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24 16:26:48板規一
板旨及板務行政原則
1-1 本板是《龍族拼圖》討論板,龍族拼圖為日本 Gungho 社旗下之一款結合轉珠及
回合制RPG的手機遊戲,龍族拼圖為中文翻譯,
其日文原名為《パズル&ドラゴンズ》,
英文名稱為《Puzzle & Dragons》亦為本板板名來源。
本遊戲常用縮寫為:PAD、P&D
1-2 本板板旨為讓所有在PTT上的龍族拼圖玩家,有個專屬能分享資訊及討論的地方。
1-3 本板發文格式:
[閒聊] 板友閒聊用
[問題] 板友提問用,文內偷渡健檢時會更改標題為[健檢],並接受健檢文規範
[情報] 提供所有遊戲相關情報用
[心得] 攻略副本/養寵/餵養+蛋等等心得分享
請各位板友統一使用降臨關卡名之中文,方便其他板友搜尋 (不強制)
如:冰赫拉→冰零妃、建御名方→武刀神,關卡名稱可參考精華區
[實況] 實況自己的遊戲體驗
[板友] 板友自介文,每人限發一篇,但每月(依月曆)可更新一次
ID、名稱、版本、組別、遊玩日數、Rank、常用隊伍等項目為必填
呈現方式不予限制,但項目缺漏經板務告知未於三日內補足者刪文
[健檢] 請確實填寫健檢範本之六大項目
隊伍、進度、轉珠技巧、有無課金、問題點/目標、組成想法六項
若經板務告知補足項目並未於三天內補足者,刪文處置
[創作] 板友創作用TAG,含塗鴉/ANSI、文章等
[統計] 所有有關於遊戲機率的統計(含抽蛋、掉落、升技、覺醒機率等)
統計文相關規範請見板規三
[問卷] 張貼問卷文須經過板務審核,請使用站內信告知問卷目的、內容大綱
本項規範請見板規4-1
1-4 本板M文原則:情報文、攻略文、優質地城/養寵心得文、
轉珠心得文、新手教學文、創作文。
請所有板友欲參與本板討論前先詳閱板規。
板規二
違反以下板規者刪文,板務可以視情況再給予警告一次至水桶七天不等之處分
2-1 文章須滿30字方可張貼(不含標點符號,超連結視為一字)。
但超連結比例偏高時不計入字數,由板務判斷
2-2 張貼無關 Puzzle & Dragons 遊戲或內容過於空泛、無意義者之文章(推文不受此限)
2-3 禁止徵友文,置底有專用文章可供使用。
遊戲X日心得和板友文內可含徵友資訊。
2-4 板友文每人每月限發一篇,若有多貼從最新一篇開始刪除。
2-5 健檢文每人每月限發一篇,需滿足說明格式之要求,若有多貼從最新一篇開始刪除。
2-6 遊戲X日心得每人限50日張貼一次,此項依發文日期計
2-7 發、推文內連結含18禁之圖片、文章及影片
包含:女性乳首、男女性性器官、BL/GL/BG之各式性交及所有影射方式
2-8 禁止針對本板或他板之板務討論文,討論板務請到置底檢舉區或來信板務
板規三
違反以下板規(含發文、推文以及簽名檔),刪文並水桶7~14日不等,板務可以視情況退文。
3-1 引戰或破壞板面秩序:
認定包含但不限於人身攻擊、蓄意鬧板、公布他人個資、涉及政治議題討論、
將P&D與其他轉珠類型遊戲做比較並挑起對立、刪除他人推文等
3-2 機率相關之文章:
文章主旨為討論(包含發問、閒聊等)下列各項(其一)之內容,歸類為機率相關文章:
1.金龍抽蛋、友情抽蛋以及任何合作、活動之特殊抽蛋內容 (含刷首抽之成果)
2.練技、合成大成功/超成功、蛋寶覺醒之機率
3.亂入及稀有出現寵之出現、掉落率,並包含+蛋、非100%掉落之怪物掉落率
4.複數掉落擇一之特定目標掉落率 (ex.特定色龍果、丸子、古代面具)
5.其他和遊戲相關,且屬於非固定性、機率性出現或發生者
3-2-1 抽蛋文以附截圖為原則,平日及合作之抽蛋文需有 85 抽以上
神祭、村選期間欲發抽蛋文需有 100 抽以上,此內容包含實況抽蛋之成果紀錄
意即:即使是實況文,數量未達本條門檻者視為違規
抽蛋文之截圖必須包含相應主題之抽蛋寵在內
友情抽之成果需有 100 抽以上並附圖
3-2-2 練技、遭遇、掉落、蛋寶覺醒、+蛋、合成大成功/超成功之機率
遭遇、掉落、+蛋之機率以2500體力為門檻 (例:超地獄刷寶玉50場*50體)
練技、蛋寶覺醒、合成大成功/超成功之機率以樣本數100為門檻
此項目適用[統計]之文章屬性,合乎門檻者收編精華區
3-3 帳號贈送文之內容物須有5隻以上之金龍寵並以圖為證
不附圖或單一帳號內金龍寵未滿5隻者為違規
帳號贈送有置底交換區,懇請善用
3-4 文章涉及誤導或不實情報者,板務得要求其提供實證,提供方式不限
提供之佐證不足以證實或由板務告知而仍不修改者為違規
3-5 於不同類別文章偷渡板規三違規事項(抽蛋/統計/健檢/徵友/送帳號)者
3-6 任何牽涉現實金錢之交易文。
3-7 板規三採檢舉制,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供板務參考,情節重大時版務有權不待檢舉處置
檢舉不受理超過一週之案件,依檢舉及違規事實之系統時間認定
板規四
違反以下板規(含發文、暱稱、推文、簽名檔),退文並水桶60日。
4-1 張貼廣告文、未經板務審核同意之問卷文、非官方及板務之活動文。
以P&D為主題之同人社團宣傳文可自由張貼,每社團/場限一篇
4-2 提及、宣傳或影射所有由板務認定為外掛或不正當遊玩方式之文章
(包含暱稱、簽名檔)
或推文,如有類似事項不了解是否違規者,請先來信版主詢問。
註:認定為: 自動遊戲、遊戲介面修改、遊戲數據修改、
刻意利用BUG影響遊戲公平性之遊玩方式
4-3 大量洗板,張貼無意義空泛文章,或是大量推無意義之推文於文章內
標準由板主裁定。
4-4 於水桶期間以站方認定之分身繼續違反任一板規者,
原水桶帳號及所有站方認定之分身帳號從最新一次違反板規起
刑責加倍且加算之前日期。
4-5 以站方認定之分身繼續發言者,
原水桶帳號及所有站方認定之分身帳號加罰剩餘日期。
板規五
違反以下板規(含發文、推文以及簽名檔),退文並永久水桶。
5-1 張爸文、王浩宇文等被PTT站方明定為不受歡迎文章者。
板規六 補充說明
6-1 若有板友之行為本板板規未明載,但有違PTT站規或中華民國法律者,
處警告一次到永久水桶不等之裁罰。
6-2 額外公告之附註條例及暫行/臨時條款,效力等同板規。
6-3 置底閒聊區設立用意為提供各位一個輕鬆休閒的空間,
故若非重大違規或離題過遠者
(討論板務、引戰、討論外掛、18禁討論...等)不處分
6-4 系列討論文有違規、嚴重洗版或引起爭論且有擴大之可能等情形之一
板務得將系列文章結案或禁回處置,個別之違規情形仍依板規審查、處置
本條違規文章經版主處置後仍發文討論相同議題者刪文並水桶七天
板規七 加重處置及權利救濟方式
7-1 加重處罰:
7-1-1 累計犯規紀錄達警告三次者,水桶七日
7-1-2 累計犯規紀錄達水桶三次者,違規時一律水桶六十日
7-1-3 本版違規採一件一審,合併處置
7-2 權利救濟:
7-2-1 當事人對判決之結果受檢舉者對檢舉方有任何疑問、意見。
請來信提出由板務討論裁決或利用 Sub_GMobile 組務管道提出
7-2-2 檢舉區亦可針對板務判決提出異議
五人以上對同一篇判決公告有異議並提出完整說法時成立異議案並重新審查
異議案之時效為判決公告起算一週內
7-3 文章內含板規三至板規六違規內容但自行修文者,採檢舉制受理案件
受檢舉者若發文及修文刪除違規內容之時間間隔未滿15分鐘則不處置
依系統時間及修文紀錄為準
作者:
Jerrynet (我愛Hot_game板)
2014-12-24 16:27:00搥
作者:
gekido 2014-12-24 16:28:00推
作者:
cokaka (=_=)
2014-12-24 16:30:00辛苦了
作者:
lazcat (雷喵)
2014-12-24 16:35:00推
作者:
fishnet (moshpoipoi)
2014-12-24 16:37:00推
3-1-1 好像跟3-1 重複了,是不是沒有拿乾淨?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24 16:41:00被發現了,感謝你的認真QQ
作者:
alumminum (我不是新詞而是背錯的鋁)
2014-12-24 16:42:003-3的帳號贈送 是要用哪種Tag 閒聊嗎?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24 16:51:00也可以用贈送,這不做硬性規定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24 16:52:00但是贈送內容必須合乎規範,否則請用置底區6-5刪除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24 17:02:00移除原5-1...
作者:
w7266 (._.)
2014-12-24 17:02:003-4最後面是不是有漏字?語意未完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24 17:04:00沒,現在是盡可能列出 "違規狀況"主條目已經說違反以下板規者依本條處置也就是說,符合3-4者依板規三處置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24 17:10:00我把用詞改為 "觸犯" 會不會更清楚?
請問 之前問的盤面文 還是維持現在這樣不特別規範嗎?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24 17:21:00這一點其實還在商議,是要個別設規範還是套用閒聊或是問題等類別
作者:
alumminum (我不是新詞而是背錯的鋁)
2014-12-24 17:23:00喔耶 可以發贈送文 (可是我今天已經送玩了)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24 17:24:00這版還沒上路喔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24 17:50:00單一帳號有五隻才行...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4-12-24 17:59:00那一個帳號五隻, 其他 1~3 隻不等呢 ?
作者:
doorsky (60的野望)
2014-12-24 18:05:00耶能送帳了 等新規上路來送美日各一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å›ç›¸çŸ¥)
2014-12-24 18:15:00可以把修改哪些特別標示嗎?
作者:
leilo (Lei)
2014-12-24 18:16:00每月的定義是? 是間隔一個月還是 3月可發一篇4月可再發一篇這樣 雖然這樣有可能3月底發一篇 4月初又發一篇就是XD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å›ç›¸çŸ¥)
2014-12-24 18:19:002500體是指單一關卡的單一難度還是可以併算?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24 18:22:00目前的每月是依月曆的月份計2500體力就是只看體力,同一個統計項目不論難度你可以發,但是數據的參考價值是另一回事統計星寶的 + 率就是用星寶湊滿統計蓋飯龍的丼魔亂入率就是五難度算場數合計2500體你要用25體打100場統計上級機率也是有它的價值在
作者:
Barrel (桶子)
2014-12-24 19:53:00終於能發贈送文了 不錯!
作者:
cokaka (=_=)
2014-12-24 20:15:00順便問個 這篇之後會取代原本的檢舉區吧?
作者:
lwecloud (CloudEX)
2014-12-24 21:51:00請問現在友抽上限是100抽嗎?...推錯篇lol
作者:
airbear (airbear)
2014-12-24 22:01:00翻了6場光赫拉6場木赫拉 終於過光赫拉啦 JOJO
作者:
sinzitsu (sinzitsu)
2014-12-24 23:06:00打木赫拉帶了守護龍...結果木赫拉根性...忘了光合作用....推錯了lol
作者:
incubus (你現在知道了)
2014-12-24 23:26:00馬的 平均每天要翻車50體已經連續半年了打很簡單的照樣翻 都不能在疲勞的時候轉我也推錯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25 09:31:00實施的時候會再修文,不過就是用這篇轉過去沒錯
作者:
fkzj (fkzj)
2014-12-25 11:19:00一次1000友情的迷你三國友抽,也要100抽才能發文嗎?
作者:
gekido 2014-12-25 14:49:00一次1000點是要怎麼抽100抽拉XD
作者:
zseineo (Zany)
2014-12-25 16:30:00一個帳號存滿可以抽20抽 五個帳號就可以了
作者:
cokaka (=_=)
2014-12-25 22:45:00請問對於不符合發文標準 被檢舉之後自刪的文章會如何處置?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26 10:00:00通常觸犯板規二的文章會以刪文為主要處理方式所以自刪後也沒必要再追朔,除非是觸犯板規三
版規3-7本身有些問題,其實不用特別規範24小時內檢舉不然後面就不用說1周後不受理現在兩個時間點有打架而且檢舉一定要三人才會成立嗎? 其實這個檢舉標準有點高。還有就是7-3,一樣沒有給版規二有修正的機會喔 錯了,其實不給也沒差..反正修正了也沒必要開罰
作者:
cokaka (=_=)
2014-12-26 22:33:00謝謝重力解說
┌───────┐│ 你有火龍女嗎 │└───────┘↓ ↓┌──┐ ┌──┐│ 有 │ │沒有│└──┘ └──┘↓ ↓┌─────┐ ┌────┐│刷神王阿幹│ ← │去抽一隻│└─────┘ └────┘
作者: omae (omae) 2014-12-27 01:13:00
樓上換個少人的地方終於推成功了
作者:
bigbear (夜露死苦)
2014-12-27 17:42:00流wwwww程wwwwww圖wwwwwwwwww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1-01 09:27:00#1Kf5dSHS 2-7
作者:
cokaka (=_=)
2013-01-01 14:46:00#1KfEmL8K 3-2-1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01 19:25:00以上結案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3-01-02 22:25:00#1Kfgd3AE 4-2#1KfgesO8 2-1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3-01-02 22:29:00#1KfgRgBA 這篇再討論下去也會踩到4-2 看版主要不要處理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03 00:15:00怎麼這時候冒出來…碰到電腦馬上處理
#1KfgIFwg 3-5 "發錢偷渡"這個真的不管嗎?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03 09:35:00情節不嚴重者板務不主動介入,待檢舉再行處置以上結案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1-03 19:06:00#1KfxQbV7 健檢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04 01:01:00結案
#1Kgcao8B 內容空泛 偷渡健檢並由#1Jl3ih4F可知是累犯 不知有沒有累犯加重罰則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1-05 23:47:00#1Kgcao8B 健檢
#1KgYsXVy (PuzzleDragon) 內容空泛 兩文內容相去無異
作者:
lwecloud (CloudEX)
2013-01-06 09:07:00最近問日文信的多到有點誇張..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1-06 16:28:00比起開串,我倒覺得板主們應該要宣揚置底的用處。很多簡單的問題會有人建議去那邊問,問題是沒有點進去看推文內容,根本沒有新手知道那邊是閒聊用。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1-06 16:46:00樓上真是好主意
很多新手跑到徵友區提問 通常會被洗掉 置底定位的確不明確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06 17:36:00置底因為閒聊和徵友兩區的推文量都很大,所以容易被洗之前曾討論過日文信的問題結論是因為PAD內的信件要說也可以沾上PAD的邊而量也還沒有現在那麼大,就先不明文規範看來這次是有必要修正了QQ以上檢舉結案
問個喔 最近版主群是發生甚麼事了嗎?近幾次的板規異動都沒有事先跟版眾溝通就丟出結果例如上一次重力發的版規異動跟這次板友文變革都造成了不小的反彈所以想知道版主群最近是發生甚麼事了嗎如果說真的很忙那可以先處理基本版務就好其他比較麻煩的事項可以等有空再處理至少我覺得現在狀況已經很棒了 鬧版的大多也被桶了應該不急著把尚未成熟的新制直接推上架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07 09:04:00上次的修正是因為板規真的有些模糊地帶造成判決上很難界定要不要處置修正之後才讓標準更清楚,而上次也已預留一週左右就是為了讓板友意見來得及反映在修正案中所以從第一次公告到實施也逐步修正了不適合的項目我會預留那個時間本來就是為了這個只是這次我和OR1CHI沒協調好,忘記提醒他要預留幾天不然就會像昨天這樣遇到反彈又改來改去,反而更多問題
作者:
OR1CHI (清晨的薄荷草)
2013-01-07 12:36:00嗯 這次沒有協調好 我會改進的
可不可以請板主規定心得文必須列出寵物的編號或者日文全名,不然一堆簡稱甚至是內梗的,沒在這裡泡很久根本看不懂像是那個寵物E啥的,一堆人玩得很爽,但剛進想爬文的人根本看不懂如果是貼隊伍圖的話,有些沒看過的寵物即使看見了也不知道是哪隻,可能還是貼寵物全名或編號比較好搜
作者:
LinuxerPTT (Ren-Hung Chiang)
2013-01-07 21:47:00、孫權、海幸山幸、暗暗路)想換A組集色或Combo帳號(有無進度皆可),意者來信討論。
作者: orika ( 只是一隻蠍 ) 2013-01-07 22:50:00
精華區的降臨地城攻略裡的神世界心得,仍有貓手的模擬心得且文章裡的影片連結是無法播放的影片,是否考慮刪除此心得?
