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限制公務員投票權是否違憲

作者: bop11 (bob)   2022-06-09 10:35:39
選舉權是憲法所賦予,但公務員實務上常被要求擔任選務人員,在工作地與戶藉地不同時,
就無法投票了,等於變像被剝奪了投票權。是否應該保障選務人員的投票權,一律允許工作
地投票,以符合憲法賦予人民選舉權的意旨?
作者: op520   2022-06-09 10:52:00
沒人限制選務人員啊 呵呵
作者: bop11 (bob)   2022-06-09 11:03:00
在無法確保選務人員可在工作地投票,確保選舉權不被變像剝奪之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公務員不得拒絕擔任選務人員的規定是否違反憲法的意旨
作者: migration265 (白馬boy)   2022-06-09 11:24:00
當然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6-09 11:30:00
你若能夠習到高階的分身術,就可以投票啊(誤~~~)不然照你這邏輯,警察消防那天也要回去投票,對吧??
作者: forevernew (台灣人)   2022-06-09 11:37:00
沒有人捍衛憲法賦予警察的投票權,當警察之後,從來沒有投票過
作者: tcod (圈)   2022-06-09 11:43:00
都在地方工作了 戶籍卻不在地方是很奇怪的事
作者: cocoring   2022-06-09 12:00:00
為什麼在地方工作,戶籍地一定要在地方?
作者: j6ru04jo3 (ㄆㄆ~)   2022-06-09 12:09:00
是,但你能怎麼辦?不投塔綠班嗎?
作者: wieter (大車人生)   2022-06-09 12:58:00
去打訴訟啊,搞不好又來一個驚世判決。
作者: ck2oliver5 (Yu)   2022-06-09 13:13:00
我也不懂為何在地方工作戶籍要在那
作者: webberpopo (國王)   2022-06-09 13:20:00
要不然國家保障考上的都能回戶籍地我就沒意見
作者: fbtm (fbtm)   2022-06-09 13:23:00
應該是不能強迫當選務人員吧!
作者: bop11 (bob)   2022-06-09 14:38:00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59條,受遴派擔任選務人員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
作者: kobe581105 (581105211114753bj4)   2022-06-09 15:04:00
想知道答案的話就去打憲法訴訟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6-09 15:27:00
國家[沒有限制]你投票權行使,只是[你有職責在身]個人是不知道鄉民能不能理解 [限制] 的意涵就好比,你可以想吃你任何想吃的食物假設你今天參加會議,你想吃鰻魚飯便當偏偏主辦單位只幫與會人員買豬排便當要吃鰻魚便當必須要跑到30公里外的地方才能買而你去買便當,你就無法參加會議,會被機關送考績會你能跟機關說,因為我想行使我吃鰻魚飯的權利所以機關不能派我參加會議但是機關說[我沒有禁止你吃鰻魚飯,只是要你執行公務][你是機關負責參加會議的人,這就是"你的工作"]人生就是這樣子
作者: mainjoey (時間過真快.....變老人了)   2022-06-09 15:40:00
有種一點就拒絕去做選務啊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2-06-09 15:40:00
那留守國家安全要地的軍人呢?值班的警察、消防員呢?他們有權主張投票權利嗎?抑或是為了更大的公共利益,而為必要之犧牲?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6-09 15:43:00
簡單講,投票權利的行使,[無法阻卻違法]你擅離職守,出事情就是 刑法伺候 而已你要怪? 就怪 你為何要簽下魔法契約,當國家的 魔法少女
作者: kaichun (有病)   2022-06-09 16:51:00
