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離職的日期被改有救濟途徑嗎?

作者: amla72040 (shock)   2023-06-13 22:32:15
小妹的朋友在市政府某局處擔任約聘人員
當初也是面試+筆試進去的,
去年該單位換了新科長後對他一直不是很滿意,
想方設法、明講暗示要他主動離職,
我朋友平時中規中矩也沒犯甚麼大錯
但最後還是受不了壓力上了離職簽
考量還有十幾天的特休還沒休,所以離職日期壓在7月中
沒想到該名科長打鐵趁熱居然未經徵詢直接把他的離職日改到6月底
然後局長也直接批如擬...
想請教各位前輩,這樣還能算是自願離職嗎?
我朋友還有其他救濟途徑嗎?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23-06-13 22:35:00
再簽 附原簽 簽到科長他會來找你
作者: jjer (CCC~)   2023-06-13 22:39:00
直接改還是加註意見?直接改的話算不算變造文書?
作者: amla72040 (shock)   2023-06-13 22:45:00
是加註「考量○○因素擬改為6月底離職」
作者: cake51640 (uuuu4ni)   2023-06-13 23:06:00
特休可以換錢嗎 不給能去勞工局檢舉嗎?
作者: eglaibls (我是普通人)   2023-06-13 23:10:00
電子文嗎? 新公文系統 可以看得到第一手簽文內容
作者: tigervirus (唔.....................)   2023-06-13 23:34:00
1120310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組字第1122000404號函除僱用契約另有規定 指定離職日逾30日以該日為生效日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23-06-14 00:00:00
"再"的意思是寫一個新的簽,你直接改當然是變更首長核定的公文書,看你啦 重簽比較穩是會再會一次人事表達意見。你要公文複閱拿進去給首長請他改回來,這是繞過科長,嘿嘿不作的最大 你要這樣撕破臉也是可以啊,反正重簽也是要翻臉的(或者說無論怎麼作都是要翻臉的)另約聘不適用勞基法,要嘛休要嘛同折錢,反正是不能作功德給國家的
作者: iverson414 (問答無用)   2023-06-14 00:06:00
缺德,僅有訴諸媒體有用啦
作者: amla72040 (shock)   2023-06-14 00:20:00
104網站的文章有寫到:勞工決定哪一天為離職日(通常事先已精打細算過),除非勞雇雙方另行商議新的離職日,否則雇主應不得擅自更改勞工原定之離職日。但約聘不適用勞基法,除了撕破臉外好像也沒有其他法律上的保障QQ
作者: mercurylsc (.)   2023-06-14 01:12:00
剩下的天數剛好直接請特休到離職
作者: joytiger0405 (尤利)   2023-06-14 06:57:00
反正都撕破臉了,就從今天開始休到完啊
作者: patri0052 (patrick )   2023-06-14 08:34:00
一樓 笑死 我也是這樣想應該是科長擬提早日期 局長批吧 科長怎麽可能改原文 槓掉日期蓋科長職章嗎
作者: lolicone (∥○△○∥)   2023-06-14 08:50:00
照一樓的作法。不然就現在開始休,直接休到離職那天。
作者: kevinchuang (飛天魚)   2023-06-14 10:48:00
與其重簽公文 生悶氣 不如現在開始就把休不完的休到離職也是一種方法
作者: thh0605 (茶)   2023-06-14 11:40:00
請問案件照分沒人要幫代理怎辦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23-06-14 12:13:00
說的很像假單不用長官批一樣,光本版去找一下一堆請假爭議好嗎?根本解決問題簽在簽上,何時離職何時請假,才從根本解決問題
作者: patri0052 (patrick )   2023-06-14 15:20:00
原來離職簽的說明欄 可以列還剩多少假要請 筆記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23-06-14 15:42:00
這變造文書了吧 可以玩一下司法程序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23-06-14 18:38:00
加註是以主管自己名義加註?還是在上簽上旁邊加註使人誤以為是上簽人變更簽呈內容?後者已經是偽造文書了直接拿簽呈給主管看,看他要自首還是你告發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23-06-14 19:08:00
樓上真要像你這樣弄小事化大,時間是還要拖多久,離職有的單位是用表有的是用簽,如用簽,說明現在到離職前的規劃(包含有沒有請假)是順便,雖然現在請假都系統化,有簽請假附檔,就不用再審,所以個人覺得跟離職相關長官也有必要的沒什麼不能在簽上提,相反更應該提核定後才有憑有據漏字補一下…長官也有需要知道的
作者: adamas0422 (衝刺吧 男孩)   2023-06-14 20:54:00
離職的簽或是程序是要找人事拿嗎?
作者: kaichun (有病)   2023-06-14 22:45:00
要是我就現在休到結束,拿去換錢也沒多少,休假還可以規劃自己的下一步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23-06-14 23:01:00
樓上是在氣什麼?你假單送出去長官可以核你就休啊 不過要提醒你,很多人是假單點出去就放假,但多的是長官沒有點後面被懲處曠職,確定長官點了再休好嗎?
作者: needeng (abcd)   2023-06-15 09:31:00
這樣算違法囉喔是加註,還以為直接改你的簽這就證明這個單位真的夠爛啊,還好你有離職去吵啊 休假的問題總要解決 離職最大 撕破臉是他們會怕你都不吵 科長覺得你好欺負 才會這樣搞你
作者: cmoeoo   2023-06-15 10:12:00
我們這裡是前手離職前可以把假全放光,後手(正式人員)在此之前都是代理,等離職日到才正式接手加班換的假不能換錢至少假要放完呀…不然下個單位又不能用
作者: octopuso1c (堅持下去)   2023-06-15 18:45:00
通常離職前,會讓人把假用光附原簽再簽一次,自己的權益自己顧
作者: mrfreud (冰點後就是終點。)   2023-06-15 19:51:00
這是偽造公文書
作者: s8823157 (不能說的秘密)   2023-06-22 22:10:00
告下去阿!偽造文書還跟他客氣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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