作者:
wssxxx (今天天氣哈哈哈)
2014-12-27 22:04:00XDDDDDDD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28 01:52:00不追朔 12/28/2014 00:12:20 之違規
雖然有點麻煩,但看要不要把板規弄成置底第一篇這樣因為之前一直都是第一篇 現在這樣常常進錯篇XD
作者:
cokaka (=_=)
2014-12-28 12:23:00徵友區需不需要一個月換一次?積很多頁也很難搜尋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29 11:31:00#1KdfR1dj 已經依前篇檢舉及當時板規處理板規二刪文
請問 每月一篇意思是假如我12/30日發一篇1/1日又可以再發一篇? 還是要等30天才是一個月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29 16:02:00依月曆,這個禮拜你可以這樣發,但下次最快2/1才能發有些板友可能神祭後就多了新隊長新隊伍可以用就有可能在跨月的時候 (經常在月底神祭) 需要再發但這次密集發的話下次就還是要拉長時間而且依月曆的時間比較好算,以免算錯30天或50天
作者:
repear (Tenebrous)
2014-12-30 13:15:00#1KeXnAv4 defloration 回文辱罵引戰
作者:
cokaka (=_=)
2014-12-30 13:16:00重力版主 那篇練技的引戰囉
同上 另song042008: 塔肥不意外 我覺得有嘲諷到有玩隔壁的版友的意味存在
#1KeXnAv4 引戰 同樣檢舉 song042008:塔肥不意外
#1KeXnAv4 引戰另外檢舉區更新前我有檢舉一位明顯不正當遊玩的玩家如果究進實裝前可以靠入侵遊戲把資料丟出來聲稱"情報"那請問是不是以後乾脆不要禁外掛了呢? 請版主處理 謝謝
這樣說的話拆資料的也不行了啊 官方也還沒發布消息...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30 13:40:00上次那個水英究進視為先行情報故不處置先一步的拆檔抽資訊若有問題,置底緊急就都要關了外掛會比較偏向實際的遊玩或數據修改等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30 13:42:00資訊性質的工具或情報不處置,但內容有誤就會視為不實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30 13:43:00你可以公告內容,參考標準可以比照戰友網公告的程度時光機也絕對不是合理的情報來源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30 13:45:00禮拜五六先出來的未實裝怪物圖也是拆出來的情報不是?
ok 這樣我瞭解了 以戰友網為標準 謝謝to caca5566 理論上拆資料當然不行 你沒看到之前村井10連戰的最終挑戰 台下有人破哏木赫拉 山本的臉多尷尬有時候自己用的東西有沒有正當捫心自問都知道但版主已經給出標準 就依版主說的判斷
我知道是不行,但一切還是以版主的標準為定論 我沒意見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30 15:10:00感謝二位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4-12-30 15:54:00#1Keb8ygS 推文誤導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30 18:31:00檢舉麻煩至少給個被檢舉ID...看到了,回去用電腦處理QQ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31 09:20:00魔法石抽的,但是打得到的會被扣掉也就是只有"金龍為唯一取得途徑"的寵才會算所以魔像、玩具龍、水果龍、美化龍、心轉色都不算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4-12-31 09:47:00請問, 單一篇送帳文內是否允許夾帶不足五金龍寵的帳號 ?Ex : 5 4 4 4 3 2 2 1 1, 還是限定僅能送五金龍寵帳號 ?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4-12-31 09:57:00發文送的帳號必須達到條件,未達條件請用置底
作者: puwaha (挖哈哈) 2013-01-07 23:58:00
送帳號是否考慮送出後標題附上得主id CC板最近出現免洗ID大量亂槍打鳥討帳號去賣的例子
想問一下統計文需要花費的2500體是怎麼訂出來的是用場數去算的還是@@假設有心想統計 自然回體288的情況下14天雙周還不用吃石 如果只有一周的話 幾乎強迫吃石了前陣子統計文版規更改時沒跟到 所以想問一下@@
2500體我認為應該是降低高消耗體的門檻的緣故但其實我覺得這樣修不太好,這樣金鑰小精靈變成250場才能發.. 建議是改成100場or 2500體 這樣的模式
請問手機錯發sent from my android的一行文有罰則嗎自己發覺刪文不罰還合情合理 放置到板主砍文的 文章砍了就算了?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1-08 13:43:00不是判板規2了嗎? 你應該要問怎麼沒有公告吧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08 22:33:00板規二只有刪文處置的話因為不會留紀錄所以沒必要公告2500體老實說是有諮詢過隔壁的板主才搬過來用的不然像88體和絕地獄那種連湊個26場都夠折磨人了另外,手機錯發不構成不算違規的理由
有考慮改成100場也能當做參考標準嗎? 例如金曜統計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09 09:18:00會納入
#1Khx2DKh 內容空泛於單篇文章尚且不足2-2規範 但其前兩篇"心得"文都趨於流水帳 建議就算沒辦法判定為空泛文也建議關注一下
作者:
cokaka (=_=)
2013-01-10 19:06:00#1Ki0EgZY 等級一的火波王不可能滿技 算3-4誤導不實情報吧然後我知道版主們每天都會換置底 那這邊檢舉區每天回覆一下沒有很困難...吧? 裝死擺爛就另當別論啦 哈照板規是必須要求他提出滿技的佐證 看你們幾時會處理囉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10 21:24:00#1Khx2DKh 原po qwqwaas 已有相關懲處紀錄會針對此ID特別關注,感謝告知#1Ki0EgZY 已公告
作者: gungho (5+1)+(6X5) 2013-01-10 21:35:00
想請問一下 我用moptt發版友文 但是打出來的字都黃黃的該怎麼解決?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10 21:37:00這我幫不了你...你可以在閒聊區問問看
作者: gungho (5+1)+(6X5) 2013-01-10 21:39:00
了解
置底七龍珠神祭 spicysmall: 一抽蓋飯龍 3-4麻煩處理不可能抽到的寵物怎麼會在七龍珠合作跑出來呢#1Ke0n3fv 有許多不可能在七龍珠合作中出現的寵 3-4應該提出他們抽到Psycho-Pass、蓋飯龍的證明 麻煩版主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1-10 22:07:00樓上 亂喊不行嗎?每次抽蛋文出來不都一堆人亂喊?
不能亂喊阿 剛剛那篇文就說自己火波王滿技可是圖中一等不過我是覺得發文亂喊和推文亂喊還是有差啦 由版主定奪
從兩個面向提供我的意見好了第一個是執法的問題,真的有需要到發公告嗎?像這種很明顯就是嘴砲互嗆的,嚴重程度不大,或許可以改用推文或是寄信的方式處理,這樣至少引起的論戰不會太過激烈第二個是板規的問題雖然判決沒錯,但這樣一來所有抽蛋文,翻譯信都須規範但這樣實有過於嚴苛的感覺,因此我認為可以限縮3-4適用的範圍。3-4 於問題、情報、健檢、統計之標題提供不實資訊、情報、或涉及誤導板友者,板務得要求其提供實證...這樣約略可以區分甚麼時候可以玩,但有些地方要認真也可保障發問的板友不會被唬爛資訊誤導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1-10 22:57:00誘導人使人犯罪也是有刑責的,但在這個板卻是無罪~一切都是歸究於發文者不夠成熟而自爆~推文釣人自爆卻無罪~偉哉!
是不是"誘導"也是上面裁定的 不過說誘導可能不太精確法律條文不知道是不是也用這個詞某甲看某乙長相不爽砍他一刀 某乙算誘導犯罪嗎?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1-10 23:03:00真麻煩,有人連教唆跟誘導都搞不清楚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1-11 02:38:00最麻煩的是一堆吃飽太閒,看到自己不舒服文章就檢舉的吧~不被理就在那狂酸管理者。板主實在很難當~至於誘導這一詞,是之前有新聞報過警察假扮援妹釣嫖客~印象中最後法院似乎是判嫖客無罪..有興趣的人可以查一下
同意樓上~ 不可質疑來自OO的正義小超人順道一提 我曾提問"入侵遊戲資料得到的內容是否正當?"版主給的回應是 以戰友網為標準 這相比看來...我覺得版主真的沒必要理會這種芝麻小事 惹麻煩上身的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11 10:36:00終於有人提到板主難做了判決丟下去有人爆炸,不判也有人爆炸判決標準這回事我怎麼抓都一堆人有意見,怎樣都錯啊那篇文的公告在於內文明顯自相矛盾和當初的達爾綠奧過木宙相似,所以我認為有必要執行但我還是希望當事人可以聯絡我,才能導向更好的結果看來板務執行還是有必要更強硬一點了
作者:
funkD (放å¯)
2013-01-11 11:25:00如果照這樣判 以後心得或板友文沒圖沒影片被質疑就掰了阿..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1-11 11:36:00這案例跟之前達爾綠奧的共通點是, 文章內文出現正常遊玩做不到的事物吧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1-11 11:42:00重力辛苦了!
同意版主這次的決策;心得/板友文並無規定需要附圖,被質疑也沒有補圖的義務,被檢舉證據不足之下也沒有受理的必要,基本上沒問題。 這次也只是單純的自爆而已...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1-11 12:46:00有人糊塗沒想清楚就自爆吧 要不是他自己說火波王1等滿技否則也不會被抓出來執行板規然後又有人替他說話 說可能只是沒貼出來 但版主只是要求證實還沒處理 所以現在就看原PO怎麼說了 真的沒啥好吵的QQ
作者:
Minihil ( )
2013-01-11 15:08:00推Jsch說的曾問國鵝標準,當時是說一率從嚴,不過我建議可以初犯/無心者從寬,累犯者從嚴;都是來玩遊戲的又不是OO人生目前執行面大多就重力大負責,另個我想應該是負責精華區,執行速度慢了會被酸也是辛苦了
作者: TCBeliever (TCBeliever) 2013-01-11 15:55:00
建議可以在判例公告內解釋為什麼這樣判可以減少糾紛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3-01-11 16:39:00你不懂 有人上板來找文章 有人來徵友 有人來發豪小文有人來鬥版主 有人來抓豪小文的小辮子 這很正常的就跟PAD一樣 寵物出多了總會有產廢 看板人多了總會有___
超人看看他在公告文的回文 意見不合=邏輯不對 神邏輯 ㄏㄏ!反正自己講的最合理 邏輯最正確風向帶起來就搞群眾暴力鞭到死無全屍後再老哏鞭屍風向不對開始講邏輯有問題啦~ 不會對事只針對人啦~最看不下去的就是 不合己意的版主就是沒做事 我酸爆你從頭到尾只看到他為自己護航 連對版主說一句"抱歉因為我的行為害你要出來坦砲火難做人" 都沒有
作者:
ian90911 (xopowo)
2013-01-11 17:06:00心得標題關卡名稱有日文漢字需要改成中文字嗎断 斷 搜尋不一樣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3-01-11 19:39:00與其看一些人帶風向 還不如看ee77發文 相比下還比較營養
作者:
cokaka (=_=)
2013-01-11 22:56:00secundus 說的是正解 不過板主可以用我無法確認BOX圖外是有第二隻波王來駁回檢舉然後azlbf的比喻十分值得思考假如檢舉的是別人肯定不會是今天這樣了吧 一切都是民意啊或者那篇健檢是ee77發的話又會變得如何呢? 蠻好奇的真懷念前年 沒有人為了面子唬爛耍嘴皮子的時光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1-11 23:05:00如果是ee77發的健檢文,大概是被噓到爆,然後檢舉文章空泛違規等,都能順利成案,因為他無法反抗"風向"~有人在推文唬爛,發文者唬回去..都是唬來唬去,和面子無關
看吧 講一堆怪東怪西怪版風怪風向怪邏輯怪對人不對事怎麼不看看板主最初發公告的真正原因是什麼?愛檢舉就罷了 後面一堆隨之而來的酸言酸語有必要嗎?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1-11 23:17:00其實為了版面規矩而檢舉並不是不好..就只是尺度問題~
作者:
cokaka (=_=)
2013-01-11 23:23:00了解 其實重力可以以"無法確認BOX外是否有其他波力王"的理由駁回論點都OK 風向喔 難得認同你WE ee77真可憐
嘛 青菜蘿蔔各有喜好有人喜歡國小那種班長的管理方式 有人喜歡大學班代某些懶散的處理方式 反正只要一天有爭議文存在兩派人馬的摩擦就不會消失啦ee77可不可憐我不知道 可以知道的是 這些都是他自己過去所造成的結果 怨不得人就像某些人很愛說我鬥版主阿~又怎樣 至少我對事不對人有問題的地方就要講 講多了就變鬥 哈哈 你們開心就好以前Zack還在當版主時就跟他說版規某些地方會發生問題剛好 某些沿用的板規現在就真的出問題啦 So~對Zack很抱歉 他當版主時剛好是我最閒也最常逛版之時所以意見多了點還有版上充斥著很愛挑風向出來見縫插針的人==>隱性釣客 這種人才是真的需要設立板規規範的人假設PAD版是國家 板規是法律 版主是警察/法官版友是人民 類似ee77的某些人的文章 就像是版上版風/發文格式是風俗民情在人家婚禮包白包 喪禮包紅包 ===>白目而有些人發文的行為就像是在自己家的陽台上全裸(非私人空間 同樣的事情 有法官認為犯法 有些認為沒所以檢舉讓版主去審 有甚麼問題?? 有問題的是那些整天說人家檢舉魔人 XX魔人的人吧?重力哥跟國鵝的參選文是沒寫啦 但OR1跟某位卸任的文裡都有寫到 "依照板規的基礎上來維持板上的秩序"類似的話 卸任的就不說了 等等又揚言要告我現任的希望是真的照參選文裡面說的做到雖然上任沒幾天就出包新手上路 還在摸索 希望O版主能慢慢開始接觸檢舉區的部分 不要老是讓重力哥忙來忙去的
我認為ee77有時在反映一些問題 以最新被桶那篇而言明明兩篇內容差不多 但部分檢舉人因為ID不一樣而有不同做法 不過這部分跟板主無關即是
作者:
doorsky (60的野望)
2013-01-12 06:43:00應該說ee77現象吧 ee77倒沒有這種捨己為端正板風的情操..
※ 編輯: dear747837 01/11/2015 22:18:31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1-12 11:19:00#1KiIu5ok 推薦M文收精華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3-01-12 11:21:00國小讚讚讚讚讚
作者:
cokaka (=_=)
2013-01-12 12:24:00看了一下 原文修改了 所以之前只是嘴砲沒錯了吧如過是依輿論或是檢舉人與被檢舉人的ID來執行版規那說實話板規可以刪除了 有看過王牌大律師2 最後幾集嗎?沒辦法啊 我又不是玩冷門隊伍的知名玩家 直接發文嗆也沒有像這次那麼多"迴響"
所以你檢舉的時候就認為他是嘴砲了?那還特地檢舉不就找版主們麻煩嗎……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3-01-12 13:23:00電一下嘴砲臭了嗎
作者:
cokaka (=_=)
2013-01-12 13:27:00你可以到FB貼要用炸彈炸台北車站的動態 看有沒有人去找警察檢舉 應該不會有人說找警察們麻煩吧?然後我是相信他能打臉的 結果... 算了嘴砲唬爛不用錢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1-12 13:36:00噗 看得出來嘴砲真的不用錢,板主加油
作者:
cokaka (=_=)
2013-01-12 13:57:00唬爛大流行v( ̄︶ ̄)y ㄝㄝ
哈哈哈 王牌後幾集唬爛不用錢的啊 版主只能就看到事實作判決不爽繼續上訴囉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1-12 18:20:00#1KivmUl8 偷渡健檢
作者:
foolsky (foolsky)
2013-01-12 18:34:00請問 版規裡關於健檢文的說明 是否可考慮加上明確的規範例如 "凡是附上自己的box 討論符合自己的box的組隊方式"因為一直以來新版友踩線的事案層出不窮 可是仔細看板規後發現並沒有明確地定義 只有格式範本而且 因為板規2-5寫了 "健檢文...需滿足說明格式之要求"反而造成有些人以為只要不照格式寫就不算健檢 這種本末倒置的情況產生
所以說只是單純打到一個新寵或抽到一個新寵之後我可以直接發文發問"這隻的組隊是如何呢?" 這樣嗎然後就說"喔 我沒有附上我的box 我只是單純想問組隊啦"
作者:
foolsky (foolsky)
2013-01-12 19:23:00是的 在我的認知中 當發文者沒有提及自己的box時 這就只是以全pad寵物為對象的討論文 至於起因是新打到的或是新抽到的 亦或是官方新發出消息的新寵 其實不涉及健檢規範只是說 可能會有人因而不想討論或是噓文 這是個人價值觀是發文者自己要承擔的
新寵我是覺得沒有問題啦 但剛抽到或剛打到的又是一回事當然能這樣明確的規定出"只要不提及box就不算健檢"單純說剛抽到一個新寵想問組隊 就可能讓相關文章變多當然不是壞事 只是如果到一個洗版的程度於是被噓到時候又被發文者說版封差或小OO什麼的 這樣我並不樂見當然也可以說我杞憂就是了 我只是飄過講些自己的看法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1-12 22:40:00→ l12203685: 果然是被釣魚妄想症 可憐ㄝ~#1KdDpnm7 最後一則推文,3-1?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13 00:03:00超過一周的檢舉不受理新寵組隊問題暫不處置,但會視嚴重程度採用臨時條款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1-13 00:08:00不受理喔,那釣魚妄想症算踩到3-1嗎啊,他是說被釣魚妄想症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13 10:26:00之前修正都沒有備份...現在查不到了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1-13 11:17:00能回應我的問題嗎3Q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1-13 11:46:00#1JgFeAlA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13 11:53:00NO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1-13 12:17:00乾蝦
檢舉樓上引戰 嘲諷檢舉者 意圖挑戰板規所給之權利果然是被被釣魚妄想症 可憐ㄝ
請問版主 只為自己看不順 亂檢舉的人算不算挑戰版規呀?不然今天有人為了私人恩怨或是私利 一再檢舉這樣版主總不可能像那些人一樣悠閒隨時處理吧?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1-13 16:13:00果然是被檢舉妄想症 可憐ㄝ~
果然是心虛妄想症 怎麼會有人認為我跟他有私人恩怨?可憐ㄝ
指名ID檢舉又推這種嘲諷式推文 到底誰才是真的在引戰?
版規跟版主不是為了成為處理自己的私人恩怨存在要嘴砲酸人明明有至底閒聊區 動用到版規? 唉。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13 17:12:00板主回應不代表必須處置,處置與否的決定權仍在板主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1-13 17:14:00XD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13 17:16:00看不爽而檢舉的一堆啦,尤其是引戰後就想拖人下水的檢舉信多到不知道怎麼備份...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1-13 17:24:00版主信箱容量會比較大嗎XD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13 17:25:00引戰判定不能只用單一詞彙判斷,要看前後文才能判斷當然沒有啊WTF,過太久就只好砍了
靠 明明就有 我卸任後信箱從400->200 砍的有夠累板主是真的很辛苦啦,重力加油!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13 17:29:00沒人跟我說啊~~~~~~~~~~~~~~~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1-13 17:32:00想到才拔權吧(誤 砍文不是可以範圍砍嗎?信箱我記得可以用範圍砍加快速度 反正不當版主全砍就好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1-13 18:39:00唉 大家火氣那麼大都把女板友嚇走了啦(誤
作者:
cokaka (=_=)
2013-01-13 18:57:00#1KjBthm1 建議收精華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13 19:39:00不是還有雪華ㄉㄉ嗎
作者:
OR1CHI (清晨的薄荷草)
2013-01-13 20:23:00#1KjBthm1 已收 感謝建議3-46
作者:
ian90911 (xopowo)
2013-01-14 13:19:00標題名稱有日文漢字需要改成中文字嗎 断 斷 搜尋不一樣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14 17:58:00不強制,發文時稍加注意即可
作者:
asas789 (雙馬尾大好)
2013-01-14 21:23:00布
作者:
Minihil ( )
2013-01-14 21:38:00剪刀
想問一下 版友文收錄精華區有什麼規定之類的嗎??因為我已經好幾篇版友文沒被收錄了 想問問看
作者:
OR1CHI (清晨的薄荷草)
2013-01-14 22:10:00沒有 只要內容是正常的板友文都會放進去新的板友文精華收錄基本上從今年1/1的開始放目前收錄到1/7 還會繼續收錄中
作者:
OR1CHI (清晨的薄荷草)
2013-01-14 22:12:00我每次整理完後都會在精華區紀錄收到那一篇 剛剛去看剛好收到你的前一篇...XD...
作者:
OR1CHI (清晨的薄荷草)
2013-01-14 22:13:00所以k板友 你的應該今晚就會收錄了 別擔心
作者:
OR1CHI (清晨的薄荷草)
2013-01-15 13:43:00謝謝樓上提醒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1-17 22:45:00建議健檢部分 請->必須 "請"沒有強制性的意味在像是會說 請勿在公車上吃東西 與 禁止在捷運上吃東西就是在於一個有罰則 一個沒有(只是柔性勸導)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17 22:57:00往下看 2-5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1-18 01:21:00好像自刪了
作者:
w7266 (._.)
2013-01-18 11:24:00健檢格式的寶玉部份 好像常會有人誤解成贈物?要不要稍微改一下 註明是降臨亂入啊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18 11:39:00真要用禮物當寶玉來源也不是不行,只是週期會長很多
有個疑問~簽名檔含有徵友資訊(如:ID)是否違反版規
有ID應該沒差吧 但如果有寫徵什麼就明顯偷渡了但如果只是純寫ID應該沒差 沒寫徵啥你很難徵到什麼好用的隊友 就算寫常駐什麼隊長也頂多找到同隊長的或是要來抱大腿的
作者:
kflesh (輕舞肥肉)
2013-01-18 22:03:00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19 13:05:00文章已消失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1-20 16:39:00#1KlWJEym 健檢不依格式
作者: TCBeliever (TCBeliever) 2013-01-20 22:12:00
#1KlbmJ7X 4-2 提及使用外掛+修改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20 22:49:00快掛了,我再補公告...
作者:
cokaka (=_=)
2013-01-21 22:34:00#1KlYPSdm 這篇怎沒M? 長知識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1-22 16:21:00#1KmAwae8 健檢偷渡徵友
作者:
OR1CHI (清晨的薄荷草)
2013-01-22 18:40:00該文章已修文
作者:
rolves (Rolves)
2013-01-23 01:05:00#1KfSrZVP 這篇教學滿實用的 感覺可以m?
