所以不就是因為這一個詞有爭議但又沒定義造成的嗎...
作者: amoebaba (阿米巴巴)   2016-06-17 00:23:00
你們一直推母豬 我很受傷QQ
作者: asabase (大切な未来み)   2016-06-17 00:25:00
退出 存款 costco 聖誕火咖
作者: as00170   2016-06-17 00:29:00
所以以後一樓只要推文說幹你山本讓我覺得被冒犯 接下來制止後就可以找5個來檢舉的意思嗎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7 00:42:00
這樣算...當事人? 當事人好像自己一個就夠了
作者: Raushers (Raushers)   2016-06-17 00:55:00
版主有裁量權,這樣判還可 我沒什麼意見推文版友導出的結論看似很可笑,但邏輯是通的。表示版主們往後對於類似案例之判決需要多加留意以免此判例遭有心人士濫用結論是指那個先手必勝的XD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7 01:05:00
未來會注意的,還是會盡量避免看的出來太明顯不成立的案件成案,總之這次也算學到一個教訓。感謝。至於什麼先打什麼,再回什麼成不成立。這次的個案重點不在那邊,而在後續比較明顯的嘲諷。到底三小是嘲諷?我也沒辦法明確的講清楚。
作者: vlkppa (人被殺 就會死)   2016-06-17 01:10:00
那ANDY的那個說法版主的回應是什麼?我覺得推推和母豬的嘲諷程度差不多耶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7 01:10:00
反正就判,有問題就拿出來重新討論一遍。希望大家可以
作者: irene160 (鬼出示人滾)   2016-06-17 01:11:00
所以還是會在這版看到母豬這詞?唉 不要講可以嗎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7 01:11:00
接受。感謝
作者: vlkppa (人被殺 就會死)   2016-06-17 01:11:00
拜託 版主麻煩拉出一條明確界線好嗎 每次都要板友公審逆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7 01:13:00
我的回應就是現在不會。哪天發生了可能會我無法保證。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7 01:13:00
痾.....簡單來說還是得靠公審 如果剛好又出來類似的案例
作者: vlkppa (人被殺 就會死)   2016-06-17 01:13:00
哇靠 某I又放釣餌啦,有沒有勇士想咬一下??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6-06-17 01:13:00
講人噁心被桶的好像不是jsch或jpig 是ㄌㄕ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7 01:14:00
又很不巧的不像這次得到這麼大的關注 那就很可能會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7 01:14:00
就當作是靠公審吧,我只能說拉出明確界線=雙方痛苦
作者: vlkppa (人被殺 就會死)   2016-06-17 01:17:00
窩認為某I板友教唆版眾不得使用特定詞彙 違反3-1-1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7 01:17:00
其實退掉這次水桶判決 這個充滿爭議的判決案例就消失了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7 01:17:00
目前只要出問題就重審,至少好過以往有些沒被處理的
作者: vlkppa (人被殺 就會死)   2016-06-17 01:18:00
我認為這是明顯的釣魚行為 大家覺der呢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7 01:18:00
這才算是各退一步阿 過多的公審將會直接讓版主的公信力被質疑 這不是好事耶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7 01:19:00
我覺得只就挑釁回覆這方面這件事沒甚麼好爭議的。當然你要說你覺得沒有挑釁阿,檢舉區歡迎你。左上角也歡迎換成你的名字。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6-06-17 01:21:00
看來你也懶得在答辯了 直接丟我大絕就是算了 我也累了 不知道前面說有信心的板友 對這"公審結論" 有沒有信心就是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7 01:23:00
不是只有你對板主群沒信心,歡迎你採取各種手段換來更值得信賴的判決。感謝。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6-06-17 01:25:00
所以如果被水桶的說的是,板規沒禁止我說母豬,我也不是罵板友母豬,我罵我的腳色母豬所以我要繼續講這樣有算引戰嗎?
作者: vlkppa (人被殺 就會死)   2016-06-17 01:26:00
好啊 我就提再上訴啊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6-06-17 01:26:00
你們判決的重點是挑釁的語氣還是母豬這個詞句?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7 01:26:00
我的答案是不算 另外兩位怎麼想我不知道。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6-06-17 01:27:00
所以單純是語氣的問題?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7 01:27:00
重點從來不是在母豬上阿,原判決本來就有比重失當的問題,重點一直都是在挑釁引戰上。
作者: wl2340167 (HD)   2016-06-17 01:29:00
我不這麼認為。另外兩位大概也是。
作者: e1472584 (冰淇淋武士)   2016-06-17 11:07:00
當初檢舉的也桶一桶阿,根本引戰挑釁
作者: ntu5566 (台大56)   2016-06-17 12:54:00
同意樓上 說引戰挑性釁的話應該是當初檢舉的人
作者: thetsaigod (SacraLuna)   2016-06-19 11:02:00
還是覺得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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