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學校擔任一級主管,因為申請N個計畫的關係,4/5的情況都是計畫結束後才撥款入
公庫或是分期撥付,大概只有1/5是全額預撥,遇到能全額預撥的計畫,心裡除了感激還是
感激,所以我一定會儘可能核銷完畢不留剩餘款。
問題來了,因為大多數計畫經費不會預付款,所以經常出現承辦人要代墊的情況,為了體
恤下屬,基本上都是由我來墊付(核銷也比較不會亂掉,且省的我還要記誰墊了多少錢)。
如果廠商的錢能先欠著就會先欠著(通常是經常合作,了解學校行政作業流程的),但也有
廠商催款像催命似的。
我是不知道公家機關通常錢何時會到位,學校計畫的經費,往往都是數個月到半年才入公
庫,縣市府的主計處通常都要收到全縣市學校同一個計畫結報後才會一次撥款,只要有一
校沒送,大家都得耗在那兒等,無言。
有的時候要墊的錢實在很大筆(數萬元的),我才會跟主計申請用公庫的錢預借,基本上本
校主計都會同意,請注意,是本校主計。
只有在講師費這件事讓我傻眼,某次請講師到校辦理研習,我代墊講師費給對方,事後主
計問我說有必要先代墊嗎?她認為六、七千元的費用欠著應不至於造成該講師經濟上的困
難。(通常半天研習含交通費會超過6000元,一天的會超過12000元)自此之後,除非是縣內
的校長來當講師,我都會主動跟講師商量事後核銷才給講師費,而這些講師們也都從善如
流。
上週參加一場鄉鎮市區級的學校一級主管會議,會議後大夥們閒聊,就聊到申請公庫預借
的問題,有某校主管提到,他們主計鐵板一塊,打死就是不借,只有牽涉到薪資才願意預
借,且還不只一個學校遇到這樣的問題。
因此,不少學校一級主管身背一屁股債,自行墊付超過10萬元的屢見不鮮。為了核銷代墊
的麻煩,有些學校就不太願意申請計畫,這往往會造成學生無形中的損失,很可惜。
對了,有的學校主計行事風格很弔詭,不喜歡學校申請計畫或工程,理由是還要招標什麼
的,增加他們的工作負擔。幸好本校主計不會這樣,難道主計們以為學校很喜歡搞這些額
外的事?就是有需求才會申請。
不過也聽過比較有趣的案例,某校校長與主計溝通無效(具體溝通的事項不得而知),這位
校長的後山不是普通的大,私下運作了一番,該校主計就被調走了。
所以想問問版上的先進們,究竟預借這問題,是有很明確的規範嗎?絕大多數教師根本不
了解主計法規,基本上主計說什麼我們大多照做,不太會去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