阿都要投誰來弄選務,不然外包阿,然後又要吵有做票圖利之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6-09 17:10:00
外包廠商員工表示:我也要行使投票權.....結果還不是一樣套路,你領國家薪水,外包廠商員工領老闆錢要是你認為員工領老闆錢就該做事,結果就是迴力鏢而已
作者: Audien (Audien168421)   2022-06-09 17:51:00
外包自己選的跟公務人員被迫當工作人員不一樣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6-09 18:04:00
公務員服務法先唸一唸......公務員誓言還是自己親筆簽名的歐~~~~別忘了況且國家沒有強迫 , 辭呈打一打,年底前就可以離開不然就申請資遣如何??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2-06-09 18:29:00
@maniaque 叫人離職這就是幹話了不合理的事情應該要有被討論的空間而不是叫人辭職滾蛋舉個例子,20年前也沒有性平會這種機制性平相關法制和申訴機制也是近幾年慢慢建立的難道性平會成立之前就沒有性騷擾嗎?不可能的。但好在有這個機制,可以發現婦女權利得到保障的強度比過去古早年代要好太多了。現在女性主管也越來越多。結論是,權利是奮鬥爭取來的,不要讓權利睡著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6-09 18:38:00
不然,您有什麼[好方法]呢??? 麻煩連同成本效益分析一下出張嘴,誰都會好嗎? 不管是刁民還是刁公務員都一樣.就跟要求政府蓋環島高速公路一樣....況且,都講了....政府沒有限制你的參政權是因為 "你有公務員身分" 就是這樣簡單軍人有軍人身分,警察有警察身分,要嘛你就脫離這個身分離開你的單位,就這麼簡單愛鑽牛角尖,沒救的....
作者: kaichun (有病)   2022-06-09 19:29:00
別再屁了最好解決就是外包,你他媽死老百姓要行使投票權就別接這case,懂?
作者: kentket (魚~!)   2022-06-09 19:43:00
某長官又在屁話了,難怪當公家機關一堆當長官的會被底下看沒有這種在上面還在你行你上的言論,足以說明上位者的思維就只有這種高度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6-09 19:47:00
乾脆公務員全部資遣 業務外包,不是比較快??不要扯什麼上位者不上位者,拿這當理由說服不了任何人只剩下同溫層互舔而已.....
作者: kentket (魚~!)   2022-06-09 19:53:00
在各領域上 上位者要有叫宏觀視野去解決大方向問題不是理所當然,難道只有公務界是例外 人總每年被嘴不是沒有原因的每年花時間在那邊白癡研考創新 寫一堆廢文 然後這種事情只會用讓各機關解釋方向很大的函釋草草帶過 真的笑死人反正這種事情只是沒人在乎啦 有xx雜誌開始做各縣市公務人員可以投票的比率 上面大頭就會開始緊張了啦 愛面子的還會在那邊解釋說本縣市開票所比較多啦 一堆一堆理由只是要不要做而已啦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2-06-09 20:31:00
有不在籍投票或缺席投票就解決問題了,但現在這個黨根本不想
作者: mark0204 (Mark)   2022-06-09 20:58:00
我心情不好,投票時間不想投票,你不開別時間給我頭,違憲!
作者: timidwei   2022-06-09 21:10:00
其實選務人員投票很多方式可以解決 看中央想不想而已
作者: skytank (藺凍最 屌雅沒)   2022-06-09 21:28:00
好啊,全部資遣阿,誰怕誰
作者: cuxegraceful (vv)   2022-06-09 21:59:00
台灣人只信任紙張投票,當天投完當天開,要怪就怪前人把開票黑箱作業,造成國人不信任感,否則電子投票或秘密寄信投票就可以解決公務員投票問題至於某座言論就哈哈看待,長官眼光本來就是平行世界
作者: ntoummd (TripleH)   2022-06-09 22:01:00
https://i.imgur.com/BRNaAdG.jpg都在公所上班了 不會把自己戶籍遷去公所?
