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9-04 03:53:30現行LINE群徵人文則有所瑕疵,因此補充敘述
原本:
    4-1-1 LINE群每個月可發一篇招生文,需先來信向板主提出申請
          並於審核通過後方可發文,發文時,標題請按照格式:
          [徵人] LINE群-LINE群名稱
更正:
    4-1-1 LINE群每個月可發一篇招生文,需先來信向板主提出申請
          並於審核通過後方可發文,發文時,標題請按照格式:
          [徵人] LINE群-LINE群名稱
          來信時需附上預定發文內容,如果發文文章與審核內容差異過大
          將視同未提出申請,並予以處分。
本條板規即刻實施,請各位申請者注意!
並會更新進新版板規中,供大家檢閱。
作者: 
rosefish (悠閒過日子)   
2015-09-04 04:11:00推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9-04 04:17:00修正錯字
作者: 
gaduoray (☆嘎多魯蛇★)   
2015-09-04 04:24:00肥宅也可以加入嗎><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15-09-04 05:45:00我有個朋友長得跟小安妮一樣正 她想入
作者: 
FayeOwO (不是飛,是廢)   
2015-09-04 07:54:00推,辛苦了
作者: 
doorsky (60的野望)   
2015-09-04 09:16:00沒跟到o'_'o請問有打算收進爭議文章區嗎 好想看XD
台灣人水準不意外 給你方便當隨便 在好的制度都被搞爛
板主辛苦了, 可是審核過不過有標準嗎?還是自由心證?
作者: 
TWeng (TWenG)   
2015-09-04 09:47:00辛苦了 請問怎麼樣算是差異過大?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9-04 10:10:00基本上你要po甚麼就寄甚麼送審不就好了我之前審TCG活動文就是這樣啊
是說送審跟發出來的內容是否要相同 目前看來是沒有要求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5-09-04 10:25:00確實沒有明文要求,看來又是他○的前朝遺毒發Q
作者: 
xvmon123 (xvmon123)   
2015-09-04 10:28:00版主辛苦ㄌ
作者: 
leilo (Lei)   
2015-09-04 10:41:00辛苦了 雖然沒跟到不過就是鑽漏洞吧 不過長的不一樣審個屁
作者: 
Barrel (桶子)   
2015-09-04 10:53:00版主代貼最穩!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9-04 11:28:00差異過大 也就是原本沒有的條件你新增上去或是已有的條件你有所變更 這兩者都算但如果只是修改遣詞用字 修改前後表達的意思相同 那就沒事當然修改後意思相同 但是卻觸犯其他板規 那還是違規
為啥要搞這麼複雜 規定和審核的文一樣 不就最簡單嗎
作者: 
t52101t (äº”åæ£‹)   
2015-09-04 11:49:00我也覺得直接規定要和審核的文章一樣就好...
作者: 
mydeargf (用Moptt上線,有事可來信)   
2015-09-04 11:50:00嗚拉拉
作者: 
asc5543 (啾咪^.<)   
2015-09-04 18:39:00要不要把修正/新增的部分上色?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5-09-04 18:56:00置底板規中有上底色 這篇要被淹沒 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