作者:
funkD (放å¯)
2013-01-25 11:03:00#1Kn5bPgQ 4-2
#1KmuQHiv 4-2#1KguuEyB 多開違規遊戲規章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1-25 14:33:00我還以為你會推樓下那篇XDDD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3-01-25 14:40:007.禁止行為 (1)對其他用戶散布流言#1Kn7qkFs 流言:用分身刷聖誕龍是官方認定不正確的遊戲方式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1-25 14:41:00ZM開大招了XDDDD 翻譯文全死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3-01-25 14:41:00該條於官方規章中不存在我沒那麼無聊,只要檢舉首惡就好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3-01-26 10:36:00連置底都換了就是不回應公告的爭議XD
為什版主都消失裝死阿 前版主不管是a0020還是sorax至少都能給人看到一點時間表,不然就是很快 怎麼這批愛裝死?愛裝死就算了,a0020以前看到好文都會m sorax雖然m文比較少,但是還是會m不錯的心得文,現在只M閒聊文 公告文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1-26 11:47:00sorax的M文很多呀,你看他的畫幾乎都是M文耶
作者:
cokaka (=_=)
2013-01-26 11:47:00雖然這時間點不太對 想問一下國鵝版主現在病情怎樣了上次上站都是去年的事了 你們有人連絡的到他嗎 我蠻擔心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26 12:17:00#1JKu-c5n 刷新手聖誕龍被鎖的過往案例這次是參考聖誕龍鎖帳號的案例而判斷為板規適用狀況就我觀察,這次對該篇違規的異議反而不如送首抽強烈如果各位覺得違反規章的事實適用處置也是理所當然本週內就可以先立臨時條款,全面禁止贈送/交換帳號然後在下次修板規時加上正式條文,這樣可行嗎?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1-26 12:41:00該篇所提的官方說法不是指出手動刷不會被鎖嗎?????而就我觀察 提出首抽是以公認合理的事情映襯不合理判決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26 12:44:00頻率過高仍然會被認定異常用暗悲劇土速刷就是一種高風險手法而標準是官方認定,但因此被鎖的案例仍是事實送首抽是保留過往空間,板友普遍覺得不適當的話可以修正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1-26 13:03:00該官方公告指出修改應用程式數據會被鎖 沒有說刷聖誕龍鎖而版主所提文章的巴哈連結已不可考 不過由板友留言可以了解到原巴哈文是藉由修改data026來重置好友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26 13:04:00原文公告有提到不正當的使用禮物功能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1-26 13:04:00因此被鎖的主因是因為修改了遊戲數據 而非刷聖誕龍的動作公告應該是指修改數據來濫用禮品功能阿還是我誤解了?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26 13:11:00該篇公告是寫"未修改data而惡意使用禮物功能"進行遊戲
http://ppt.cc/DvGh 這是包含+3和聖誕龍的アプリデータの改ざんをおこない、プレゼント機能をを悪用している行為當然錯的也可能是我,另外板規七的救濟有人記得嗎?
那句是竄改app data的濫用禮物吧(不確定 日文苦手)至少google是這樣說的
日本留學同學幫我翻譯的內容:「這次針對部分玩家,串改APP資料(不正當行為),因為確認有濫用禮物功能及其相關行為,對於該玩家適用以下措施:」
另外我根據7-2-2對#1Kn7qkFs提出異議我認為刷聖誕龍不算不正當遊玩方式還有我要用3-4檢舉#1Kn7qkFs 請附上官方認定不能手動刷聖誕龍的來源 不然就是不實情報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1-26 13:58:00根據7-2-2對#1Kn7qkFs提出異議我認為官方公告中並沒有刷聖誕龍就會被鎖的直接關係
作者:
qnismine (qn是我的)
2013-01-26 14:12:00認為應該是 修改檔案 太頻繁才被鎖還沒搞清楚就桶人? 這樣也不對吧
我是覺得可以用別的條目桶啦,灰色地帶的東西不用那麼高調...真的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1-26 14:16:00公告就發版務認定就好了啊,這條文這麼強,還硬要用官方
我是覺得這種該低調的東西被板主刪文很合理啦不過處理還是要處理好,這種東西太高調還傳出去就是逼官方直接明文規定了,甚至直接拔機制現在官方對這個大概也是睜隻眼閉隻眼
作者:
qnismine (qn是我的)
2013-01-26 15:50:00最會裝死的 還會去魔獸板 發文 就是不理我們 呵呵
作者:
wssxxx (今天天氣哈哈哈)
2013-01-26 16:42:00版主辛苦囉^Q^""
板主最好別把理由寫板務認定,連寫官方認定理由都不夠充分了,寫板主認定還不炸出好大的官威來
PTT管版本來就是版主認定zz 重力還跟你講這麼多夠好了
順便補一下 根據7-2-2對#1Kn7qkFs提出異議哈 只憑板主認定就能把板治理的妥妥貼貼的話 那高溫怎麼下台的?我其實不太Care 刷聖誕龍是不是違規,但是如果認定違規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3-01-26 23:43:00根據7-2-2 那篇已經達到重審標準 異議早超過5人了提出完整說法的也不只5人了還是一定要在這提才會動 那我現在也依版規7-2-2對#1Kn7qkFs判決提出異議 官方重沒說過正常遊玩方式刷聖誕龍違反遊戲規章 而使用阿土燒無疑是正常的玩法而目前因正常遊玩刷聖誕龍而被鎖的案例是0 證實被鎖的案例全跟修改APP本體有關 故我主張kme6833291無罪且OR1CHI要對自己的輕率的判決向當事人道歉 以上看一下好像還差兩人 可以請NaoGaTsu ZMTL等當初對公告判決有異議的人也針對該判決連署下嗎 花1 2分鐘別讓這件案子就這樣不了了之了阿加我已經四個了 那最少再一個提7-2-2就好
同上用7-2-2 異議阿里 刷聖誕龍並無違反4-3註內的任一事項 如要判應先將4-3-註內的東西修正完成 才可以對之後的違反者下判決另 無論板主與板友的立場有無不同 板主應懂得尊重使用者 不是將文發了 人就跑不見 我認為這是一種很不尊重板友的態度 希望板主之後能選一些自己比較充裕的時間來發公告 謝謝
根據7-2-2對#1Kn7qkFs提出異議同時請O板主對當事人道歉。根據官方日文規章,並未規定玩家不得用分身帳刷聖誕龍,版主以不存在的「官方規定」進行荒謬之判決,全然將版主權利過份延伸到超出Gungho官方之權限。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3-01-27 09:00:00根據7-2-2對#1Kn7qkFs提出異議。 目前沒有任何直接證據顯示刷聖誕龍為不合理的玩法,如果今天版規要加一條不得討論多帳號刷任何東西(首抽、好友),那也是還可以再討論的事,但O版主判決不僅以謠言做為依據,更是直接違反版規3-4 涉其情報不實,O版主應該提出刷聖誕龍會導致鎖帳號的官方證明。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1-28 00:34:00看到要重判, 提供我個人狀況當參考資料去年一月玩的, 大約三月知道聖誕龍, 此後兩三個月刷了最少25個20等帳號送禮, 期間也碰過聖誕龍重置"截至目前為止" 並未收過警告信, 或是被封帳號這可供思考一下, 刷聖誕龍是否違反剛吼的違規認定對了, 當然, 全手動...會痠就是了期間有利用經驗特肥的天空龍rush,半小時產一隻,約四隻停而在這隻後所看到針對這點的應對是, 天空龍從開一整天
作者:
zxxsd (巨巨小雞雞)
2013-01-28 00:45:00根據7-2-2對#1Kn7qkFs提出異議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1-28 00:45:00變成像超金一樣一次開一小時, 最後則是丟進金錢關單就這些, 據個人判斷, 短時間正常遊玩方式產出聖誕龍"應該"不會被封帳實際上鋼吼怎麼判定, 無人知曉, 個人是不推這類發文就是這種算灰色地帶的文章應清楚寫出可能遭遇到的問題, 以供其他玩家自行判定是否要用, 自行負擔後果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1-28 08:40:00要怎麼樣才能半小時練到20等?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1-28 08:49:00天空龍中級 火奶燒毀, 一場 3.5K , 現在沒得燒了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1-28 09:03:00我之前好像是燒傳說龍 然後卡超久
#1KnxzShY 後面iamarock和wklxbiwee的推文算是3-1嗎?
我們兩個最後在水球中互相告別 如要裁罰請罰我這個釣客iamarock是無辜的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3-01-28 14:56:00他們倆惺惺相惜 情不自禁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1-28 15:02:00男人就是在交手後才會產生友情
作者:
wssxxx (今天天氣哈哈哈)
2013-01-28 16:53:00是男就用拳頭(x)鍵盤(o)溝通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28 17:41:00兩個都來自請水桶是在演哪齣?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3-01-28 18:54:00傳說中在水桶內可以抽到一大堆代行者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1-28 19:51:00沒代行, 可以進桶一下嗎 (′・ω・`)
作者:
ice0514 (五å)
2013-01-29 14:25:00樓上不要不時情報=_=
#1KoZJGsA 4-2 原po提及他刻意不斷嘗試bug的重現方式而底下推文也不少討論利用此bug的威嚇實用方法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1-29 22:36:00XDD 要死一堆人了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3-01-29 22:37:00塊陶r
作者:
cokaka (=_=)
2013-01-29 23:39:00某些人眼裡的訟棍小白來啦 塊陶啊
作者:
wssxxx (今天天氣哈哈哈)
2013-01-30 00:09:00PAD版豪恐怖阿~~~~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1-30 00:20:00ID正確就不會被當正義小超人啦,ok的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1-30 18:59:00#1KosDcH3 健檢
作者:
tony160079 (La vida de un idiota)
2013-01-31 01:04:00390011002 徵人互送禮物 另徵木時女 小雅好友
作者:
Arudora (Arudora)
2013-01-31 01:07:00喂==樓上你跑錯地方了
作者:
kramer (kramer)
2013-01-31 15:22:00#1Kp7G14n 3-4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3-01-31 16:38:00#1Kp7G14n 2-2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1-31 16:40:00#1Kp9InBA 2-2
r2rixxdil 違反多項版規且為惡犯 是否能列入本版黑名單?更正 z2rxiidil 手誤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3-01-31 17:34:00#1Kp7G14n #1Kp9InBA 2-2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31 18:41:00我只a到三四篇
作者:
Minihil ( )
2013-01-31 18:41:00版規又沒所謂黑名單制度...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1-31 18:50:00結案
作者:
cokaka (=_=)
2013-01-31 18:52:00真要辦是可以用多次累犯來加重處分啦 永桶都行
作者:
Minihil ( )
2013-01-31 18:58:00最好可以啦w
作者:
Minihil ( )
2013-01-31 19:00:00只有版規5才永桶 其實怎加也不能判永桶*其它
作者:
cokaka (=_=)
2013-01-31 21:20:00唔 最久只有60天喔 還以為新版規有到其他熱門版一樣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2-01 01:16:00上了60的就是每次犯每次60,就像12試煉開過就連開一樣
作者:
anumber (Everlasting GuiltyCrown)
2013-02-01 14:18:00#1KpS9cqs 2-2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2-01 14:38:00#1KpS9cqs 2-2
作者:
fh316 (法號叁壹陸)
2013-02-01 15:40:00你到底想問什麼 我說真的看不懂啊...?
說問大家的意見也的確很奇怪我只是想讓大家分享自己的看法而已
作者:
fh316 (法號叁壹陸)
2013-02-01 16:03:00分享看法你標題應該用閒聊就好 因為這根本不是問問題
作者:
fus789 (白旗)
2013-02-02 14:06:00另外求光咖哩carry 我的光咖哩滿技而已
作者:
know12345 (ä½ å’Œæˆ‘)
2013-02-02 14:57:00版主要不要開一個這次村選限神的賭盤XD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2-03 00:13:00#1Kpv-XBA 健檢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2-03 00:16:00抱歉延誤處理時間,以上結案
今天忽然發現國鵝版主不在版主名單上了 二位版主辛苦了
作者: TCBeliever (TCBeliever) 2013-02-04 17:53:00
#1KqU5A6G 2-2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2-04 21:43:00#1KqY7OWx 健檢
作者:
repear (Tenebrous)
2013-02-05 00:28:00#1KqU5A6G 2-2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2-05 11:33:00以上結案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2-05 23:46:00健檢文的三天補格式期限可以再縮短嗎?以現在的板主群處理狀況來看,認定違規事實大概需要半天至一天,而補足格式的期限是三天。在這段時間內,發文者早就得到充分的建議了(或者文章已經被擠到沒什麼人會去翻的地方)。如此一來,發文者仍在超出額度的情況下使用健檢,對於遵守板規發文的板友而言,很不公平。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2-06 02:07:00縮短期限的話最有效率是變更為板規二直接刪除應該要更正一下,要縮短就乾脆直接刪了不符規定的文章直接刪除,那偷渡條款也直接就地裁決?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2-06 02:28:00我覺得這樣做很適切。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2-06 11:41:00法規立意都是勸導為主,懲罰為輔;又不是亂版用什麼重典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2-06 12:34:00直接刪除違規文章就叫做用重典呀,真是誇張。那PTT也不應該有這種功能了,根本是把每個板主變成酷吏。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2-06 13:28:00....原來有人還知道這叫誇張,真不簡單!!
作者:
Minihil ( )
2013-02-06 13:36:00有人要選版主嗎?缺1喔(探頭)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2-06 14:09:00發個公告好了
作者:
saharara (try it)
2013-02-08 19:25:00294,067,501常掛達爾火關呂布改車 徵達爾火關隊友推錯了 =.=
那篇平民的是怎樣阿,是說一堆金龍然後說平民,然後大家開始噓這點?還是我漏看了什麼
就只是板友不認同他的說法所以給噓吧是說板規也沒有寫只有違規文才能噓這種事吧
如果樓上i大是再跟我說話的話,我一直都對推噓沒意見阿本來一件事情就有好幾種看法,推噓就表達自己立場而已我只是好奇為啥那篇會被檢舉3-1不過怎樣還是要版主來說
#1JQFx5LV#1JQpor-e #1JQHE5qm #1JQQUyoC爬文沒很難吧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2-09 00:46:00#1JQpor-e 這篇是前次平民事件的前任版主公告#1KrfI-nK 這篇若沒有 3-1 提到的狀況則不予處置目前系列文鎖定
作者:
foolsky (foolsky)
2013-02-09 14:32:00置底的徵友/交換區 有人以P幣收購帳號 請問這在版規處置的範圍裡嗎?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3-02-09 14:34:00這次究進投票 版主要開賭盤嗎? 例如賭系列神最高票會是哪一系列? 或是限定神哪一隻最高票? 選項1~7就放版主覺得熱門或還沒有究進的限定神 然後8就是放不下或已究進的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2-09 17:25:00非現金不在現行板規的規範內投票只能放八個選項嗎?目前是想用系列別投神系列,大概要10個選項左右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3-02-09 17:29:00印象中是 好像沒看過超過8個選項的賭盤像是新天和新埃 這種剛出的 我覺得可以合成一個選項又或是將新舊系列也合成一個選項也可以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2-09 17:30:00那就拔掉最近進化中的英雄和已有覺醒外加已經很強的希臘羅馬神好了?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3-02-09 17:32:00剛剛看了一下 目前系列神總共有15個 若新舊系列合一變成10個1.新舊希臘 2.新舊和神 3.新舊印度 4.新舊埃5.新舊天+惡魔 6.聖獸 7.北歐 8.英雄/三國 這樣?考慮到以前天使魔神一起UP 所以新舊天和惡魔放一起 然後英雄和三國最近在推究進 這兩個算冷門選項 所以也一起放剛好可以放完全部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2-09 17:35:00剛按了一下發現現在有樂透耶...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3-02-09 17:36:00我按f是已經停止下注 可能是還沒開盤或取消的賭盤?因為我只有參與投注 沒有開過所以系統上的我不太清楚XD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2-10 13:26:00星期天中午12點,官方結束的前一天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2-10 14:46:00#1KqY7OWx 過三天了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2-10 17:25:00已刪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2-12 14:24:00請問板主群現在對違規健檢文究竟如何處置?格式錯誤者予以鎖定,俟修正後才重新開放;分類錯誤者僅在推文提醒三天期限,到(逾)期之後視狀況刪除嗎?還是統一標準為全部鎖定,待違規處修正之後才開放?若是如此,期限一樣是三天起跳嗎?還是一直鎖定到修正為止,若持續未修正就讓他沉?
個人覺得健檢文格式本來就是參考用 只要有明確的指出自己的牛棚就好 有人可以一個網址把所有寵列出來就不用特地去分類po五種屬性的網址這樣除非健檢格式太誇張 內容只有 安安 我想玩木隊 怎麼組然後甚麼圖都不給 也沒文字敘述 這種才必須鎖定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2-12 16:02:00贊同樓上。其實格式最初在前板主群任內是沒有強制使用的,我覺得現任板主群也可以參考那個方向。而且格式常有搞不清楚「穩定拿寶玉」是指何種管道的問題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2-12 16:37:00穩定拿寶玉 重力說想以禮物拿寶玉當穩定也可以健檢文格式有其存在必要性 之前就是太容易缺東缺西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2-12 16:44:00我知道板主說可以啊,但是有更多更多的人不知道然後就造成誤會了。能穩定拿寶玉的話怎麼還問怎麼打某某關卡之類的
作者:
Minihil ( )
2013-02-12 21:52:00執著這個沒意義啊..寶玉不都挑簡單的降臨刷?還是說要穩刷絕地獄才叫穩拿?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2-12 22:03:00目前是會鎖到修正或三天後刪除,但是板規細項需再補足健檢文章只要內容滿足即可,這是為了讓手機使用者方便否則手機發文讀不到格式便無法正常發合乎規範的文章
作者:
Minihil ( )
2013-02-14 17:52:00因為雖然廢但是沒違規當然找不到XD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2-14 22:22:00沒得判...
#1KtwDulB 文中 lkaruwill的推文
作者:
cokaka (=_=)
2013-02-15 13:48:00#1Kt_HOAS 2-2#1KtnOX8u 2-2 如果是ee77發的絕對會砍吧老實說有時候我覺得ee77的文章還比較有內容 看你囉
作者:
book0602 (acfox)
2013-02-15 21:07:00同樓上
作者:
lwecloud (CloudEX)
2013-02-16 09:08:00#1KuEdFPb 2-2?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2-16 09:11:00#1KuEdFPb 閒聊文,#1KtnOX8u及#1Ku9PwyN 已刪#1Kt_HOAS 刪除,#1KtwDulB 待公告
作者:
foolsky (foolsky)
2013-02-16 12:54:00請問一下 別的閒聊文會被判2-2 但性幻想文OK的標準是?
作者:
Minihil ( )
2013-02-16 17:55:00那條線應該直接影射SEX與否,描述的很變態比較像性騷擾的範圍,不過版規目前沒有相關規定(?)
#1KtwDulB 文中 lkaruwill的推文 請問處理了嗎
作者:
Minihil ( )
2013-02-16 23:37:00記得重力說過年期間在大陸玩可能吃太多牆爬不過來了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2-16 23:55:00初三才去以上結案,#1KuS4Uo9 鎖文大過年的講甚麼難聽話,又不是甚麼嚴重的事情#1KtwDulB 和 #1KuS4Uo9 有意見請詳述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3-02-17 02:50:00#1KuYTtF7 錯漏百出的心得文 不是鬼扯就是開掛木宙CD1 有先制後必定是CD1 不會出現CD2的情況 但內文寫先連心珠補血補了一半 再開白盾(心轉光) 木宙第一回合放盾 描述成木宙CD2的情況
作者:
cokaka (=_=)
2013-02-17 05:07:00如果對象不是ee77這種行為就會被罵訟棍囉~唬爛大流行(挖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2-17 11:29:00突然想起兩週前也有一篇妃之宴火赫CD2的文章,不過已過一週時效就不多說什麼了
作者:
cokaka (=_=)
2013-02-17 13:38:00#1KujE4kF 鬧板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2-17 13:42:00自刪了,哈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2-17 14:02:00先行鎖定,今日內處理完畢
作者:
zseineo (Zany)
2013-02-18 10:44:00#1Ku-pgjy 3-2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2-18 13:16:00閒聊無數據且可證實機率非100%即可,不處置
作者:
zseineo (Zany)
2013-02-18 21:45:00那篇是我看錯了 抱歉
作者:
hmsboy (一 身 是 宅)
2013-02-18 22:25:00問一下 刷1小時金錢關 可以po心得文嗎
樓上這也檢舉…他自己前面就在ㄝㄝ了,說自己不行嗎?