作者: TCLanLanLu (比藍藍路還精)   2022-06-09 22:49:00
選舉應該實居地投實居地的民代不然就是被選舉區不分區直接投被選舉人不分區 直接投
作者: awanderer (water)   2022-06-09 22:51:00
有本事就拒絕,不要不敢拒絕又在那邊嘴不要跟我說法規說不能拒絕,你去拍老闆桌子說拒絕我相信你們老闆也不會派你去
作者: fishw (魚)   2022-06-09 23:44:00
國外不在籍投票行之有年了,台灣還沒辦法...無言。地方選舉也就算了,總統大選或全國性公投也無法工作地投票,真的超悲哀的
作者: Unfriendly (肀而缶)   2022-06-10 00:11:00
當初考一般行政與民政就要明白有很大機率分發到鄉鎮市區公所;若是商調有得選擇就不要去公所;公所戶籍地與工作地不同縣市的職員畢竟是少數人,短時間可能很難因此修改投票制度與方式(對民代們而言公務人員是不重要的少數對他們的選票沒太大幫助),特別是針對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的部分更別提警察、消防、海巡那些特殊勤務輪值人員,他們又比一般公務人員更難行使投票權,現行投票制度與方式的確有許多不足與待改善的地方
作者: sking (Roger)   2022-06-10 01:15:00
阿~怎麼我們那間就直接先投了~~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22-06-10 07:03:00
不在籍投票真的是萬能解,但是似乎沒有要推的跡象不然就戶籍先遷到公所,之後調回家鄉再遷回去吧可以直接投是因為你在戶籍同一選區呀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22-06-10 07:59:00
郵寄投票就能解決 但中選會進化速度比蝸牛還慢去年公投就能試驗電子投票、郵寄投票 但啥都沒幹聽過一個很好笑的理由是架電腦成本比辦一次選務人工成本還高@ @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22-06-10 08:52:00
口罩實名制的時候我就買不到多的口罩遠端投票跟我說身分認證沒有辦法做這麼瞎的長官 我也不想跟他講了
作者: smartlin2001 (妳讓我看見美麗的世界)   2022-06-10 11:06:00
某M的想法就是公務員權利無法進步的主因
作者: bop11 (bob)   2022-06-10 11:39:00
如果擔心境外投票,在對岸投票被影響選舉結果,在國內在投票日執行公務的軍公教人員應該沒這問題。若技術問題能夠克服,讓想要投票的公民盡量都能行使投票權,也是民主進步國家的象徵。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2-06-10 11:50:00
你看賴品妤,27歲就當選立法委員有哪個公務員能在她這年紀有這麼大權力?
作者: ucherey   2022-06-10 12:57:00
某些推文講一大堆廢話,都2022了工作地投票是多難?不想做而已嘛
作者: KOGADOU (大河武)   2022-06-10 13:17:00
辭職
作者: swt24090 (痞子聖)   2022-06-10 14:00:00
當兵的時候總統大選排自己留守,單位只要留守都是分上下午兩梯次外出投票,莒光課被問到留守非北部人的人之中只有我,當下馬上被隊長改留守要我放假回去投票,每年選舉其實國防部都會統計有多少人在外離島高山偏遠地區無法返籍投票的人數,算是避嫌說綁票的疑慮,結果當了公務人員,不是選舉當日停休就是當選務人員二選一(攤手
作者: twtw (台灣台灣)   2022-06-10 14:31:00
你自己不去選要怪誰 又沒人拿槍逼你?
作者: tcod (圈)   2022-06-11 20:52:00
這裡高手這麼多 我很想知道認為可以不在籍投票的是有什麼高明的設計 還是跟你們口中的鯛民一樣光出張嘴就要別人弄好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2-06-11 21:05:00
以公投為例,那是中選會的承諾^_^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6-13 18:07:00
還是老話一句, 沒有人限制你投票歐但你 擅離職守 就是 刑法伺候 而已就像在通姦罪還沒廢除之前,沒有法律禁止你去督其他女人只是督了之後,你的老婆會告你跟被你督的那一位而已那是因為你除了正常的男人以外,還有一個額外的"老公"身分在憲法保障你合意督別的女人的自由歐.......: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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