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商調後的報到時間
所在機關主管本答應於8月初放行
但最後在會文送出時改批月底(略過本人直接送出)
人事說這樣他的派令會於七月底或八月初發
文到30日內報到符合主管批示的"月底"字樣
假設以7月30日發派令為前提
我的理解是7/31~8/30這30日內應皆屬可報到日期
雖然我知道業界大多數是默認為最後一天為過調日期
但我被主管的出爾反爾弄搞得有點生氣(還要去跟對方機關解釋)
因次我想問在30日內報到的前提下
可否和主管提出要求提前10日報到?(如8月20日之類的時間,也能算月底吧?)
(因為新單位工作有些有時效性必須在30日前處理故有此要求)
還請大家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