作者:
zseineo (Zany)
2013-02-20 00:16:00#1KvWLj0n 請問為什麼會m這篇
我也想跟樓上問同樣的問題 @@ 閃大是用閒聊TAG 可以當做是發生了很難得的事情 想跟板友分享用閒聊TAG
但真的不知道m的理由是啥 那#1Ku98VN5這篇也是5回打通心得 是不是也要m一下 ?打錯 是7關7回打通
→ airbear: 應該要禁止沒影片的暗埃文 ㄎㄎ
原始用途是防止被系統自動清除 被m的文章也無法手動刪
作者:
Minihil ( )
2013-02-20 01:39:00我很久以前會用m或t提醒收精華區收到哪篇就是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2-20 19:00:00#1KvnBX4R 健檢?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2-20 19:12:00不算吧
作者:
Jeff424 (小豬)
2013-02-20 20:38:00問一下王的根性是什麼?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2-20 21:25:0050%根性 你可以到戰友網看
#1KqIjZhT 這篇希望能m一下 看推文很多人都受益@@
那篇道歉信,怎麼一開始說要聽大家意見,不到10分就鎖文?雖然那審判方確實是怪怪的
作者:
o810418 (Septet)
2013-02-21 01:15:00風向是差的就鎖文 那會不會正面的就不鎖讓大家給牡蠣?道歉文還放入精華區的重新審議區? 這樣要不要乾脆修版規
作者:
o810418 (Septet)
2013-02-21 01:17:00來一條AOE道歉不罰條款 可以變熟面孔的免死金牌
作者:
o810418 (Septet)
2013-02-21 01:20:00版規內重新審議條件是要五人以上提出異議 這次有嗎?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2-21 01:27:007-2-1只需要當事人提出
作者:
o810418 (Septet)
2013-02-21 01:50:00那7-2-2的差別是? 兩者處理規模與方向是否有不同?又這次問題帶著道歉文+要求重審是有觸及版規的灰色地帶?3-1在這次事件如果不完全適用那是否群嘲攻擊都比照此次
看推噓根本ㄏㄏ 也不說風向的條件是啥X1?X2? XX?只看幾個人噓就鎖文說風向差 那前面推的都是死人嗎更何況還有人噓的點是看推噓這方法很爛 都不用出來道歉喔? 還是感覺自己快下台就可以開始亂搞?看推噓看到風向說來決定判決結果判決文內完全沒提到推噓 所以是在耍人?我還是第一次看到有大板的版主做錯事不出來道歉然後只要管精華區的
作者:
zseineo (Zany)
2013-02-21 12:13:00#1KvWLj0n 請問為什麼會m這篇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2-21 12:57:00#1KvnBX4R 健檢?
想檢舉才發現版規沒有禁止問首抽... 除非當健檢不然無法可管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2-21 15:50:00曾經有禁止的條例 但是某次板規重發就消失了現在當成健檢處理的樣子
作者:
zseineo (Zany)
2013-02-21 22:20:00#1Kw97WLS 推薦m文
作者:
cokaka (=_=)
2013-02-24 00:32:00重力請假去中國玩了 問另一個吧
作者:
cokaka (=_=)
2013-02-24 15:00:00o版主要洗白就趁現在囉~ 重力出國了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2-24 15:01:00劇場版胖虎效應?
作者:
OR1CHI (清晨的薄荷草)
2013-02-25 11:27:00先到ComGame-New提出連署連署結束再至Sub_GMobile 組務板提出申請
版主不處理#1Kx1xaop? 除了引戰還有明顯的刪推文白白一個擊殺數不賺嗎?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2-25 12:21:00提起罷免八成會被說是鬥板主。反正也要重選了,藉此汰舊換新比較不會沾了一身腥。
作者:
cokaka (=_=)
2013-02-25 12:33:00良心建議 新的那一串看要不要也看時候拉封鎖線...
作者: Redfeather (真心累了) 2013-02-25 14:52:00
請問只挑著煽動的話用煽動語氣翻的文算違反3-4嗎?還是說翻譯文只要是風向對就可以?
這本來就是熱門話題呀,討論熱烈點也是可接受的吧單篇違規就單篇處理,強行封鎖只會落得箝制言論自由的可能性
作者:
qqkane (Wei)
2013-02-25 20:11:00現在改成現任兩個也下去選,然後好像就取前三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2-25 20:41:00對呀,所以與其說補選,不如說是改選
對於#1KxSGVad 判決依板規7-2-2提出異議理由 1. 目前討論該角色皆屬合理討論範圍2. 洗版為熱門討論之常態3. 由以上兩點,若版主恣意限制討論的數量,實屬箝制言論自由之作法,因此希望能改用勸導,而不是硬性刪文
作者:
know12345 (ä½ å’Œæˆ‘)
2013-02-25 21:08:00版友創作刪個屁?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2-25 22:36:00#1KxTsUeT 偷渡統計?
#1KxdYzMj 無意義文章#1KxcvSek 無意義文章2/24 21431篇 RipHamilton 惡意引戰挑釁#1KxRTv4G 內容引戰挑釁
#1KxWMfug Mechon崩潰哭哭還要引戰不就好心酸可憐
作者:
cokaka (=_=)
2013-02-26 18:08:00#1Kxkxvt6 3-4 聽說轉述沒事那大家都可以唬爛了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2-26 18:27:00#1Kxkxvt6 3-4 沒有證據 可算是不實情報吧?
作者:
kramer (kramer)
2013-02-26 18:37:00#1Kxkxvt6 3-4 不實情報 應該沒什麼好說的吧?
作者:
cokaka (=_=)
2013-02-26 19:30:00#1KxlrI6C 2-2 別跟我說還沒有情報的幻想文有任何意義#1KxoBCyu 2-2看你甚麼時候會來處理
作者:
foolsky (foolsky)
2013-02-26 22:02:00#1Kxkxvt6 3-1 3-4 #1KxoKCaE 2-2 且與前篇相比 可懷疑其所稱有朋友的朋友云云乃為說謊,故意犯 是否能以板規七處理?
作者:
sola5566 (當個會計師吧)
2013-02-26 23:39:00#1KxpbIwN 3-1 人身攻擊→ caca5566: 才10抽而已 有夠SB
作者:
OR1CHI (清晨的薄荷草)
2013-02-26 23:44:00今天工作量有點多 還在趕案子 我明早會處理上面所檢舉的
作者:
QJP0518 (Lost Souls)
2013-02-26 23:56:00可以把置底拿放回去嗎還是需要教你把文章置底的指令嗎?
#1kxpblwN 2-2 sola5566 且有屢次釣魚之嫌 建議從嚴處
作者:
sola5566 (當個會計師吧)
2013-02-27 11:09:00我發文兩篇 一篇討論究進小潘 一篇閒聊石頭怎麼用別的角色可以討論小潘就不行?別人石頭可以討論我的不行?哪來的屢次 又哪來的釣魚另外 #1kxpblwN trollfrank 4-3洗版
作者:
uranuss (人性真脆弱 )
2013-02-27 11:15:00沒有樓上那篇文章喔
作者:
sola5566 (當個會計師吧)
2013-02-27 11:45:00#1KxpbIwN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2-27 12:36:00#1Kx_GTJ0 2-2 3-1
#1KxRTv4G #1KxiYZXh 的水桶 提出異議我認為文內內容已經直接針對被714打趴的寵完整表述且第一篇更石直接表明"714沒有而其他寵有"的劣勢
縱然方式偏向反諷 亦屬於已有結論見解的分析而且部分內容屬PTT早已風行甚久的梗 應有再審空間且於封鎖線解除後之合理分析文 水桶恐非允洽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2-27 13:54:00#1KxiYZXh 由板規7-2-2提出異議此梗於ptt已存在許久,也很常見,不至於會到引戰的程度不過內文略顯空虛就是了
作者: TCBeliever (TCBeliever) 2013-02-27 13:59:00
#1Ky0LjmO 3-4 假情報阿 差點被騙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2-27 16:08:00#1Ky2C8B3 4-2提到修改
作者:
kramer (kramer)
2013-02-27 16:08:00#1Ky2C8B3 4-2 詢問修改金幣
一樣對#1KxRTv4G #1KxiYZXh 以7-2-2提出異議理由同大波蘿
作者:
k55623 (小K)
2013-02-27 17:52:00#1Ky3PAXv 推文人身攻擊
#1Ky9_sk2 誤導成這樣你們還把它當成神祭文?是有沒有懶到連發文都懶了現在要裝死不管了嗎?
作者:
cokaka (=_=)
2013-02-28 11:19:00誰置底的自己承認吧 我猜是o(大概是以工作繁忙為理由)
#1Ky9_sk2 太棒拉 既然這樣都沒事以後我公佈活動當天馬上就開神祭串 反正只要開串就無敵不是嗎?
......以後可以不可神技一小時前才開神祭集中區?
作者:
o810418 (Septet)
2013-02-28 12:00:00應該要由版主開串 到活動開始前10分未開才讓版友開串
作者:
chuusan (T_T)
2013-02-28 12:29:00這幾天板主在幹嘛??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2-28 12:30:00昨天不是處理一堆了 ?附議 神祭集中串應開始前 1~2 小時發標題若能打上時間更佳
標題打時間有點難 畢竟標題長度就那樣我真心覺得至底那篇刪掉板主重發也無所謂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2-28 12:56:00請問,檢舉後沒收到板主的回覆就代表該文無違規的意思嗎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2-28 12:58:00倒也不是非要板主予以警告刪文水桶,只是想釐清板主對於某些文章的標準究竟是怎麼認定的。
神祭文前半小時才po不是已經是板上的風俗了 版規沒說po文時間就不處理是怎樣 所以我可以把以前的幾十次神祭一起po出來? 反正沒時間限制嘛可以這樣搞?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2-28 14:03:00已改回CD合作轉蛋找到新神祭文了,已變更置底
作者:
o810418 (Septet)
2013-02-28 14:27:00還是建議照以前由版主開串 活動前10分鐘沒開再讓版友開
雖然誰貼什麼時候貼我是覺得沒差 不過板上反彈居多能有個規定下來也省事多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2-28 15:03:00會列入議案
作者:
asc5543 (啾咪^.<)
2013-03-01 10:19:00#1KydDqsm 抽蛋文
作者:
kramer (kramer)
2013-03-01 11:00:00#1KydDqsm 2-1 3-1 3-2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01 13:36:00#1KydrVdu 3-1 3-2
作者:
foolsky (foolsky)
2013-03-01 13:47:00請問內容是個人抽蛋體驗 標題卻用[創作]tag 是否有偷渡、濫用tag之嫌呢?
建議永桶pphyy5844548 印象中這次已經是第三次了不過第一次發的創作廢文似乎自刪了
作者:
a43164910 (寺æ‰ä¼Šå…)
2013-03-01 15:26:00結果早上那篇自刪了 版主還沒出現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02 09:42:00以上結案
作者:
cokaka (=_=)
2013-03-02 09:51:00同樣是亂板自刪 不知道為什麼我檢舉就沒用(我沒記錯吧?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02 13:49:00我前幾天檢舉的也被無視啦XD 想確認是不是違規一樣被無視就只能等之後改選的板主別再柿子挑軟的吃了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3-03-02 22:34:00希望禁止無意義幻想文
作者: denyu (丹) 2013-03-04 23:37:00
有誰需要水英,第二抽的寄信給我
作者:
cokaka (=_=)
2013-03-05 21:02:00#1K-55gyh 偷渡抽蛋sorry 看錯 請無視
#1KzzUq4V (PuzzleDragon) 推薦優文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3-03-06 14:32:00#1K-KAj_X b0690203推文 3-4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3-03-06 16:47:00等你選上版主就可以秒M自己的心得文>.^ 就好像前版主秒M自己畫的圖一樣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06 17:12:00新番、閒聊、M_圖
作者:
cokaka (=_=)
2013-03-06 21:34:00b06那種可以判的話 那之前很多就可以判囉
建議 版友文上面提供ID格式 不然每次都會忘了打...應該說 名稱 跟 ID各一格這樣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3-03-07 18:33:00#1K-irrtO 吱導吱演..啊不對 我是說3-1引戰
作者: TCBeliever (TCBeliever) 2013-03-08 00:10:00
#1K-nmYHZ 4-2 外掛影片
#1K-nmYHZ (PuzzleDragon) 提及外掛
#1K_1ymOC a43164910推文 3-1 公佈他人個資
作者:
cokaka (=_=)
2013-03-08 19:44:00既然b0690203違反3-4的話 那麼1/10 #1Ki0EgZY這篇請用同樣標準處理喔 O版主 當初重力被民意壓過了不處理而且到現在他也拿不出證據證明 我知道O版主是不會受風向影響的 否則的話請把b0690203解除水桶謝謝附註:我至始至終都沒有推過那一篇唬爛文 別說我惡意釣魚
作者:
Minihil ( )
2013-03-08 20:20:00當初沒不處理吧 是請對方說明 之後確認是互嗆嘴炮而且你是檢舉4-2不是?
作者:
cokaka (=_=)
2013-03-08 20:29:00那麼確認是嘴砲之後無法用3-4辦理? 還是說檢舉項目錯誤就可以拿到免死金牌?
作者:
Minihil ( )
2013-03-08 20:33:00依4-2請該員澄清後就無所謂誤導了 當然給不給機會澄清就.另一回事 但總之是算結案了 期限也已過當時真的對判決不符是直接往上反應 不是現在拿出來講啊不過我覺得二板主判決基準需要一致些...
作者:
fkzj (fkzj)
2013-03-08 21:15:00對 #1K_1ymOC 水桶判決提出異議。版主將不適用個資法的帳號名稱及公開的資料,用違反個資法的名義處罰,明顯不適當。
作者:
jouhouya ( ゜∀。)人(゜∀。 )
2013-03-08 22:25:00不要吵,版主說那是個資就是個資
#1K_1ymOC 異議+1 該資料不屬於個資範圍
作者:
cokaka (=_=)
2013-03-08 23:30:00了解 同樣對#1K_1ymOC 提出異議
聽說誤導很愛抓吼 #1K_6KE6K 3-4誤導系統有問題看你們辦不辦搂 反正還是廢文
我在此鄭重要求 OR1CHI在PAD發文對本人道歉*在PAD板 你已經涉及不實指控 是誹謗罪的構成要件之一為維護本ID的名譽 請發文道歉 並去看清楚個資法保護範圍 如果24小時內不發文道歉 我會至警局備案 當板主這樣當的? 想桶誰就桶誰啊?
樓上的,不去走組內申訴,走警局哪招?想示範什麼叫濫訴?公布個資哪裡損毀你的名譽? 況且你ID的名譽又等於你本人在社會上的名譽嗎? 而且版主有意圖散布嗎?沒有,版主依照站務授權管版,只是判定上有瑕疵最重要的是,重力版主已經改判,就算你覺得名譽受損名譽也已經恢復了,自然不可能會成案如果是我當版主,你要告便告,但我會反告你誣告所以我建議你,去向小組長反映會比較容易得到你想要的結果另外我也建議O版主,真的覺得對不起在這裡道歉就行了或是有誠意點,就發文,但是不用指名是向那個打算告人的人道歉,就說『因為誤判造成當事人困擾實感抱歉』『本人將會更虛心學習,也謝謝各位版友的指教』這樣就好不用多了,反正他只是要求發文,又沒說要向他道歉
作者:
Minihil ( )
2013-03-09 02:34:00這演那齣啦ww
別說啦 之前有人去allpost a了一下別人就被寄信提告啊
#1K_HtmCT 2-1#1K_HtqRG 2-1
反正O版主對捅過得婁子也不太關心 每次都炸完就跑www
作者:
wssxxx (今天天氣哈哈哈)
2013-03-09 13:07:00有聽過概念式連結嗎
我現在才發現阿 我打的是備案不是報案 昨天太想睡了沒想到有人爆怒就跟著隨之起舞 還真以為自己打成了報案備案甚至連法律名詞都不是 怎麼會被人指著鼻子說要告人
版主 我重複情報 快來刪除 拿出沒檢舉也秒珊的效率
板規沒有說情報重複就要刪文這條 以前也有重複過沒刪
啊 不刪這次重複情報的話 我找時間把上禮拜的情報全部
不過看來是轉彎了~ 找個台階下也OK啦#1K-o0nqx 這篇是昨天晚上的紀錄 直到4點半你都還在
轉彎? 一開始不是有人把備案看成報案的話 就不用轉了對阿 我到四點半還在 你要證明我並非想睡思考不清?
來避免掉你亂扣別人帽子的事實嗎?備案跟報案都分不清
你何不就不要去煩他們了,要備案要報案還是按鈴申告隨你便,反正版主高招裝死你也沒轍~
換你轉彎囉?暴怒沒根據的 我還想說我做錯了什麼哩對阿 真希望你不要選上 你選上了 要把我的心得看成辛吉得 板友文認成友直友諒友多聞 怎麼辦阿備案都能認成報案 拉個臉道歉自己看錯 有這麼困難
不用了啦,這樣看下來只是嘴一下而已~ 也沒必要再討論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09 13:34:00怎麼會一直吃雞排,這幾天公告啊戰文底下不是一堆人扯各種食物嗎
沒人氣比較不會被盯上放大檢視好嗎!一直沒人氣最好了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09 13:50:00就像我一樣(?)
所以重力大大可以請問一下你是先刪他才檢舉還是你看他檢舉才刪的嗎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09 14:10:00檢舉的文是基老和八口第二篇 先刪除的單純是重力手太快除非有人私信檢舉啦...
不用說一下為什麼現在情報文不能先搶在改了嗎 kira一開始也只有連結+一行字啊是不是以後情報文要全部打完整才能發底下有編輯紀錄的都可以懷疑一開始違反2-1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09 14:23:00要搶可以,你最少打個"編輯中"上去再發不過這有甚麼好搶啊...
作者:
lkshfish (安安 雙手舉舉)
2013-03-09 14:26:00八口很乖 他每次都有編輯阿QQ
我是沒看過哪個版會字數一沒到就秒刪的啦 你是第一個只能說你不懂搶的樂趣 你要這樣規定你就寫出來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3-09 14:29:00真的沒什麼好搶的 那麼多人要發幹嘛,看戰友網就好了
我以前在西洽和這裡搶情報文時也沒被小雨和查克這樣刪過
作者:
kotenka (Egg Dance)
2013-03-09 14:30:00我覺得字數不足板主又剛好在線上,被秒刪不就活該嗎你以前在哪邊怎樣怎樣是你的事吧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09 14:32:00我想問題在於重力平時處理速度不快 這次秒刪才會吵吧如果每次都秒處理 應該就沒啥問題 有了個認真負責好版主XD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3-03-09 14:34:00奇怪耶 不是每次都嫌擺爛不處理 這次執行快了點就被罵
所以被秒刪沒通知也活該 好吧 就這樣我了解了 反正也不是我被刪 八口活該哭哭摟
作者:
kotenka (Egg Dance)
2013-03-09 14:35:00PO的人不知道字數不足違反板規嗎,可以先PO再編輯是大家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3-09 14:35:00對阿 吃飽稱了 發什麼文麻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09 14:35:00我沒看到那篇文不清楚 但通常字數不夠都會提醒吧?
