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egoWU (我愛å°ç‘œ å°ç‘œæ„›æˆ‘)
2025-08-18 21:04:59本身審核給付案件
之前有一個外配(取得台灣籍)退保後又加保
很不幸的在她空窗期的時候出4了 (出什麼事我不方便說)
依規定就是無法給付
這個外配什麼招都來(打來吵、親友打來、工會打來)
法律條文找給她看、解釋給她聽
不接受就是不接受
打完電話後申請爭議審議(寫張表就好了,真方便)
爭議審議的攻防完全閃避現行法律規定
持續跳針「我繳了多少保費」 「你們台灣人欺負外國人」
想當然耳,行政處分既無違法也無瑕疵
直接無理由駁回...
駁回後又事繼續吵歧視外配這些
之後她又跑去訴願(最後還是駁回)
大概是行政訴訟要花錢請律師,最後爭於認清現實了。
這一筆在紀錄上是機關贏了
但是真的贏了嗎?
一目瞭然0%翻盤機會的案子,陪她玩爭議審議
又陪她玩訴願,最後得到一開始早就知道的答案。
幹... 真的有購浪費時間的。
真心覺得行政救濟的成本真的太低 (還有些工會會亂教有申請有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