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專業的前輩們
我延長病假是從110年3月26日至6月25日
那我的年終獎金該如何計算?
我聽人事說今年的年終獎金計算規定有更改
不知上述延長病假期間是否有計算年終獎金?
如果是我的情形可否提供今年的年終獎金計算算式供參考。謝謝各位專業的前輩們
https://i.imgur.com/gHBTE2y.jpg
作者:
eglaibls (我是普通人)
2022-01-13 12:44:00可搜 110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但我覺得人事誤解字面意思了 你「並非」全年無工作事實
除了安胎的延長病假假 延長病假是要扣除 至於你三月來零星在職天數以日計併計 超過30日為一月 餘再未滿30天以一月計至於請其他假要算入在職月份比例哦 你看一下今年發給注意事項修法說明對照表裡面有舉例 是把其他假算入在職月份比例(請假雖然請假但在職) 不是寫"實際在職"1/22要入帳 現在才有問題 人事有問題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1-13 13:50:00不扣,因為注意事項條文是 A(全年無工作)+B(延長病假)然後扣掉的是 B 的比例若你6/25返崗位工作,就不符合這條件其他假仍算在"在職",除非滿足全年無工作(包含一般假)所以既然A條件不滿足,那B條件自然不能扣比例
沒點進去看原PO 的照片 所以原PO6/25後沒請假是銷假上還是留停呢?就算前面無工作前面請假好像也有實際工作吧看起來不像連續請假 如是就如一樓及三樓所說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1-13 20:18:00ez 大,既然原PO說請到6/25,他也已經無其他假可以請就只剩下上班一條路而已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1-13 21:01:00那就繼續延病就好啦....延病扣打用光才需要留停
延長病假的前提是證明文件要有… 具體請原PO說明吧…
感謝各位人事專家們的解說,我是6月26就銷假回來上班了,也不是一整年都請假,只有請其中一段時間年頭年中都有上班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