作者:
kotenka (Egg Dance)
2013-03-09 14:36:00潛規則吧,上面板主也有說好歹補個「編輯中」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09 14:36:00反正現在有爭議 等新版主上任提出來讓他們解決吧在這時候對版規又有異動 新任上來萬一打臉也不好看的QQ
待過汪踢都知道汪踢的神速_(:3」 雖然也有給時間
如果置底有空位的話可以考慮放村選 代碼:#1K-HCysW
我想這樣好了 不如把板規做點小變動比如說貼出後10分鐘內要編輯到符合字數限制這樣不會斷搶情報的樂趣(?) 版主也不至於把空泛文留在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09 14:55:00反正我是提倡情報文不受字數限制 但要說清楚是什麼內容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09 15:36:00其實你只要準備個罐頭訊息說明你在編輯中就好了
我也覺得 版龜死的 他又不是在亂 不只隔壁 很多版都是這樣 缺字數不是什麼大問題 給個時間補一下就好了
#1K_LXXW6 2-1 未滿30字 麻煩懇請秒刪 謝謝
想到之前某篇還給了一小時修正 之後版主還射後不理ㄏㄏ這次連個5秒都活不下去 哪招你可以提醒再修正而不是秒刪啊 其他篇效率有那麼高就好
哇......好棒棒 中午秒刪下午放了30分鐘不處理 鬧脾氣嗎處理給推
#1K_MMHeU,內文提到搶到帳號去8x91找他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09 19:41:00結案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3-09 23:44:00建議 : 連你父母都罵下去的, 告給他脫褲 ..前提是有時間
版規是死的,執法是活的,情報文秒刪真的有點不妥重大的夏美事件隔了很久才處理,反觀情報文卻被秒刪真的社會觀感不佳,我覺得不馬上處理比較聰明萬一下次又有重大事件處理慢了只會被酸搶輸的情報文本來就會自然消失,秒刪真的是好做法嗎?請再酌
ㄝ..那個 出門上班前可以開電腦換個置底閒聊嗎?感恩ㄝ都 晚上11點就可以換了,還是這要求太無理啦=.=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10 13:18:00有出來就可以看啊,通常都會等到十二點左右
重力要不要出來解釋一下刪文標文版規2-2可以這樣用嗎?這樣以後是不是line群文全部禁貼
作者:
kramer (kramer)
2013-03-10 22:10:00不是用3-1嗎?
作者:
gxgp (éŒ¢æ»¾éŒ¢å¤§æˆ¶å ‚)
2013-03-10 22:11:00靠 這不是討論有關遊戲的內容嗎? 有沒有用外掛 出來澄清這不是討論遊戲 不然是討論啥小
作者:
Minihil ( )
2013-03-10 22:16:00什麼跟山本一樣! 我要檢舉上面人蔘攻擊(?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3-03-10 22:17:00討論到個人行為的東西當然跟版上無關啊 你平常會去管隨便一個PAD的line群發生什麼事嗎
作者:
gxgp (éŒ¢æ»¾éŒ¢å¤§æˆ¶å ‚)
2013-03-10 22:18:00靠! 我被列為和山本一個LV了嗎!! 我要檢舉泥人蔘攻G我QQQQ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3-03-10 22:36:00貓手比較模糊 因為揭穿的人把那篇文章包裝成轉珠討論XD所以就該篇文章來說沒有偏離版旨
作者:
know12345 (ä½ å’Œæˆ‘)
2013-03-11 12:31:00貓手是什麼?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11 12:45:00貓手是一個事件
#1L0bZEXd x78212 於12:46的推文 2-7
#1L0dMoCS (PuzzleDragon) 集中串置底個吧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15 18:58:00#1L1K8Ad2 推 know12345: 這個版很有病的XD 3-1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16 14:04:00[閒聊]集思廣益 發文20:51 刪文21:03 未滿15分鐘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17 13:12:00所以我檢舉的那則推文沒有違反3-1嗎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17 13:26:00抱歉,處理晚了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17 13:27:00好的
作者: TCBeliever (TCBeliever) 2013-03-17 13:59:00
#1L1xhJw1 判決異議 請問有病算是人身攻擊的尺度那 "幹" "爛" "哈哈文" "廢文" 等攻擊意思更深的詞是否也需要處理?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3-17 14:04:00這個如果比照辦理,那麼那篇噓到X3的會桶了不少人~
作者:
kevin50605 (XavierRiceKevin)
2013-03-17 14:06:00我不覺得know這樣有違反3-1 哪裡引戰跟破壞秩序了?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17 14:07:00#1L1K8Ad2 異議阿里! 無前後文可判引戰 認為只是情緒抒發
#1L1xhJw1 (PuzzleDragon) 一句話就水桶會不會有點執法過當 有拉出前後文看前因後果嗎?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17 14:09:00不應被水桶 如果這算引戰 那是否說某寵很弱也算引戰?是否說714超強也算引戰?是否連買雞排一類的都算引戰?
作者:
kevin50605 (XavierRiceKevin)
2013-03-17 14:11:00真要桶的話那篇更多人才是引戰該桶
#1L1xhJw1 判決異議。從前後推文跟本文看起來有病不過是指向真有趣 真特別的意味推論出有攻擊或引戰的意味 理由過於薄弱
#1L1xhJw1 (PuzzleDragon) 判決異議,這種句子水桶是版規無限上綱嗎?
作者:
a43164910 (寺æ‰ä¼Šå…)
2013-03-17 16:32:00#1L1xhJw1 判決異議 我的理由跟小當家一樣
上次說絕不自己主動卸任職位的,所以才這樣判決嗎ww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17 19:05:00不知道可不可以對重審的判決提出異議?#1L1_crSu know12345發表該則推文的背景,是在該文章底下有眾多板友噓文,know12345一開始先是駁斥噓文者,但在理睬他的人寥寥無幾的情況下,發表了攻擊噓文板友的推文。#1KvW72nU 之前也有類似例子被判水桶。如果john0909的發言不被視為玩笑,那know12345的也該比照處理。
那個肥宅是明確針對說ㄝㄝ的人講,而且對別人說肥宅一詞,是明顯的具有負面意思的詞但是今天K他是對這個版,族群較不明確,指向性較弱況且從推文的意思與語氣感覺攻擊性也沒那麼強烈究竟他是開玩笑還是認真的,說實在的也不好分辨在這樣的情況下,就需要從嚴判定,除非具備明確攻擊意思,才能加以判罰我覺得是這樣啦,就看版主怎麼解釋..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17 20:30:00說針對的對象不明顯是太拘泥字句所造成的謬誤。依照當時的狀況,只會是指噓文的板友。另,「有病」也是明顯帶著貶義的詞。就跟戲謔的說人「笨蛋」、「白癡」一樣,如果雙方沒有共識,那便是人身攻擊。且依該文章的狀況,那句「有病」只能解讀成是針對一片噓文的人的評論。
很抱歉,我認為光要舉證他是針對噓文的人就無法達成了雖然你的感覺是對著噓文的人講,可是這欠缺明確的證明唯一較針對的,只有說"有規定一定要有數據嗎"這個可以視為是對著要數據的板友所說所以問題還是在於1.指向性模糊 2.攻擊性不強指向性強,只要當事人不舒服就可以判罰攻擊性高,就算不是明確族群也可以以引戰論但今天兩者都欠缺還要判罰就會像這樣這麼多人反彈而且,這都是先假設"當事人說有病是具攻擊意圖"的情形如果沒有呢?是否要判定具備意圖純屬自由心證,但完全回歸字面來看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18 13:42:00結案感謝以上二位對於案情做出的詳盡分析但目前的判斷為"無必要對該當事人執行處置"原因和jschenlemn版友之意見接近若要對重審案提出異議,仍須滿足重審門檻才會進行之
現在是怎樣 板規沒有實況要自刪文這條就幫我刪我改個標題避免人進去算不錯了 是針對我跟板友K嗎所以是不是該解釋一下?實況文沒滿30個字 到底是為什麼實況文還要刻意去擠30字
http://ppt.cc/bvZx 這篇也沒滿30字 是否該解釋一下
作者:
waterroom (Silverdevil)
2013-03-19 08:56:001.因為版規規定要有30字 2.樓上若覺得文章違規可檢舉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19 11:25:00板規 2-1 要求就是30字,從來沒變過你說的那篇我刪了,還需要解釋甚麼嗎?還是說你有理由說未滿30字的收台實況文應該留著?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19 11:47:00雖然不知道板主的任期會不會延續下去啦,但是標準也該統一了。別的事情不說,拿上面30字來提就好。#1L2Jpt55 同樣是未滿30字的文章,這篇就予以提醒,之前的情報文卻是直接砍,令人措手不及。如果板主在這次的選舉中成功連任,可以跟另外兩位多多商討,讓板規有個明確的標準嗎?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19 11:53:00秒刪應該是被秒檢舉 版主又閒閒無事看到就順手刪掉?這次刪實況文執法理由是2-1 但是實際處理的理由是收台也就是版主覺得既然還沒收台那就先留著 晚點再刪我覺得這是比較人性化的作法吧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19 11:57:00拜託拉上去看吧,之前情報文是板主先刪了才有檢舉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19 11:58:00如果將明顯違反板規的文章留下會不利於後面的判決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19 11:58:00實況進行中的文章予以提醒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19 11:58:00就算是先檢舉好了,也不和提醒與否造成衝突。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19 11:59:00實況結束後的文章就直接刪除,有問題嗎?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19 12:00:00所以情報文就不提醒了嗎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19 12:01:00你現在有看到情報文被秒刪嗎?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19 12:01:00抱歉時序記不太清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19 12:01:00喔,所以之前的就不當一回事了嘛原來如此,明白了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19 12:02:00事件後修正情報文處理程序,先行提醒未改善才刪除你還想糾結些甚麼嗎?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19 12:06:00喔,有修正處理程序啦,有公告可以參考嗎
今天如果不是你雙重標準我才不會沒事來找你 否則我貼連結做什麼? 這種回應怎麼看都很奇怪吧?不是事後人家貼了一樣的問題才砍文章就想草草了事吧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19 12:17:00版主時間不是無限,檢舉處理制,你貼那篇可能沒看到而已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19 12:54:00沒處理到就是沒處理到,感謝檢舉公告已補,還有哪邊不足的可以一次提出
knives:公道價三萬八你推得我看阿,一堆在高潮的白痴#1L2bouHB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19 14:03:00結案
作者:
cokaka (=_=)
2013-03-20 00:34:00#1L2lcQ3s 3-1 算鬧版吧?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3-03-20 00:36:00#1L2lcQ3s 3-2-1 ?
#1L2lcQ3s qqqqqq985 推文連結恐怖圖片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20 00:48:00照某些人的標準來看,樓上就是濫用檢舉、找碴
某些人稱呼的S大,可以講一下是哪些人嗎?我點開被嚇著了,嘗試檢舉,請問找了什麼碴?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3-03-20 01:10:00意思就是 把id換成其他人的 就是找茶…喝
#1L2mDZ0Z 3-1 含上面檢舉 連續兩篇蓄意鬧板#1L2mGSW3 3-1 連續三篇蓄意鬧板文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0 01:17:00講真的啦 PAD版都多大了 把發文限制加一加好不好隨便個小分身都可以這樣搞 是要怎麼玩 希望未來的版主好好考慮一下
作者:
cokaka (=_=)
2013-03-20 01:19:00是研究所放榜崩潰了嗎...= ="
#1L2mKBqL #1L2mKYWU #1L2mKzTq #1L2mKzTq 3-1
作者:
gekido 2013-03-20 01:28:00aaaaaa915200 疑似分身(′_ >`)
作者:
cokaka (=_=)
2013-03-20 01:30:00哦 可以用4-3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0 01:31:0060天ㄏㄏ
#1L2mVuMv 3-1&4-3 連續洗文鬧板#1L2mZHJ2 3-1&4-3 連續洗文鬧板#1L2masqC 3-1&4-3 連續洗文鬧板#1L2mcCZY 3-1&4-3 連續洗文鬧板#1L2mewI- 3-1&4-3 連續洗文鬧板 待會累積多一點再一起檢舉好了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3-20 01:48:0017 篇了 ? 4-3 60*17 也有個 1020天7-1-3 一件一審
#1L2mhgTs #1L2mkHjM 3-1&4-3 連續洗文鬧板#1L2mprfo 再補一篇#1L2ms0Tk #1L2mteFe 3-1&4-3 連續洗文鬧板
#1L2myFY9 #1L2m_u10 #1L2n29rS 3-1&4-3 連續洗文鬧板#1L2n60Yp #1L2n9DIt #1L2nBiob 3-1&4-3 連續洗文鬧板
作者: z5921361 (Mani) 2013-03-20 02:26:00
板主什麼時候要處理阿 洗好多了
#1L2nOHro #1L2nHIXY #1L2nQsJp 3-1&4-3 連續洗文鬧板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3-03-20 10:58:00#1L2selfx #1L2sn61F 2-1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20 15:00:00結案,誤刪文已向原po溝通,並將原文備份給當事人由當事人決定是否重po
問個 抽蛋的統計文有規定都要同一個帳號嗎?我想可不可以po兩帳號或三帳號合計超過100抽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3-03-20 16:52:00應該可以吧 之前的統計文就有人是合計超過100抽的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20 16:55:00可以合計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20 17:03:00但合計的前提是統計的條件必須相同像龍珠改的亂入不能用改級和超級合計算門檻抽蛋也不能把不同次的神祭合併計算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2-25 12:23:00換新比較不會沾了一身腥。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3-03-21 17:47:00#1L375Y2h 2-1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21 23:13:00結案
單篇違規就單篇處理,強行封鎖只會落得箝制言論自由的可能性
作者:
Wcw5504 (五月雨)
2013-03-23 07:04:00#1L3c79oK liouemp 仇恨言論應該算3-1?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23 11:59:00不完全適用,會再協議
重力沒跟我提醒 其它版主我好像也看到雪華說不要戰太大而已 版主要不要出來解釋一下2-1文章需滿30字也沒指名日文 中文你瞧不起日文嗎?
這是我大繁體中文論壇,請尊重不懂鬼畫符的人們痛苦。
你好chopper0424,目前版規確實沒有表示日文不算字數但你貼的那篇是純日文,我想如果能附上中文翻譯會更好畢竟這邊還是有很多人不懂日文(我就是T_T)這邊我代替版主群先跟你說聲抱歉,先制版規明後天即會正式上路,這個問題也會做詳細說明公告以上,如還有問題歡迎聯絡版主,謝謝。
作者:
cokaka (=_=)
2013-03-23 19:31:00不會翻譯就別搶了吧… 你自己也不是精通日文的人
Peace Peace,這部分的問題我們會盡快修正畢竟我和雪華都是剛剛才就任版主,很多權限都沒有先煩請給我們一點時間交接,並修改好新版規供大家使用
小事情而已雖然我不覺得那篇情報有那麼難懂啦我連50音都沒學過也知道那篇是講BUFF龍珠角色重力自己亂引用版規刪文才是問題又不是沒其它版主當自己還是版皇嗎??
這邊也是我們忽略的漏洞之一,他有先向我們討論過了是我和雪華也沒想到這個問題,這邊我們會盡快解決!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3 20:23:00我逗!我戳!出來面對啊叭叭
是說新版主上任會修正一些版規對吧?請問會有一篇修版規公告來看看板友的意見嗎?還是說對版規有建議 可以再這邊提出或私信版主?
會公告新的一篇 也會正式公告新任版主上任也請各位暫時先給我和雪華一點時間適應與修改~謝謝!!
恩 因為我看過有別版的版主一上任就急於推行新政被戰的不太希望這樣的情形出現在這個版>< 關心一下而已
所以我們才想好好制定再上場,畢竟你們都好恐(ry)報告一下進度,現在我們三個都正在討論我也很想速戰速決趕快弄好XD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3 21:02:00有沒有事主不出來說明 給其他人坦的八卦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3 21:41:00阿姨是多喜歡鐵手套拉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3 21:49:00你...你以為你學我家青龍帶鐵手套 我就會覺得萌萌噠嗎?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3 23:12:00抗議雪華賣萌 叭叭叭
建議:情報文取最先PO的一位 其餘的自行刪除超過30分鐘未刪除者版主不告知直接刪除並警告一次警告三次者水桶一次 並採取累加制度抽蛋集中討論區於開始前15/30/45/60分始可PO文
時間由版主決定 一樣OP者照上述規定處理隊伍相關文章 禁止在文章內拿其他隊伍比較可以分析主要隊伍的優缺點 但不可拿其他隊伍比較以免發生嘲諷或者是推文出現爭吵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3 23:31:00好耶好耶 這規定弄下去剛好又能說板皇ㄏㄏ
隊伍禁止互相比較不太合理吧,比較對比本來就是常態呀重點應該放在"如何避免走火或是嘲笑謾罵"的情形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3 23:47:00酒店常常有鬧事 所以我決定宣布禁止酒店營業杜絕爭端這樣的概念嗎? XD
隊伍優劣本來就會拿來比較啊,我是覺得這該開放討論吧
上面有提到哦 可以在置底討論 但禁止回在文章可以減少嘲諷 爭吵 系列文的出現 看板主們的反應吧
我是覺得同條件之下假使做比較,這不是不好,可以讓人去做選擇,並且知道優劣,假使用回文很不方便
偉哉重力版皇 版規有漏洞應於修正公布後始生效力吧中文算字,日文不算字?英文呢?其他語言呢?如果你覺得版規有漏洞,應立即填補之,並於公告後生效而不是自行解釋(腦補)版規,你這樣刪文沒有版規支持
說到板皇我就笑了,這種程度就叫只怕你們沒見過真正的板皇是怎麼當的。那才是令人大開眼界說到底啦,重力那個2-1判決一點錯也沒有板規訂之"字",當然是依現行習慣而行之,也就是中文
字的定義是你訂的?那你要不要說說看 PTT帳號為啥不能取中文
若真的沒錯為何需要修正版規,版規有瑕疵能說沒錯嗎?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4 00:24:00對啊 程式也不能用中文寫真過份!
對阿 中國現在是地球上一大強國 結果一堆東西都看英文以後發文我都發簡字好了
如果要做擴張解釋或是當然解釋也都不合理因為語言使用的方式與習慣都不同簡單來說,中文跟英文算"字數"的方式一樣嗎當然不一樣,所以當版規只有訂"字",自然就是以目前
官方使用的為準,如果你要包含其他國文字,就必須依照
版規有沒有訂出來? 沒定是因為以前版主不會針對這點
你車子靜止被撞結果法官說你要負道義責任幫他修車誰信服? 用中文判定 用哪一條版規來執法?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24 00:31:00台泥上面提的比較禁止我覺得管太多了 不必禁止
Js你先回答我一個問題啦,pad是日文遊戲還是中文遊戲
甚麼沒依據,板規都訂在那裏,你們的行為講難聽點較叫做鑽漏洞而已啦。但我也不是要替版主說話
所以你快跟我說 哪個版規說不能全日文? 提不出來嗎
像今天這樣的案例,如果先推文警示後再處理那麼結果就完全不同了
別在那邊咬文嚼字了,並不會顯得你豪棒棒。是說,指導棋下完了嗎?
他沒有呀,所以爭議造成了呀,這才是重點指導棋咧,我至少有出來選,你呢? 有嗎?
喔出來選好棒棒 從開始寫政見以後才開始刷存在感然後倚老賣老 認為自己有當過版主好棒 可惜的是就算七月吱吱不當了也是換T玩具 不是你 司馬昭之心ㄏ
jschenlemn: 說到底啦,重力那個2-1判決一點錯也沒有js: 版主錯在造成這樣解釋的落差以及程序上的不謹慎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4 00:40:00我覺得出來選蠻厲害der
你還是先回去管好你的漫吐吧 上次想要一次管兩個版的已經ㄏㄏㄏㄏ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4 00:41:00哎你能推文我就不能推喔 怎變刷存在感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4 00:43:00乾 原來我推太快被桶屁屁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24 00:43:00板規當然有問題啊 全日文文章本就不該出現在中文討論區
實體法跟程序法的分別,只是PTT上不可能分的這麼細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24 00:44:00我覺得是有道理的執法但是不是合法的執法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24 00:46:00有沒有道理當然是心證阿 -.-
反正今天就是 有/沒道理, 但不合法又不討論搞到其他兩個新版主還要跳出來說他們完全不知道
同意比較大問題的是執行面,我也是看不下去才出來發言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24 00:49:00現在就是在討論嘛 重力看起來就是只在白天處理檢舉區
應該說,版規本身沒問題,但是不完善當初在訂的時候,只有想到以中文為準就像剛剛所說的,不同種語言語法不同,不可能單單僅"30字"這樣規定。我想板主當初也是這樣想,但是與版友
"你想" 情報文從開版就有 一年半了 現在才有問題?
