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談] 詐騙 隸屬於哪個主管機關要管理的?

作者: ocenocen (海海)   2025-06-18 12:20:24
本身非公務員,
只是最近身邊家人遇到詐詐騙,
而且是短時間內身邊的兩個跟我很親的長輩都被騙,
所以我真的太氣了,
期間有報警+打了165,
但現在公務機關的基層負荷都很重,
所以自然也沒辦法花太多心力回答我問題(而且他們也不是主管機關)
那我主要想問的是,
比如像是linepay被盜用,綠界支付詐騙這種,
到底該找誰協助呢?
因為平台業者只會推卸責任,說自己都有公告了,
然後就真的不知道要找誰了…
最近看到也有人在連署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025783cb-5c79-4b2f-af62-257924e88a02
https://i.imgur.com/BXX8dKp.png
可見遇到類似問題的人應該很多,
公務基層肯定也是每天都要處理一大堆案件,
而愈是這樣 愈覺得政府裝死很讓人不爽,
像連署中提到的這些項目,到底是哪個主管機關要負責的?
作者: segio (初華)   2025-06-18 12:28:00
詐騙是犯罪.主管機關當然是警政署...加強監管線上支付這部分應該是數發部吧
作者: askker (askker)   2025-06-18 12:48:00
相關監管法規被藍白拒絕掉了啊
作者: yamahara6026 (風)   2025-06-18 14:07:00
打詐四法去年就三讀了耶詐騙猖獗根本原因就是刑責太低,美國中國都是以擾亂金融秩序重判,台灣算了吧
作者: zuchen   2025-06-18 14:16:00
這個政府自己就是最大的詐騙集團啊!10幾年前用優渥的退休金制度吸引人才來考,好不容易考上戮力從公以後,卻用國家財政為由爆砍你們的退休金,並且溯及既往,但國家其實不是沒錢只是不肯用在你身上,這個政府對待自己員工都毫無誠信可言了,你還指望它會管理好詐騙?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25-06-18 14:33:00
自求多福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6-18 14:49:00
難道不知道,這些都是當事人點下確認,雙手奉上的嗎??就 別用 嘛~不然為何現在有人依然堅持付現金???便利的金融科技,自己要用就要自己先學會如何保護自己啊
作者: up2you4 (隨你)   2025-06-18 14:55:00
金管會嗎?但金管會本來就呵呵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6-18 14:55:00
自己不學,還是學不來,就別用~~~一張一張數,一張一張收只要能夠分辨真鈔假鈔,就可以了詐諞集團不會臉上寫字,也沒有誠實豆沙包可以買人生無處不是騙,老板畫大餅,員工開小差摸魚,都是騙男人騙女人,女人騙男人,川普跟納坦雅虎聯手騙伊朗連植物動物都會騙其他動物了,那是刻在骨子裡的DNA詐騙就是警察局受理,警察局沒技術就找金管會等幫忙就這樣,有些東西雖然古老,但同樣的比起來安全就像你現在也找不到 DOS 電腦病毒,用DOS就絕對不會中毒達爾文演化論就一句關鍵,適者生存
作者: nolag (達文喵)   2025-06-18 15:07:00
技術本身不是主管的理由 總不能哪天電話詐騙你找電信局吧詐騙本質就是犯罪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6-18 15:08:00
165 反詐騙專線就在內政部警政署底下所以收到疑似詐騙通知,就是去打165梳理經過,該去哪報案有沒有人頭帳戶號碼,可以轉給金融那邊窗口第一時間凍結現在連詐騙集團都會用刑事警察局背板跟警察制服視訊騙了
作者: Kevinsun (阿肥)   2025-06-18 15:39:00
這種都是要跨部會啦 但棘手問題當然沒人想處理
作者: marskam723 (marskam723)   2025-06-18 16:13:00
法務部 詐騙是刑法,另外現在是跨部會處理應該是數發部要處理 不過難啦現在檢警已經被詐騙案件癱瘓
作者: yaya1215 (雅鴨)   2025-06-18 16:40:00
先衝一波連署 等過了門檻看看哪個部門出來回答 就知道了
作者: a19851106 (雪特)   2025-06-18 17:32:00
三樓說一下哪些法規吧 沒有法規就沒人管了?
作者: Scansnap (1234)   2025-06-18 19:18:00
金管會、通傳會、數發部數產署、內政部警政署、國科會和法務部,不知還有沒有,但送到法院,判八月緩刑三年,防爆部隊也沒用......而且講的是數位中介法?就大聲講出來啊,不要怕,這樣大家才能判斷是不是該大罷免大成功!
作者: sandyfanss (單一麥芽威士忌N )   2025-06-18 19:26:00
窗口是警政署,但涉及的部會太多了,刑法科偵部分法務部、金流和人頭帳戶金管會、數位平台數發部、人頭門號通傳會…沒有一個部會能全包的
作者: Scansnap (1234)   2025-06-18 19:31:00
教育家人比較實際!其實之前有人找我去打詐,結果我研究了老半天,放我鴿子XD,其實我的研究心得和家人也有被騙的經驗,至少要有雙重機制,譬如說願意自主同時通知家人等,光靠中介法用完全屏閉是不可能的,老共就是好例子,還是會有人翻牆,要做到像金小胖一樣,旁邊有人去告密的雙重機制才有用!例如有點像的資安技術上,有雙重機制是最基本的,但把重點放在各種文件資格上,所有人都很痛苦,您懂嗎?
