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升官等考試類科與職系任用問題

作者: taiwansoul (台灣魂)   2022-07-07 19:51:31
各位前輩好:
想請問原本銓敘的職系為矯正職系(現已合
併為司法行政職系),後單向調任至綜合行
政職系5或6至7的科員職務,銓委5,那麼
薦任升官等考試報考曾銓敘過的矯正類科,
及格後能否憑此類科的考試及格證書去銓
敘綜合行政職系薦6的資格?即是否能以與
綜合行政職系視為同一職組且得單向調任的
司法行政-矯正類科的升官等考試及格取得
綜合行政職系的薦任資格?
還是一定要考現職銓敘職系(綜合行政)的
類科(一般行政或一般民政)及格才能取得
現銓綜合行政職系薦任的任用資格?
先謝謝各位前輩的回答了~
作者: ncnuboy (無)   2022-07-07 20:32:00
可!可以報考就可以銓敘!我考司法行政科,銓敘教育行政
作者: mapletree (小鬼)   2022-07-07 21:05:00
不用,我就認識好幾個監所撐到薦任訓通過才跳出去的,監所薦任訓名額真的超多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22-07-07 21:21:00
你搜一下關鍵字吧 本版早就有人問過了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22-07-08 08:45:00
可,我也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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