我們尊重"現任"版主的行政權當初他們可能認為不論哪國語言,甚至注音文都算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24 00:57:00甚麼時候的情報文是只貼日文然後完全沒中文的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24 00:58:00我認為刪掉全日文文章是絕對有道理的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24 00:59:00あぶじょはうばんばんXDDDDDDDDDDDDD
版主的錯就在於沒注意到這樣的落差,執行時又不夠謹慎
#1L1o4ArK (PuzzleDragon) 我起來尿尿而已不用謝我了這篇活超久喔 啾咪
的部分,也都不出來回答,還要別人坦,這是問題爭議點,你有沒有注意到,一堆人有問題的是這點?
反正某版主從不道歉又堅決不下台 就看他能繼續玩多久吧一句都由我來坦 全PAD的板友都震驚了
不不..說都給別人坦,但從剛剛的判決來看很有可能是其他兩位自己跳出來的...只是這樣看起來真的不是很好,不是先道歉就贏了呀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24 01:05:00應該只是他們跳出來幫坦一下吧 重力檢舉區的推文看起來
某人在LINE群組說的話 不知道要不要再說一次呢 呵呵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24 01:06:00我這版也看蠻久了 我覺得重力做事算很好 該回的大概都有大致上的判決也不會超出板民期望的方向太遠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24 01:09:00我覺得坦的還不錯啊 進退得宜 該做的都有判決爭議 "版主群道歉" "板規修改進行中" 還有甚麼好吵的
其實比起道歉...先解釋理由是最重要的真正要道歉的是因為誤判或是疏失,而不能當作緩兵之計喔喔!? 看來是真的有掛~
Mishear 你...你你...這反諷的有夠酸,ph值有夠低
我是不知道坦的如何啦我只知道某O被某G叫去管精華區以後 都不曾出來管版某G出國以後 某O只好勉為其難管一下 某G回國又消失結果最後一次卸任前又跑出來管版 又亂判被酸爆某G又跑出來坦 當然又是獲得一片好評 但沒人去想幾乎都不管版的某O怎麼會又突然跑出來管版 想到喔?XDD結果當然是不了了知啦 當事人也不出來說明 ~~~之前還有一些事情都跟LINE群有關呢~ 好興奮~睡覺去惹
這也太陰謀論了吧,本來兩個板主一個不在,另一個就要出來管呀,誰知道經驗不足炸了不過說到底,炸了跟重力重新討論修正就好呀一直交給重力坦只會讓大家越不信任而已
#1Kn7qkFs #1KxKDAns 自己慢慢看消失一個月 然後某G出國所以出來 27號以後某O又消失開始投票的時候 才又跑出來管 然後被罵 重力出來坦真的太巧了 我只能這樣說 世上巧合何其多 amazing~
兩個版主不再另一個要補 這是在"其他版"的常識在這版可不管用
像我之前也曾讓我其他同事連續快兩個月不用發公告...
簡單講啦 O捅了這麼多簍子 他要判之前會不跟重力討論?
這...算了吧 反正我是不知道他們怎麼分工的至少現在這兩位不會在像之前那樣吧......大概吧
這兩位我不知道 要看 但今天發生的事情就~~慢慢看 ㄎㄎ 反正版主新上路 給點最近看到需要的意見再來就等著看戲就好了我覺得啦 五月底會爆炸
今天出包的又不是新上任兩位憑什麼要他們跟著一起吃包
沒呀,無論這裡還是上篇判決都是自己跳出來的呀要介入其他版主的處理是要非常謹慎的.......好啦 還是當一下麒麟王吧像之前的案例,不應該是由其他兩位出來道歉或是緩頰應該說"關於版友的問題,目前尚在討論中"或者"尊重XX的判決,在此不便評論"。很官腔又很切割但事實就是這樣呀。今天版主們根本還沒有任何定論像猴子王跟雪華"代為道歉",跟"欠缺適當考量"等等是把"自己的評斷"加諸在重力身上,這很危險呀出來佐證重力的判決有問題,連帶加上溝通不良甚至內鬥的感覺給版友,雖然口吻語氣放得很低,但這根本像是出來捅重力一刀順帶放火呀---------------------------------------------要在其他版主的判決中發表意見,"口徑一定要一致對外"不然就先打打模糊帳,但不是就這樣裝死,趕快討論討論確定後再公告。判的妥當遠比快速給的交代還要重要...我的看法是這樣啦,可以參考看看存在感應該刷得差不多了...接下來會少說點.......盡量
所以呢?你也用你的觀點論證對錯啊,那你到底在下什麼指導棋?你還是不懂問題點在哪。所以照你的論點,今天我不爽誰我找到小辮子雖然可能有問題先處理再說,反正事後再討論對錯頂多一致性的對外發表結果就好,反正有三個人去頂住我在怎擺爛都無所謂。誰出的包自己吃,道歉露出_這都是我的觀點啦,可以參考參考。
你覺得我說的有問題可以好好表達,更好的是提出自己自己的觀點和看法,而不是曲解我上面的話而且我實在不懂你上面到底要表達甚麼意思?要吵架或是嘴個幾句都很簡單,但最好還是能更具體實際對目前的情況提出看法與建議才好吧----喔喔 終於解讀完了,你的意思說,版主抓人的小辮子處理,但是不管會不會有問題,反正只要事後找其他人一起發布公告就行了吧。哈哈哈,如果是這樣那誤會真的大的呀
作者:
ake1234 (折紙は俺の嫁)
2013-03-24 08:34:00這篇好精采喔 留個名刷個存在感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3-24 08:46:00比照八卦版龜 3-2 , 30字定為自行評錀或翻譯就好了吧複製貼上的不列入字數計算
連藍染王在八卦發藍染文都得先翻譯了我認為情報文直接複製貼上原文實在沒什麼意義...沒有經過評釋或翻譯的生肉真的就別急著搶了啊 對了 都忘了來這邊的主要目的了#1L42wa0F 鎖文公告可以異議吧?我認為達洛特系列戰文根本沒到有人身攻擊謾罵的程度
拿藍染王來比幹嘛zzzzzzzzzzzzz 沒人會跟她搶藍染掛阿
我是覺得一直以來在PAD版搶發第一手情報文就是個共識了之前的秒刪情報連結 現在又說日文不算字數刪文前告知一下沒很難 板規沒提日文不算字數 可以先說阿
看是要補翻譯埔心得補字數 沒很難吧 甚麼都沒說直接砍再加上一些垃圾文拖很久不砍 造成現在這樣結果不意外
關於實況文跟情報文 我已經提出我的修正看法就等2位板主的意見如何會加在到新版規上
作者:
lwecloud (CloudEX)
2013-03-24 16:04:00按i下次看到這種可以先m,他就沒辦法自盡了
作者:
cokaka (=_=)
2013-03-24 16:28:00鬧版自刪的可以向站方申請補退文 依版規(?)可以加重
拍謝 因為我動作比較慢 不過我是個會鞭屍的人所以自刪這種事對我是沒用的!!歐拉歐拉歐拉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4 18:45:00挫骨揚灰的雪華也好萌喔~<3
萬一下次又有重大事件處理慢了只會被酸搶輸的情報文本來就會自然消失,秒刪真的是好做法嗎?請再酌
無馱無馱無馱! 我是DIO派的\雪華萌萌/ 是說情報跟實況一直都沒有確切的規定希望可以這次可以改革成功
搶輸的情報文本來就會自然消失,秒刪真的是好做法嗎?請再酌
您好a24285293,針對你檢舉之文章以3-1條款來看,並無明顯違犯,所以現行版規不處分, 日後待新版規出來會嚴格注意,謝謝您的熱心。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25 13:23:00請問目前只預計針對情報文全日文的部分管制嗎?希望可以全版各文類管制全日文文章出現 比照臨時條款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25 14:10:00可能會出現的文 預先防備 常常有人在挑戰板規
這種事我以前幹過 全日文攻略降臨心得 不過我自刪了我想他有本事發全日文心得 就會有別人會盯他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5 16:22:00可以建議置底閒聊部份推文刪除或開新篇嗎?不能連推好痛苦>"<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25 16:34:00每天更新算很快了吧..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5 16:36:00我的意思是版主備份到精華區中 把空間清出來開新篇是指分前後半閒聊文這樣
其實CHOPPER,你昨天的行為別說釣重力我跟猴子很為難
@ttoy,目前沒辦法因無法連續推文而多做處理不過我們會再討論看看是否有其他辦法,謝謝剛剛貨車載來的零件全都因淋到雨而報銷...目前可能要先請雪華照顧這邊一下了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3-25 20:40:00現在附心經,下次金剛經,以後附地藏王經..變佛學版了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25 21:57:00等討論焦點真的都在經文上再說是佛學板吧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3-25 22:21:00唉~夏蟲不能語冰,這程度實在很懶得去溝通討論,難看死了~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3-25 22:23:00這種揶揄的講話方式, 確實讓人很懶得去溝通, 哪~~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3-03-25 23:16:00你這種程度才真的是讓人懶得溝通 不用出來秀自己多會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3-25 23:18:00版主選上後請不要一直說想桶誰,這樣是濫權吧?修掉了 沒事
作者:
cokaka (=_=)
2013-03-25 23:20:00會弄到心經的結果也是連任的版主造成的 別找錯人抱怨
為啥不能說想桶誰 真的捅了有執法依據就沒問題還是現在連說說自己的想法都不能了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3-25 23:24:00喔 我錯了 對不起請饒我一命抱歉我多嘴一句,同理想釣xx=>引戰,也是說想法阿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3-03-25 23:33:00看你用什麼方法釣吧 還有意圖 如果讓人覺得不舒服被檢舉了被桶了 你想要說你沒那意思就在寄信跟板主說囉
等一下,想釣XX不就是想引XX來戰的意思不是嗎至少Chopper那篇被這樣解讀應該有所本(?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25 23:51:00釣xx包含但不限於引xx來戰 八卦版天天在釣馬雅人
恩...雖然這次判決大多數版友都能接受..可是還是請板主思考,桶人原因是"那句話"還是因為"那篇文"如果是"那句話+那篇文"...那就不妙了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6 00:05:00樓上 那不就是釣魚的跟魚激戰 不就是一個把魚做成三吃的概念嗎?XDD
會怕有一事不再理的問題吧...(*′ω`*)σ咕嘰咕嘰
作者:
cokaka (=_=)
2013-03-26 00:18:00現在在播鍋巴料理 埋胸部>///<
大波蘿說對了..公告已經自爆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了所以我才說如果用後因判決前果會出大問題呀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3-26 00:25:00本來用來湊字數的貼什麼我是覺得都好,只是想提醒用來湊字
看不懂一事不再理= =意思就是把chooper 全日文被砍 又發文 然後說要釣重力看成同一件事情嗎?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3-26 00:26:00數的如果比原文多很多,似乎不太妥~才提醒版主~湊字數是否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26 00:26:00我記得該文好像沒有被判決過 是自己刪掉了的樣子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3-26 00:27:00要設限一下,因為版規也沒有提到~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26 00:27:00而引戰自刪也是要桶的 本來讓你過但是自爆
昨天自刪他推文有提到 "晚點有人翻譯後就自刪"所以 沒說是要釣重力前 那篇文章其實沒有太爭議
其實不對..板主自己說"放過他了",那麼現在再行處置就非常有爭議,更何況文章都自刪了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3-26 00:32:00釣重力出來回應怎算引戰,這是鬧版
作者:
yuizaki (雪華綺晶)
2013-03-26 00:33:00沒砍死你 受害者原諒兇手 兇手再放話 受害者不能報警?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3-03-26 00:33:00所以應該是不要處置嗎 那他自爆要無視? 這樣的話要怎處理
殺人沒證據無罪釋放,兇手自己跑出來說因為XX殺人,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3-26 00:35:00放過是指自爆引戰之前,處置是針對自爆是引戰之後~
作者:
yuizaki (雪華綺晶)
2013-03-26 00:35:00還真是神邏輯
判決確定就不能 那為啥常常新聞說可以再上訴魏XX一開始被罰錢 就算是確定結果 結果後面又追加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3-03-26 00:36:00想請教一下JS 既然前面無罪 那後面這樣自爆該怎判?
上訴是因為還沒定讞,如果定讞除非判決引用法條有問題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3-26 00:36:00自爆之前並沒有叛決~因為是只是疑似踩著引戰的線~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3-26 00:37:00因為是踩著模糊線~不能認定就是引戰~所以放過不處置~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3-26 00:38:00後來是自爆引戰,有明確的証據,所以才處置~
這樣也不合理..既然原文都過了,為何還有引戰的問題
亂版跟挑釁本來就是兩種判決 亂版PASS 挑釁沒PASS大概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3-03-26 00:42:00還有翻案選項吧?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3-26 00:43:00喔~~我懂J說的點了~這算是版規上的漏洞~
作者:
dxassin (dxassin)
2013-03-26 00:44:00說真的 在這扯法學的東西你會很痛苦的...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3-26 00:44:00殺了人,但沒明確証據所以無罪,無罪後自爆自己是殺人犯~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3-26 00:45:00但事証己被削除~這樣是否還能定罪..J想說的這個嗎?
真的會很痛苦啦,這裡只有sexy shabadadoo,沒有另外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3-26 00:47:00因為自白無法當證據~所以自刪後~是否還能定罪~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3-26 00:48:00所以版規補一條~自刪後若有確切違規事証,則依舊判決~
自首算是自白嗎電視常說有人良心不安而去自首 是因為有證據只是找不
作者:
dxassin (dxassin)
2013-03-26 00:49:00實際上判決沒啥問題 因為板規定得很寬 但是判決要下清楚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3-26 00:50:00最後根本還是要回到版規去修正。大家太聰明了~有法就有洞
作者:
dxassin (dxassin)
2013-03-26 00:50:00自首可能是被脅迫的阿
內文我有跟到..是否違規要由板主說明,但現在猴子王
作者:
dxassin (dxassin)
2013-03-26 00:53:00犯嫌如果能交代事發經過 證據也充足(凶器之類的)
作者:
dxassin (dxassin)
2013-03-26 00:54:00那沒問題當然就交給檢方搞阿 你覺得新聞會跟你講這麼多嗎
=>並無"明顯"違反 現在有一證據可佐證是蓄意違反*違犯板主將其定罪 我認為是還過得去 畢竟板主的職責是維持板上秩序 不是扮演三審法官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6 08:07:00那篇有討論2-1 30字還打成20字...另外判決是以實實行為判,或是意圖..嗯..*實際
那篇文章有用山本推特做表面包裝 要也是以2-2來判這樣不是只要提到20字或30字就有違反2-8?
雖然是不用向法院法官這樣,但是如果行政執法沒有基本的法理與邏輯的話..被叫板皇也是在所難免的呀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6 08:24:00哎 除了重力和chopper 又一組wkl和js(默
喂! 別亂配對...還有當初那篇文,很明顯就是對於重力的判決質疑與抱怨..文中明確具備討論版務的事實當初如果用2-8來處理的話沒問題,但是用3-1就無違規了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6 08:28:00立場或觀點不同結果也有差 不要變來變去就好啦
親愛的a29022792 版友 早安您好 關於您檢舉的ttoy版友 人身攻擊及引戰 及版主判定後此文章內並無任何違反版規3-1的任何項目若您有任何異議請按照詳細的規定流程公開提出謝謝 本檢舉在此結案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6 09:14:00雞皮疙瘩掉了滿地(抖抖)
是涼什麼涼雖然他這樣自爆讓人很不爽 但是既然認證過該文過關了後面是沒有再對放過的文章桶一次的理由了....不過我不打算異議 原因就不爽兩個字(*′ω`*)σ咕嘰咕嘰
總之我不知道我們能做多久 就盡力吧 下台也只是換人被鬥而已 看遠一點也就輕鬆許多了 幸好我是吉祥天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6 10:28:00我想問那個檢舉會不會成立啊@@ 雖然我看到檢舉馬上去打碼了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6 10:46:00我問的是前一頁有人檢舉我 那個的結果是?喔喔 看到你回復了XD 早上在忙沒仔細看抱歉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6 10:51:00QAQ昨天為了那個板友文 害我睡眠不足 整個早上工作差點出包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6 11:47:00就因此忽略你的判決啊 我也只是問個結果 應該不是沒走流程吧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6 11:52:00人與人偶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6 12:07:00有磨擦
我昨天還爬起來弄水桶的回文弄到一點多,然後今天6點起床去港口結關,踢玩具算什麼(挖鼻孔)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6 12:44:00好啦 我道歉 我道歉行不? 把這邊的空間還給檢舉人吧~
矮額梯玩具生氣惹 不要生氣馬 (ΘΑΘ)σ咕嘰咕嘰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6 13:05:00我沒不冷靜啊 我只有把我的想法忠實呈現 只是一種敘述我的推文剛開始是帶有害怕被懲處的情緒提問的看到雪華大大說受理判斷成立與否後 往上才看到已經處理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6 13:10:00所以我道歉 見雪華大大回我情緒好像不太好 趕緊解釋原因看到雪華大大說照流程走 我不懂我哪裡錯誤 所以提問最後感覺好像越弄越遭 所以我再次道歉 我一直都是誠惶誠恐的絕對沒有生氣和不冷靜 文字造成誤會真的很抱歉 我的錯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6 13:13:00我真的沒生氣的!!!因為是我自己眼殘沒看到處置 是我的錯!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6 13:13:00幹麻這麼認真 幽默感幽默感~~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6 13:14:00我怕被誤會 導致造成社會觀感不佳(?)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6 13:16:00碼的 雪華公然貼肉片 我要檢舉叭叭~~~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6 13:18:00可是我不想變成果凍耶...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6 14:25:00媽的 我要鬥版主! 每次都貼食物!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6 14:29:00燒肉果凍 知道就知道 不知道別問了 去查後果自負 很可怕滴~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6 14:32:00愛吃鬼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6 15:48:00笑雪華不敢站在体重機上 ㄝㄝ!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26 17:38:00本版的文摘發生甚麼事了?應該說本版文摘有功能嗎? 然後怎麼有一模一樣的四篇文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26 17:44:00版上按tab
想詢問一下版主 我之前因為基於興趣看了合作的神羅萬象角色設定 故事大綱和世界觀等 是否能整理發文分享還是只能發PAD有關的登場人物? 其他故事設定不行呢?
因為故事量很龐大 那我先發PAD有登場的人物好了@@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3-03-26 21:18:00文摘在上一任版主時就這樣了...
作者:
cokaka (=_=)
2013-03-26 21:43:00文摘就上一任收的吧 各種意義不明的文章 連活動情報都收誰弄得可以自己承認嗎?
無聊說一下 跟鳳王說過這問題 他的回答是"我想睡了"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6 22:36:00我想是不會板主指令亂按吧..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6 22:55:00w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26 23:25:00我根本忘了文摘這回事...這幾天再整理吧
LV.6沒看關卡資料腦衝衝上去打,幸運打到BOSS關死了…
030我是有看到前面文摘很認真啦 只是後面太奇妙了w
作者:
cokaka (=_=)
2013-03-27 03:13:00我當然是指後面的部分啊... 前面很多歸納很棒後面那一團不知道在收沙小
問卷9情報之類的就不用流了 留填問卷方法就好還有一篇引戰已經被劣退的....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3-27 10:27:00加油~~做久一點,有妳當版主應該很難再戰起來~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27 10:36:00我會努力給妳機會練補血的(X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3-27 11:07:00我愛看戰文,不愛酸文,但有些想引戰的程度實在很好笑..
板皇是怎麼當的。那才是令人大開眼界說到底啦,重力那個2-1判決一點錯也沒有板規訂之"字",當然是依現行習慣而行之,也就是中文
#1L56yO-K → caca5566: 反正呂龍玩久了腦袋也變傻了版規3-1
親愛的iljapan61版友 午安 您好,關於您檢舉的#1L56yO-K → caca5566 經版規3-1來判定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7 11:49:00斷
並不適用 故不給予處份 在此結案若對判決有所異議 請按照規定流程提出 謝謝稍後,我將會發表一篇柔性勸導公告說明近日得言論公告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7 11:54:00老師老師~說人腦袋也變傻ok 那如果是說人白痴呢
\吃柴刀/ \吃柴刀/ \吃柴刀/ \吃柴刀/ \吃柴刀/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7 11:56:00因為之前有個罵白痴被桶的XD
雖然我也覺得那樣是需要受到處罰,但已現行版規確實是不在版規範圍之內,只能說挑戰邊緣....