作者: d86123 (d86123)   2025-06-18 20:01:00
3樓講的就是鼎鼎大名的數位中介法,還想偷渡防詐阿真要說數位中介法就要抓3樓這種造謠的講一個要把自己抓起來的法真好笑
作者: Alphaz (@@)   2025-06-18 22:04:00
這不是主管機關的問題 是司法的問題
作者: umaga1 (QQ)   2025-06-18 22:07:00
數位平台業者line ig fb yt就是數發部參考日本例子 人家抓到詐騙車手速審重判 台灣?算了吧詐騙一直以來都是司法問題 你知我知立委也知 就是沒人要改
作者: fishw (魚)   2025-06-18 23:50:00
同意7樓
作者: jeross (資深廢柴傑洛士)   2025-06-19 00:24:00
是來置入連署宣傳嗎?不用什麼都要怪政府,要管時又嫌管太多,税太重。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25-06-19 01:13:00
居然有人認為詐騙需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作者: segio (初華)   2025-06-19 06:55:00
說真的這屆除了內鬥外啥正事都不幹.上屆也是...
作者: qqbaby56 (吃不完的松露)   2025-06-19 07:49:00
詐欺罪不就是刑事案件,都問了司法單位,又來問行政公務人員?要不再去問立法機關,來個三權鼎力
作者: akwwa (akwwa)   2025-06-19 08:47:00
詐騙一律死刑,管你車手還是主謀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6-19 08:53:00
那詐騙感情呢,說不愛的,劈腿的,要不要也判死刑??
作者: smartlin2001 (妳讓我看見美麗的世界)   2025-06-19 13:30:00
台灣有40 %的人被詐騙,只能說民智未開說要重判的,到時候那些賣出人頭帳戶的人又會出來哭腰
作者: mnxzq (mnxzq)   2025-06-19 22:30:00
教育部吧 這麼笨被詐騙的是教育部教出來的
作者: iambackhaha (嘻嘻)   2025-06-20 09:06:00
加強管理一堆人又說管太多通過智力測驗的才準用第三方支付好了
作者: fengyen (fengyen)   2025-06-20 12:25:00
先界定目標才會知道要採取的手段,如果是說不要有詐騙,這麼祥和的社會,暫時還沒出現在地球上,可能要投胎到外星才行。可能可以採取延遲取款的模式,來阻擋詐騙案騙錢的速度,不過那是否表示日常網購也要等同樣多天?標榜一天到貨,不過付款作業要搞十天,那應該沒人撐得住。要像股票交割一樣,當天買可以隔天付錢,那要有人願意幫忙擔保或直接有現金當作質押,不過這等於讓整個交易程序斷掉。如果是屬於國外的詐騙,可能會用跨國投資等名義,是否政府要禁止所有跨國投資,或者只有能承擔風險的人(通常是資產較高的有錢人)才能從事類似的投資?會不會又被講說斷了不那麼富裕的人的翻身之路?總之,總該先有某些具體作為,才有後續討論。套到目前以色列伊朗的部分,就是某個國家認為在他國的非法事務(是否非法或有討論空間)影響到本國,所以本國可以窮盡一切手段去消除那個非法事務(或人),即便看起來在他國並沒有執法權力。假如,我說是假如,美國因為被詐騙而派出特種部隊殺光詐騙份子,營救美國人民回國,究竟這樣的方式應該說美國政府很棒,還是要講手段過於激進,還是要說根本不能這樣做?就跟獵殺賓拉登這件事一樣
作者: zeldalin (信天翁)   2025-06-20 14:18:00
政府就是最大的詐騙集團說好的退休金,可以直接推翻不是詐騙集團,是什麼?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6-20 14:24:00
啊就合法行騙,行政院也只是聽立法院的,立法院又是老百姓投票選出來的
作者: Scansnap (1234)   2025-06-20 18:30:00
80/20法則,不可能100的!所以您要偷換概念,為了腦殘,而過度控制,這怎麽能導果為因?是非可以這樣顛倒?
作者: efed (平凡上班族)   2025-06-22 06:28:00
目前行政院在主導,把信寄給行政院吧
作者: AndyMAX (微)   2025-06-23 11:43:00
擋中介法再來鬼打牆 讚
作者: HLPT (I have a dream)   2025-06-24 02:00:00
人頭戶都不起訴了!沒有明顯犯意,車手交保隔天又當車手又被抓又交保,警察移送過去還沒回到派出所,車手就交保了,還有專責律師,詐欺金額300或500萬以上應該唯一死刑這種跨太多部會的根本很難整合,然後根本抄不到後面的機房,大部分都境外,要全封境外也不可能,臉書詐騙只能説繳智商稅,很多詐騙都是當事人自己輸入otp驗證的,交友詐騙,通常都是精蟲衝腦,投資詐騙不覺得面交拿錢很怪嗎?還堅持保密條款不需警方介入,現在不用人頭戶了,改用虛擬貨幣洗
作者: TEYU21 (恣意妄為)   2025-06-24 12:38:00
先給予你家人支持,然後把所有結果肇因於你自己,假如多點關心家人或許就不會發生了,然後再原諒自己形成閉環好好過日子,但假如你是皇親國戚不一樣,案子辦的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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