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提及:但邱在6個月試用期內,卻狀況不斷,試用人員考核表羅列各項錯誤,如「經同
事多次指
正錯誤,仍不斷再犯、工作品質低劣,工作常稽延不以為意,且有多次遲到早退,上班摸
魚,不在座位長達半小時,還以手機講私人電話2小時,甚至穿短褲、拖鞋進辦公室等。
」
看到有人說撐到6個月擺爛
假設合格實授之後再如新聞和判決書稱的不斷錯誤、工作延宕不以為意
甚至上班摸魚、講2小時私人手機
先不論考績問題,有些人不在意考績
公務人員也有資遣制度吧
幾年前看到某判決就是公務人員被資遣打訴訟
被駁回原因也是工作態度不佳換了好幾個單位仍無法達到機關要求之類的
所以擺爛也不能太明顯吧,上面真心要資遣還是有辦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