不可思議 明明是版主群的態度前後不一為何不是自我檢討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27 12:14:00......
現在重力出現也附議我們判決,因此此判決版主一致通過以上。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27 12:19:00第一篇人身攻擊語意明顯,故判決之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27 12:20:00第二篇直接使用"肥宅"也是無異議的人身攻擊第三篇涉及未經同意刪除推文檢舉項目屬於3-1灰色地帶,處於判決與否的界線原則上灰色地帶的東西是盡量不處置且本案例之審議已有三名版主之共識若堅決認為必須處置,會在達到重審標準時重開審議
呂龍玩家就是傻 就是POLLO 沒辦法啦版主都認可了 看來永遠要被貼標籤
給樓上 你可能誤會了 我是說以現行版規 可沒說更改後的新版規就不會有事
你要說呂龍廚隊,呂龍隊無腦都可以,因為那是針對隊伍但是說玩久了就傻了,這是針對玩家我不懂就算"現行板規"針對玩家的應該是明確人身攻擊請版主明確說明不判罰的理由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7 12:35:00#1L56yO-K → caca5566: 反正呂龍玩久了腦袋也變傻了
P.S. 我可以附上我的呂龍隊,證明我卻時候到該玩家
的攻擊,另也可以附上我用光咖通過LV.8的圖片證明該玩家確實為不時指控與攻擊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7 12:39:00這是針對"特定人"的攻擊 如果caca5566出面道歉 我收回異議
喔,這點就跟T玩具不同,就算道歉我也不收回我認為該文章雖然用呂龍但是確實很用心想過LV.8以上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7 12:41:00我豪想被攻擊ㄛ(爆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7 12:42:00我是認為人偶有失言 願意道歉我可以給個機會
可是卻無端遭受轟炸,因此我認為他不只有失言Y還有擾亂了整篇文章推文內容的問題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7 12:43:00\人偶有失言/ 我要先來躲了ㄅㄅ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7 12:46:00反正他沒出面 我就不會收回 繼續算我一份XD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7 12:50:00M大好M喔!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7 12:53:00我是說卡卡啦 對他判決我有異議 但他道歉我願意回給他機會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7 12:53:00都說我是自嘲 非攻擊了 但有人被攻擊到 我無法(攤之前只能說是一個版主 而非版主群 現在有三個版主個人樂見三個版主的共同治理下 能有更公正的判決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3:03:00拿以前的判例來說明的前提是:版主群是同一批 這樣比較好吧?因人 因時 因地制宜阿...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3-27 13:06:00ttoy說的是"人"偶有失言;不是"人偶"有失言..
原來是"人"偶有失言;不是"人偶"有失言.. 我一直想錯
→kirakishou: 其實這很難判 判下去一堆人都要吃我柴刀我自己對這句話感到相當不滿 意思是版主為了坦護其他人而決定不水桶嗎?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3-27 13:12:00K那句我的解讀是,踩線的很難判,後來有說要等版規完善
若版主為了坦護其他人而決定犧牲呂布龍妹玩家 我覺得這是很不公平的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3-27 13:18:00說循私不太妥,而人與人相處久了多少都會顧及人情~但我覺得這三個版主就目前來看都算很公正,靜待新版規完善
璃心了。,-──┬ ノ( ゜-゜ノ)你看錯了,版主大大這不是魚
針對#1L56yO-K 的言論我願意道歉 我確實太衝說了這些話之後那篇的文章我不再去做評論 剩下看板主決定 辛苦了
caca5566出來道歉,ttoy願意撤回異議嗎?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7 13:30:00OK 這次我收回提出的異議 卡卡下次別太衝了還有下次的話 我就不會收回異議了
caca5566出來抱歉 那你要露出____嗎? (Y/N)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3:33:00鈔票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7 13:35:00棋盤
以後我也要當有誠意的伸手牌 都會有人護航 真的好棒棒
在這裡道歉不如去原文中,還有我依然不撤回本次申訴請版主依照版規進行,如果不判罰,請給明確詳細的理由
目前是3人提出判決異議 依規定仍需2人才可重新再審
隨便 我也不指望你撤銷 我已在檢舉區說過我不會回原文
依照版規1-3所附錄 “本版不歡迎伸手牌”有龍女不去爬改龍過lv9就發文 不也違反版規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3:46:00等吧 有什麼好急的呢?
整天在那邊鬧 沒當上版主真沒風度”我覺得”“我覺得” 你覺得又如何 你是版主嗎 ㄎㄎ挑自己想要的講 假中立真的想鬥版主先去爬文看看吧
想鬥版主就照版規來 沒辦法把版規玩在手上還想鬥版主根本站不住腳 好好玩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7 13:52:00我沒有要鬥版主 我是就事論事
發過無意義意淫文我都不想說了 你先看看自己再說整天要求版主照你的做法做 指導棋教的很好吼?peace
而且是沒版規依據的指導棋 全部都是道德觀感指導棋呵呵以前我戰zach是因為有版規但他不做 現在剛好是反過來呢XDDD. 版規沒有的東西一直要版主去做 快笑死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7 13:55:00今天的台泥 沒有極限!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3:56:00t玩具你好像亂入了/_>\沒事 咱們去旁邊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7 13:57:00我那句也是對卡卡說的 我沒要針對卡卡 只是看不過去那句話才跟著提出異議的 我是就事論事 沒有要針對誰
T玩你那個沒錯啦 我也知道我講話有錯 我沒怪你啊=.=
我只是堅持我的原則而已,我認為他的言論已經逾越板規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7 13:58:00猴子王請去問nonverbal 我不知道他要抓我去幹麻>"<
我只想說台泥你根本沒看他的BOX 我LV9用改龍過的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7 13:59:00說開了就好XD 現在沒我的事 我回去工作哩QQ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3:59:00還用問嗎嘿嘿(伸手
程序 是你的程序還是板上程序? 是有說去原文道歉喔lol你撤不撤銷我又不在乎 我又不是針對你道歉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4:00:00版上現在要收集五個人阿 js你急什麼...?
偷插個話 檢舉某句推文->護航伸手文->不檢舉伸手文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4:02:00你都知道版主設立了五人規則 現在在這吵的原因我就不
你不爽他的健檢你可以檢舉,他的健檢又沒有違規就算違規也沒有攻擊其他板友的理由吧
台泥你可以檢舉 本來就是檢舉制 你只是想戰js而已
作者:
ldsdodo (ldsdodo)
2013-03-27 14:04:00這到底哪裡伸手牌了 他下面推文也有回 態度也好 很正常啊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4:04:00他不檢舉倒是他的自由了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4:05:00只是嘛 版主設立了規則麻煩也請看一下 不用非要給個交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4:06:00代不可
作者:
WEINUO (行人)
2013-03-27 14:06:00JS算是有提出自己論點來異議,就算版主不受理,他也沒去酸
某個自以為當過版主的人 在別版用自己的準則在下指導棋 看了就不爽 更別說是落選的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4:07:00我是覺誒版主暫時不受理所以他可以等一下 在這吵沒意義
js提出的論點 是基於道德而不是版規 這種論點根本沒屁用更別說他從獲選開始就每天來跳針
我有個疑問 板主目前認定caca那句話是單體攻擊還是群體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27 14:09:00我一直以為只有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原來也有沒得換位置但腦袋馬上發生大轉變的。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3-27 14:10:00理性 勿戰 大家都是玩呂龍的
攻擊 ? 如果是單體攻擊 一堆局外人來申訴不是很奇怪嗎
跟PAD最相近的TOS版版主也都會來看。他們都沒下指導
希望有關單體攻擊這部分在新板規應納入不受當事人檢舉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3-27 14:11:00你這樣說,就不用申訴了,就他一人可以講話
*納入受當事人檢舉 及不受異議制 另我認為異議制應該重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4:13:00呃 如果攻擊的對象是他 申不申訴是他的事沒錯阿
新檢視 以目前的判例來看 凡是通過異議制必能翻案 那只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3-27 14:13:00這叫版皇條例吧
簡單說啦 只要有人有異議 自己掛vpn開五個上來 版主就有得忙了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27 14:16:00最近一次的重審,連「我的理由跟小當家一樣」都可以算呢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3-27 14:16:00您的意思是之前翻案的結果都是錯的嗎?
說真的 就算沒有那個五人制 你也是能在檢舉區提出異議
作者:
know12345 (ä½ å’Œæˆ‘)
2013-03-27 14:19:00雙雙體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4:19:00也是 算我失言 只是你在這邊吵一樣要等五人 別忘了
如果我在FB上罵說台灣人都是白癡 有多少人可以告我告的成 好好奇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4:20:00不是吵就會有糖吃的
JS 你可以去跟當事人說 還有我完全按照規定流程處理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3-27 14:20:00沒人擋你...
我先確認,雪華版主你的回應是我對於本次申訴的判決嗎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3-27 14:22:00我也很好奇阿
同理 caca那句憑哪點自己坐椅子說是當事人要告?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3-27 14:23:00你先湊滿大法師五張再來啦
作者: SupaArchon (超級直正觀) 2013-03-27 14:24:00
原來還可以自己跳進來做當事人XDDDDDDDD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7 14:25:00js大大 我們是提出異議的吧?一開始就有說要5人才會重審
接受檢舉-判決-接受5人提出異議-並審查其是否合乎異議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3-27 14:26:00我倒是看你戰意十足還沒要睡www
5人提出合理異議-重新再審-判決 一切走流程 謝謝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3-27 14:28:00我只是要說申訴不能拿掉,不走流程在說恐龍法官的就由他
為什麼要回信給你 我說了啊 按照規定走阿 人數滿了
為什麼板主有義務一定要用信件回覆阿wwwwwwwwwww
板主不回覆也是可以的 組務那邊的規矩是你要等72小時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7 14:33:00看懂了 js大大有寄信申訴 版主回信不滿意就要去找組務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3-27 14:34:00"只要有人有異議 自己掛vpn開五個上來 版主就有的忙了"我誤解這句了 抱歉
不過還真的沒有板務一定要回信的理由 我上次寄信給O到他卸任了 還是沒有回信 不知道他人還好嗎
我只是把可能性說出來 但我前後文可完全沒說五人檢舉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3-27 14:35:00而且翻案的大多符合版眾期待吧,如果單純照推噓看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7 14:36:00公親變事主....
掛5個VPN 你覺得我會吃這套嗎? 我說了要看其異議理由
喔對了 如果有版主請辭 下次也會用遞延的方式 還是重新選 想了解一下
還要以正式信件回覆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4:39:00到底演哪齣ww版主有這種義務?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7 14:39:00遞延的話好像是我(?)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3-27 14:39:00台泥出來會很坦吧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3-27 14:40:00我倒是期待意見很多的當版主
我也是從上次的翻案才覺得這制度很有問題 兩邊都有推噓
可是玩具啊 你的下一個是……sad第一次要出來選結果zach門檻放太高 第二次我開學了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3-27 14:42:00第三次終於選上了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3-03-27 14:42:00希望可以缺幾個就重選幾人 搞不好會有新人也想出來參選
但我想新板主群應該會有不同的方式使用這條款 但如果能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4:43:00台泥上去剛好可以戰到爽 okder
理性,中立,和平,不要為了露出的__不符合自己心目
我是認為7-2-2已經說的算是很清楚提出異議的作法了
一切照版規 版規沒有的 等有了再說 道德觀感滾一邊去
當然我們不是神人可以制定出一套完美的法律規範只是我覺得我做再多說明還是有人選擇性無視或是跳針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27 14:48:00雪華知我心
\雪華知我心/\雪華知我心/\雪華知我心/\雪華知我心/
\雪華知我心/\雪華知我心/\雪華知我心/\雪華知我心/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7 14:53:00[版規沒有的東西一直要版主去做] 這句不是以前我常拿來幫重力說話的嗎-_- 之前有人動不動就要板主永桶退文違規
a24285293是指對本次判決異議? 請說出完整說法
因為吼,我覺得啦,我覺得啦,我本來以為是粉紅色的櫻桃,結果跑出龍眼乾我覺得啦,這是詐欺。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27 14:58:00好像有人不知道什麼是完整說法XDDD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7 14:59:00今天沒有超黃金 還是有戰亂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27 14:59:00看不懂畫的水準沒關係,但提出異議卻看不懂字,很慘耶XD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4:59:00戰 是強者的宿命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27 15:01:00都有人覺得「有病」不見得有攻擊意圖了,「變傻」是褒義好像也不是不可能呀。詳細情形你可以問問某個沒能換位置的。
cava5566那句話 我認為是因原po不爬文所說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5:02:00你真是有病阿(稱讚的意味)←這樣?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7 15:02:00連人ID都打錯w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7 15:03:00戀愛會使人變傻(x)
這就有問題了 你說你認為是CACA56針對原PO不爬文而說你自己卻提出異議 指 攻擊到呂龍玩家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7 15:06:00訴求:我想戰 普類萬!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7 15:08:00看起來a24285293大大是對判決結果提出異議
我現在檢舉a24285293本篇留言人生攻擊,玩呂龍腦子哪會變傻?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7 15:10:00我覺得當板主腦子會變..咦?有人敲門我去看一下(嘟---)
我接受a24285293提出異議,不過請你整理一下明確的理由不然我看不懂 沒辦法成立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3-27 15:12:00人家尋正途提出異議,你們在旁邊跳舞..
作者:
zxc01301 (聚集的祈願)
2013-03-27 15:26:00我就沒看到其他呂龍玩家出來哭肚子餓 有個人已經脆弱到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5:26:00我看倒像要謝的人太多 不如謝天
作者:
zxc01301 (聚集的祈願)
2013-03-27 15:27:00哭倒在廁所裡了
作者:
zxc01301 (聚集的祈願)
2013-03-27 15:29:00阿姨的視堅你敢嘴
作者:
zxc01301 (聚集的祈願)
2013-03-27 15:30:00打對我就要被桶了啊啊啊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7 15:32:00阿姨在注視著我 哈茲尬戲!(臉紅
所以目前是有3人提出正式異議且接受異議a24285293 等你寫好 我們再審視我已經收到 a24285293的來信 在此正式接受其異議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7 16:01:00以下開放寄情書 目前缺1ㄛ靠杯我耍白爛的推文要被站務看光了嗚嗚我要撞豆腐自盡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3-27 16:29:00js你....我記得組規不是要72小時後才能申訴嘛
作者:
zxc01301 (聚集的祈願)
2013-03-27 16:31:00出來丟臉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27 16:32:00如果板主遞補的順序跟之前一樣,那他還要多弄掉一個呢辛苦啦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27 16:35:00等到七月大概會不耐煩吧,手動弄一個是一個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7 16:36:00週末不是預定當天海廢人了嗎(ry
反正我只想知道今晚我要貼什麼宵夜圖我可是健康遊戲 不當什麼天海廢人~
作者:
zxc01301 (聚集的祈願)
2013-03-27 16:37:00阿姨我想吃炸鳳尾蝦
作者:
cokaka (=_=)
2013-03-27 16:38:00上一任板主出更多包也不見某人出來發言呢 ^_^
作者:
zxc01301 (聚集的祈願)
2013-03-27 16:39:00這樣想替補上? 替補上了也是馬上被鬥掉啦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7 16:40:00至少是正大光明逗啦 不是像某些背後捅刀子的(?)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27 16:41:00這麼厲害的話,你來當板主啊!什麼?你已經在努力啦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7 16:41:00而且我覺得最後會改判XD
他轉去組務的話是 組務那邊判 還是我們判?新手上路不是很懂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7 16:44:00組務會請妳們說明 最後組務判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6:46:00既然這樣就是交給組務了
惱羞也不要這樣啊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7 16:47:00究竟呂龍會不會變成組務認證的...讓我們繼續看下去(?)應該說呂龍玩家
原po也沒同意你轉文 私自轉文有板規可處理嗎XDD
作者:
zxc01301 (聚集的祈願)
2013-03-27 16:50:00現在又在裝啞巴看風向 快出來秀下限啊
作者:
zxc01301 (聚集的祈願)
2013-03-27 16:55:00阿姨sorry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7 16:58:00這張貼過惹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7 17:00:00只記得是同角度的蛋糕 可能看錯了XD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7 17:21:00現在回來看 我真的很後悔當初投給你還幫你拉票 JS你如果用這種方式遞補上 我一定想辦法罷免你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3-27 17:22:00選上有什麼不好,可以驗證做不做的到?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7 17:25:00阿姨還不去逛街(踹
某人選上前要拼經濟 拼到今年還是拼經濟還好我沒投 我投了雪華 吱吱 另一個我不能說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7 17:26:00你投給自己
每個人都有自由選擇的權利 我看像是綠豆糕 他看是稿紙人與人偶有摩擦 學會尊重他人 這就是雅量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7:29:00人與人偶磨擦的次數有點高阿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7 17:29:00\人與人偶有摩擦/\摩擦/\摩擦/\摩擦/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7 17:31:00等你處罰我啊!(心)
傻子自有傻福不過已經進組務 我來不及提出異議了(茶
看了一個下午的言論 可能有些人真的會支持不要核電,
\做愛發電/\做愛發電/\做愛發電/\做愛發電/\做愛發電/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7 17:39:00這百分之三百是故意的阿XD
作者: TCBeliever (TCBeliever) 2013-03-27 17:40:00
;3 這邊好亂
他補上不就要期待台泥鬥他了嗎 \^o^/ GGGGGGG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7:42:00台泥髒髒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7 17:46:00你覺得你現在喊 還會有人來救你嗎? 口桀口桀口桀
你們掉落的是黑雪華 還是 白雪華我早就黑掉了 名聲有好過嗎?
都不是。是腹黑雪華btw 我也玩過呂龍啊 怎麼我不覺得我無腦。 看到有洞就要鑽到底要怪誰啊 去怪蛇好了 為啥要在12生肖呢~~
雪華是芝麻湯圓 (*′∀`)σ咕嘰咕嘰老實說我真的滿不爽呂龍現在還在被貼無腦標籤簡單歸簡單 但現在可不是那個神王掛帥的時代
我也覺得714打lv10很需要腦啊 怎麼還是一堆人討厭 哀哀
#1L56yO-K 這篇文裡也有人不滿那句話 只是沒來申訴
他今天就是開地圖跑 對所有玩呂龍的玩家攻擊哪有什麼要不要對自己貼標籤的問題
是啊你說的很對,自從沒選上意見一堆然後說是自己的意見,不照自己意見又說有缺失,真的是對人不對事(無奈
那你何必針對他落到跟他同等級呢他要轉組務就讓他走那個流程 嘴那麼多做啥
檢舉的 異議的 自己去弄 js要走他版務流程由他場外一直在跳舞很不好看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7 18:30:00都變成這樣其實也不用多嘴了 看著辦吧
我看了一下 SubG版左上角出現了一個好眼熟的...嗯?!
ㄟㄟㄟ 我來參戰(X 自首(O 了,雖然caca有說到"呂龍玩久了腦袋也變傻了"這句話,但是真正把"變傻"引申到"無腦算從我這邊才開始的(釣。當下看文章一眼下去會覺得是在戰呂龍,但是caca後面有教原PO其他的組隊,再加上時間是半夜,半夜大家都比較放鬆,可原諒的點比較多。雖然我還是很不爽清流魯龍玩久了腦袋會傻,但是還是認為
那我想參戰了,聲援判決的能不能進去參戰?上面有一段字很多,風向很亂 我就多按了幾次Pg Dn這麼快上訴我有點不習慣阿.....
大致的理由我都有看過,但是我是支持不要文字獄的判決
基本上caca鄙視呂龍的言論我看過很多次了之前都忍住 但這次侮辱太嚴重
雖然caca踩線了,但是我不認為有越線到必須板規處理
我是覺得剛好而已 水桶也沒多痛 嘛 我是尊重你的想法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3-27 20:08:00我玩的是改龍不是呂龍, 夠格插一腳ㄇ (′・ω・`)
作者:
dxassin (dxassin)
2013-03-27 20:19:00法院判罵肥宅不構成公然污辱 理由是無輕蔑字眼我記得前陣子有個推肥宅的被桶了現在說人傻卻用3-1不適用為理由拒絕受理 標準怪怪的
法院是底線,板規那條線可比法院更收縮 但不能低於法院不過感覺第一句和2.3句要表達的關係不是很密切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3-27 20:26:00先說一下,肥宅判水桶是改選前的事情
原來是去年9月才剛玩的新警察啊我想想 去年九月好像早就超過每天健檢都是火龍妹甚至果然是新警察 哈哈哈所以又是一個愛自己跳坑的
台泥別引戰了 等版務判決就好 反正我無所謂該為言論道歉的我也說了 我也沒必要照js說的去做
去年四五月 火龍女健檢每天讓板上爆炸 你知我知。有些人卻不知道結果現在在發飆當初火龍女 呂龍早就是無腦 伸手牌的代名詞 大家也都默認 所以有一段時間大家也都沒檢舉改龍因為改車究絕時間晚所以沒中標 我看上面一直在哭鬧的可能有一半不知道吧 哈哈哈跳~~大家一起跳~大家一起跳進來~~新警察故事“你覺得““你覺得” 我覺得板上曾經被火龍妹搞到瘋掉只差沒被黑說不能健檢火龍妹 怎不出來說說
改車要吃五顆寶玉又不是妹子沒人玩吧當年小雅要吃兩顆就戰得跟什麼一樣
可以檢舉阿 但檢舉不成以後呢 搞成現在這樣 阿不就好好笑還自己跳坑說自己是當事人來檢舉 快笑死板上什麼洨心得沒有 就他媽火龍女最多 現在健檢被叫做是伸手牌還能辯駁說健檢內容很有想法 呵呵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27 23:22:00台泥你想被用引戰處置的話請繼續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27 23:32:00我看你用推文的時間其實也不少嘛
對阿 手機推文很方便 但不能用其他指令呢上課太無聊的時候會是沒課的時候就會上PTT晃晃囉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27 23:36:00總之就收斂一點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27 23:37:00周末山本不上班吧,應該沒得燒
去年那段時間我也一直強調別用無腦...沒必要引起仇恨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3-03-28 06:52:00一直搧風點火,到底是誰在下指導棋,呵呵
到底再講什麼..四五月都快一年了 你就永遠活在過去吧
Peace peace~早上想到的冷梗no.718濱姬當公務員會在哪服務呢?衛福部…………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3-28 11:21:003/24(?)換版主群的, 還是拿這之後的判例當討論基準吧現在看來, 發公告至少會經過兩位以上的版主討論目前為止也沒有不回應的情況出現, 應該沒什麼大問題 ?簡單講就...別再拿明朝的劍戳清朝的官了 ? (′・ω・`)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28 11:40:00誰叫我是明朝人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3-03-28 11:45:00σ( ゚∀゚)σ 咕嘰咕嘰
對事不對人((^^; 實際上就是看ID去挑邊站的慣犯罷了
為什麼是看板主群不是看板規?在新版規出來前都算明朝阿版主們若不想被拿舊版規來斬(?)就趕緊換新的劍阿...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7 12:54:00之前只能說是一個版主 而非版主群 現在有三個版主個人樂見三個版主的共同治理下 能有更公正的判決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8 12:23:00嘖嘖 你們讓我看了什麼
作者:
x78212 (穿襪貓(づ′・ω・)づ)
2013-03-28 12:23:00用爆乳夾住嗎>///<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7 13:32:00還有下次的話 我就不會收回異議了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3-28 16:13:00哪天樓上特意發篇戰呂龍怎樣無腦沒被桶, 再來討論標準吧
作者: SupaArchon (超級直正觀) 2013-03-28 17:05:00
要不要回去原文再看一次?怎麼這麼多人愛拉椅子坐啊www
樓上你瞧不起銅五嗎?能銅五也很了不起豪嗎你知道的,病毒就是自我生殖,椅子也會自動增加。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8 17:20:00還好不是玩大風吹來著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3-28 17:23:003/23 後, 如果你"特意發文"說呂龍怎樣怎樣廚而沒被桶如果你"推文"說呂龍怎樣怎樣廚, 沒被警告要求道歉就被桶那我想我會承認, 確實標準不一....似乎管太多了, 這關我屁事...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3-28 17:29:00他特意發了篇文出來找碴的嗯, 仔細想了想, 我不是版主群, 幫他們講標準, 很奇怪我不是他們, 不知道界限設在哪, 不講惹, 等新版規出來
作者:
dxassin (dxassin)
2013-03-28 17:35:00版規是審查言論有沒有違規 跟呂龍隊伍技術含量高不高有啥關係發言用帶有貶意的詞本來就違規的疑慮
作者:
tenyfish (何時才有發言權?)
2013-03-28 18:03:00案子都走程序了版規也在討論中,扯這麼遠,這樣版主也不會比較好當...
老實說有異議可以阿,不過js打破規矩直接向版務告狀版規明確表示要重審需5人提出完整說法之異議但他不知道在急什麼直接上訴,現在就變成不是我們管了這是我認為的現在的情況我們一切都照版規走,我想這點各位應該沒有異議吧?
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13-03-28 18:36:00沒有 其實說真的 我看到我也沒想去檢舉卡卡56 感覺沒必要只是看到有人檢舉 判決卻沒事 想了想才出面提出異議但又覺得自己也有失言的一天 所以才會給機會道歉來收回
組務版那篇 他說要照他要求去原文道歉那句話還修XD反正對自己不利的話都不講 表面功夫做的不錯啊喔不對 原來那句還在
既然版主點名了我就出來回應一下好了我是使用7-2-1進行申訴的,所以也是符合程序不懂為何版主一直堅持要7-2-2既然這落差無法化解,就只能交給小組長裁決了吧
我要說的已經在組務說了,沒必要在這裡繼續爭辯如有需要去說明再去,不然靜待組務判決
那你在這邊補搶補個鬼“這個版很有病”當事人是在這個版發推噓文 簡單明瞭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8 20:18:00你都知道不用多說了 建議兩邊都安靜點 現在可不是版主判了
“呂龍玩家” 你用啥證明自己是當事人? 自白不能當證據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8 20:20:00你也可以不說明阿 不是說存在感刷夠了嗎(看前幾天推
請直接去組務推文或發文說明,在這裡無法有效釐清事情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8 20:21:00文)當然啦 想怎麼做是你的事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8 20:22:00我個人認為可以打住了 去組務討論不是更好?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8 20:35:00不愧是張三豐 境界果然高 佩服佩服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8 20:39:00大俠愛吃漢堡包 你不是大俠 吃香蕉
作者: SupaArchon (超級直正觀) 2013-03-28 20:47:00
喔 所以你有羅馬神放著不用嗎 你有過不了lv8嗎三個條件兩個不符的話你跳出來做什麼當事人?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3-03-28 20:48:00題外話 我剛才第一次打lv8就過了 羅馬神真棒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28 21:03:00使用 Sub_GMobile 的組務管道提出異議也是救濟的一環只是在7-1-2的人數快到之前改行組級上訴有點奇怪而已畢竟js板友也是提出異議的一員另外,組務申訴流程有寫"非當事人或板主請勿回、推文"其他人不要真的跑去推
想請問三位版主對於 破壞版面以及鬧版的定義如何解釋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29 01:43:00這一點會需要參考案例或斟酌行為範圍,討論後會提出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3-29 21:15:00你要不要先去組務版看一下 ?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3-29 21:21:00你 要 不 要 先 去 組 務 版 看 一 下 ?
作者: SupaArchon (超級直正觀) 2013-03-29 21:22:00
又一個拉椅子坐下的 (大笑)
有同一案件組務有受理後版務不得受理的規定在嗎?如果沒有的話 提出檢舉也是我的權利吧況且組務的判決曠日廢時 7-1-2有一個禮拜內的時限在如果能版務解決那組務上訴那邊自然也可不用處理阿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3-29 21:48:00有人丟去組務處理了, 現在又來人要求版務處理
作者:
s93184s (松尾坊)
2013-03-29 21:48:00又一個拉椅子而且還搞不清楚狀況的
版規並沒有規定你道歉就減刑 也沒規定別人要接受你道歉
現在都上訴到組務了 你還來地方法院求賠償喔XD我可沒有要求減刑 法官都還沒判我是要減什麼刑...
等你們把上訴組務則版務不接受檢舉修進版規 則從其規定沒規定那當然從其五人檢舉則重審的版規阿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3-29 22:08:00...笑死人了
作者: SupaArchon (超級直正觀) 2013-03-29 22:08:00
所以你到底要檢舉還異議 你有沒有搞懂情況啊XDDD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3-29 22:09:00k 版主在組務那篇講得很清楚了, 那推文最多指向原po你是貼文發健檢的那位 ? 不是的話, 關你何事 ?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3-29 22:11:00那推文你要不要再重新看十次 ? 有指向玩呂龍的玩家群 ?沒有的話, 關你何事 ?
奇怪 重力又要人5人檢舉 下面又有人說那是異議 你們版規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3-29 22:14:00都說了丟到高等法院了, 還硬要在地方法院按鈴申告 ?
作者:
cokaka (=_=)
2013-03-29 22:15:00我只是來看戲的 話說怎沒看到幾個很有"想法"的ner?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9 22:16:00一堆公親跳下來當事主
來來來講一個我可以合理申訴或是提出異議的方式 我照版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9 22:17:00你們都好閒推這些的時候我又多10+了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9 22:17:00棍 當初講肥宅都沒人跳下來當肥宅 呂龍玩家就一堆人參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3-29 22:17:00媽的, 少打15分鐘加蛋, 我幹啥跟個想浪費時間資源的講話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9 22:18:00上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9 22:19:00肥宅<呂龍玩家 我難過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3-29 22:19:00我只有改車跟迷你魯布, 掯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3-03-29 22:21:00肥宅戳了嗎?
我被說肥宅不會有感覺啊 但被說玩呂龍傻會不爽自己無感不要以為每個人都跟你一樣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3-29 22:25:00夠了沒啊...組務判下來才算數啦, 現在版務怎判都沒意義
呂龍玩那麼久都玩出感情了 被嗆玩呂龍傻 當然會不爽阿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3-29 22:26:00之後還不是要照組務的判定處理, 阿是在灰什麼東西啦
看看ilove版主跟重力版主都有提到原本該湊五人 我就上來湊個數 避免組務曠日廢時回來這邊已經過了時效囉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3-03-29 22:29:00有人等不及5人出現就丟組務 你應該去質問那個丟組務的呵呵
作者:
cokaka (=_=)
2013-03-29 22:29:00有人等不及5人出現就丟組務 你應該去質問那個丟組務的
作者:
cokaka (=_=)
2013-03-29 22:30:00看不懂中文嗎?
不要把過錯推給上組務的那方有人提就照版規 照了版規還被說無效 實在是令人難以適從阿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3-29 22:31:002 3 5 7 11 OK 全家 義美 萊爾富
版主的意思是說既然上板務我們這邊就不做處理等版務回應如果這條規則有寫進版規 我就照做 既然沒寫進去 我也只
我是覺得啦 如果上版務後我們還要處理 那要版務幹嘛?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3-29 22:33:00沒辦法, 組務比較大, 這件事, 現在只能找他們抱怨 ?
上組務申訴之後版務群選擇不回應 你可以去試試看拿這個另外去組務申訴說版務瀆職 看會不會成案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9 22:34:00你要不要稍微看一下你的論述 想個五分鐘…
親愛的JPIGHEAD版友 感謝您的檢舉 我們將按照規定受理
雖然並沒有規定您不能檢舉、不過版規上也沒有規定我們不能等待組務的判決
上訴是7-1-1 我這方補足的是7-1-2的要件 既然版主將事情
推給組務 則待7-1-1此申訴處理完後 再行研議是否合7-1-2的要件 唯這可能超過一個禮拜的處理程序 不知到時是否
作者: SupaArchon (超級直正觀) 2013-03-29 22:42:00
所以小禁衛軍算不算引戰
我的動作是 由於可能上訴者因程序問題而敗訴時 仍可由
7-1-2這版規進行再審 小禁衛軍若有貶意可逕行申訴我知道阿 走程序而已 畢竟這是版規內要求的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3-03-29 22:46:00還有14分鐘!挑戰11
而且還用同樣原因要再檢舉 你要不要也直接提到sub-gM?
檢舉jschenlemn jschenlemn 蓄意鬧版 頗壞版面文章#1KcdZBzh 內文多次以自身感覺 想法並且不合理
不合邏輯的言論企圖誘導甚至質疑版主的判決並且無法提出任何"確證證據"證明所有言論3-1 4-3 6-4無法證明的言論基本上就是無意義推文因此我嚴重質疑 這兩位是為了要破壞PAD版上目前的平衡
檢舉jschenlemn JPIGHEAD 蓄意鬧版 破壞版面
我更正一下 是7-2-1 7-2-2 條例引用錯誤
請問用"我覺得" "我認為" 而且無法用證據證明言論
因為用自己的道德正義來"一直"甚至嚴重要求版主判決這不叫理性 版規/法條才叫理性 道德感是感性你可以因為版規沒有 而建議版主增加 但執法也要在增加之後 才判定
d大 我是當事人 等版主真的受理他的檢舉並判決後 我再提出異議就好 檢舉是他的權利 判決是在版主身上
再者JPIGHEAD雖然用照片證明他有玩呂龍但原文推噓文中至現在止並沒有他的任何言論存在因此他也是基於"道德感"來要求判決 並非理性之角度兩位都是非當事人卻硬要自己戴上帽子表示自身為當事人綜合以上理由 檢舉兩位 蓄意鬧版破壞版面 謝謝
哈哈 剛上任就震撼教育 兩位新手加油啦( ′﹀‵)σ咕嘰咕嘰 有好幾種表情可以換呢...
作者:
Minihil ( )
2013-03-29 23:32:00正義的台泥哥竟然沒檢舉reco 2-1耶
台泥你這篇發言比我還多耶,還被重力警告你確定破壞版面的是我?
#1L61jOB4 標題把來函寫成來含 適不適合2-7要件雖然我的確是個邪魔歪道www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30 00:34:00上任不到半個月就在出事情 該說什麼好(攤
還有人嗎? 我要睡了 明天有意見的我會一個一個細心的點名回應反正從我參選到當選 應該有些人不是很滿意暗喻要刁難我的 也不是沒有
雪華姐姐要想一下 有些東西不要打出來 會被當成把柄
還有我是個任性的人 喜歡當的 想鬧的 都給你們有心的 什麼都能當把柄 我怕什麼?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30 10:02:00中國人怕鬼 西洋人怕鬼 人偶也怕鬼!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3-30 10:30:00把柄很可怕的呢,私下再甚麼群說的也可以用喔
作者:
Tronga (秋)
2013-03-30 11:12:00推 arbcs 有人領走沒講 很壞推錯篇= =
那怎麼辦!我做了很多..要請林正英來救我了完了完了 要變疆屍了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30 11:50:00雪華要變窩可了 只好把雪華爆頭(拿槍
作者: SupaArchon (超級直正觀) 2013-03-30 12:50:00
完了完了 想吃鳳翅
建議一下 雖然自己也有犯過類似錯誤 可是這裡是檢舉區雖然版規沒有明定 建議版主不要帶頭在這篇文章閒聊另外以上這句話沒有"敵意" 請不要多想 只是建議其餘版友喜歡講些與版規無關的"閒聊"甚至"酸言酸語"就不在我建議範圍內了 以上僅供版主參考 謝謝
作者:
know12345 (ä½ å’Œæˆ‘)
2013-03-30 21:51:00抽蛋文門檻85抽好高阿那個..我想問一下 3-2-1"即使是實況文,數量未達本條門檻者視為違規"是說開實況抽蛋也要抽85抽(神祭村選100抽) 以上?
開實況抽不用抽到85抽 只是沒抽到85不能公布結果在板上以前有類似案例 最後結果是未達85 不能公布
作者:
bomy326 (波蜜)
2013-03-30 22:48:00作者:
Minihil ( )
2013-03-27 16:48:00應該說呂龍玩家
作者:
TerryTam (ウルトラソウル)
2013-04-01 01:54:00#1L6jQmfD #1L6jv9yp 3-4
#1L6_GzCj 這篇水桶是否應補上3-2的條文?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4-02 12:56:00該條文已明確指出遭遇、掉蛋皆屬於範圍內了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4-02 13:56:00針對23841 被以1-3刪文的那一篇 提出異議板規一沒有刪文的罰則 也就是刪文不能以板規一為理由
版規1的確沒有 刪文的罰則 不過違反1-3 我採用刪文罰則的確不妥 這邊我道歉 不過我也告知他15分鐘的補標題期限這是我個人的疏失
作者:
cokaka (=_=)
2013-04-02 16:00:00那篇鎖著的你們打算怎判
作者:
john0909 (醬洞玖洞玖)
2013-03-27 17:22:00你如果用這種方式遞補上 我一定想辦法罷免你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3-04-02 22:30:00神祭結束囉, 有空的話麻煩改回神羅抽蛋 #1L60NPYL
作者:
jerfu (花特先生)
2013-04-03 11:44:00#1L7VtGh8 Aenyie 村選抽藍奧汀
#1L7VtGh8 (PuzzleDragon) 集中串看要不要置底吧不過置底沒空間了...
置底村選 推 sunsptt: 一抽水時女 (Rank6) 誤導文我承認我現在沒六星苦逼到黑雲罩頂
作者:
dxassin (dxassin)
2013-04-03 17:36:00#1L6GCQ8x diablo81321 推文誤導
作者:
dxassin (dxassin)
2013-04-03 18:05:00#1L6GCQ8x diablo81321 推文誤導 ptt不支援/heart 指令
作者:
Minihil ( )
2013-04-03 18:07:00/kick
所以這跟PAD版有甚麼關聯? 還是你認為他的推文誤導了PAD的版上玩家
他的誤導不會讓你的PAD發生了損失吧...只是自己知識不足才會被愚弄的阿(欸
作者:
dxassin (dxassin)
2013-04-03 18:14:00哦 原來標準是這樣啊 那我知道了
#1L6GCQ8x 此檢舉結案 不適用板規 推文誤導
作者:
cokaka (=_=)
2013-04-05 22:06:00#1L8Ji5jH 2-2 我只是依照推文風向ˊ_>ˋ對不起 我撤回 請無視上面 我不知道有計畫 sorry<_ _>
#1L8Ji5jH 檢舉這篇文章 但我不知道要用哪條比較好
作者:
wssxxx (今天天氣哈哈哈)
2013-04-05 23:12:00有點好笑XDDDD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3-04-05 23:55:00不知道檢舉甚麼就檢舉引戰阿 引戰好用耶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3-04-06 00:25:00板規不禁含有強烈主觀意識的評論文 他也沒引戰 是合格的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3-04-06 01:07:00受理結果:不處置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3-04-06 02:03:00#1L8MuTSS 內文中含有被水桶ID的影片 且影片有強烈的言論導向內容 這算是在水桶期間內代PO或者分身的一種嗎?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3-04-06 09:38:00簡單說就是以統計文之皮,內文還是偷渡私人事務
看了一下 版規方面並無禁止水桶代po就是了雖然以水桶不得發言的情況看來 可以代po就沒啥水桶意義
針對 #1L8MuTSS 由於文章本身並無違規,目前暫不處置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3-04-06 14:11:00好吧 我去問問台泥有沒有要我代PO的文章好了 先貼十篇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3-04-06 14:15:00你哪次看我真的做過了 我是覺得這例子表示板規又該修了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3-04-06 18:11:00#1L8MuTSS snow0112於推文說人腦袋有洞 3-1
作者:
kramer (kramer)
2013-04-06 19:10:00#1L8cERAt 3-1
可是沒有惡意挑起對立阿,3-1不是"並"挑起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