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懲戒案上訴 交警石明謹:當球評未影響職

作者: C5C2F (Q哭Q)   2021-12-28 05:25:45
懲戒案上訴 交警石明謹:當球評未影響職務
2021/12/27 19:27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7日電)北市交大員警石明謹未經服務機構許可,擔任足球球評
,受領車馬費等,被懲戒法院判決降一級改敘,併罰款新台幣20萬元。石明謹提起上訴,
今天開庭時強調,擔任球評未影響職務。
懲戒法院一審判決指出,石明謹自民國86年7月1日起擔任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警員
迄今,自100年起至107年間止,擔任愛爾達電視台足球賽事評論員,共出席190次,受領
車馬費合計283萬3850元。
另外,石明謹自108年1月10日起,擔任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委員,出席5次會議
支領出席費及交通費共5400元。台北市政府將石明謹移送懲戒。懲戒法院今年7月間判決
石明謹降一級改敘,併罰款20萬元。
石明謹不服,提起上訴。懲戒法院今天召開準備程序庭。石明謹出庭時表示,他擔任警察
25年,每年嘉獎超過40支,不認為擔任球評影響到自己職務。
石明謹指出,自己推廣、教育足球運動30年,為台灣足球界培養很多優秀運動員,在警界
、運動圈受肯定,並未影響政府信譽。他認為,公務員如能這般投注心力在其他領域,應
能提升社會地位。
原審認定石明謹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除依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
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同法第14條之2第1項規定,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
石明謹律師認為,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有違反法律明確性、侵害工作權與比例原則之虞
,以及有限制人民結社的問題,應限縮解釋。若第二審認為原審判決未違背法令,應裁定
停止訴訟,聲請大法官違憲審查。
出庭相關機關、台北市警察局表示,尊重法院審判權。法官庭後諭知候核辦。(編輯:方
沛清)1101227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12270286.aspx
點評:寧可不要兼(咦?
作者: utamaru (IN OTAKU WE TRUST)   2021-12-28 06:59:00
拿奧運金牌就可以專案處理摟 仰望雙標政府
作者: j6ru04jo3 (ㄆㄆ~)   2021-12-28 08:35:00
雙標塔綠班底下沒有正義
作者: henryc (Beweisverbote)   2021-12-28 08:38:00
樓上要不要仔細看一下將石移送懲戒的是誰?
作者: handlau (有人要理我嗎?)   2021-12-28 08:46:00
如果確實有特殊專長,又能推廣足球,我真的不懂為什麼要限制還被懲戒?而且又不是與職務有利害關係,真心不懂為什麼要限制兼職
作者: C5C2F (Q哭Q)   2021-12-28 08:51:00
是不是只要長官許可就可以兼?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12-28 09:06:00
要簽准,然後長官跟鯛就會覺得公務員太閒繳稅養米蟲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28 09:12:00
啥???提告方在雞同鴨講??? 要提違憲也是判輸後自己提吧要是未違背法令,就應該直接撤銷下級法院的判決改判了高行應該是維持原判,之後提告方自己去說服憲法法庭吧而且,服務法本身就已經有報准制度存在所以,四樓所提的,今天石明瑾就欠缺 報准 這個啊不然,有律師牌的公務員,去接case 打官司不是更有立場?有技師牌的公務員,也可以用公餘時間去幫忙簽證就像土銀球員代言,土銀高層可是准的啊,只是卡在法規面所以才找上更上層解決法令面的部分要是石明瑾知道這層緣故,跟上面橋,幫上面做置入行銷有空沒空就在鏡頭前,拿個北市府宣導手板還是市府slogan你說高層看了爽不爽? 准不准你繼續幫忙做異業??大家自己想吧......
作者: ghost951852 (丹迪)   2021-12-28 10:34:00
支持你,公職不能兼職就是個笑話
作者: dont56die (☆㊣↖煞气a56↘㊣☆)   2021-12-28 11:18:00
加油!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21-12-28 11:25:00
有證照是不能執業的 即使有簽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28 11:30:00
樓上,當然不行,但是要是你的出手,對於政府有大大加分甚至可以跟世界各國好手一拼,阿....你說呢? ^_^本來就是看你行為的價值是什麼而定.....你有價值,政府就會幫你開綠燈(請參考某市合併某縣案..)
作者: jjer (CCC~)   2021-12-28 11:38:00
層級太低就是原罪,還想自己跟高層能夠退路嗎?建議登出後去闖出一片天,加油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21-12-28 11:42:00
對 官場就是這樣價值很重要xdd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21-12-28 11:51:00
土銀代言已經封殺了拉 只准公益廣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28 12:01:00
對啊,公益,這年頭講求包裝....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21-12-28 12:49:00
這種東西沒必要整天扯藍綠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28 14:28:00
另外,若公務員領有律師牌,能否奉首長之命代表到法庭去呢你會跟手長說 "報告首長,我只是一個剛考上的委一書記.."
作者: super5566go (內地科比)   2021-12-28 15:34:00
法庭上沒有背出四個堅持 可惜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28 15:34:00
注意這個證據[表10][10.石員兼職行為經新聞媒體負面報導情形表。]另外,還有[擔任協會常設司法機構即紀律委員會委員之職]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21-12-28 15:41:00
如果是唐明謹,應該就安全下莊了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21-12-28 16:13:00
國體法修正,要替優秀運動員開後門,可接商業代言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28 16:37:00
樓上,是"具有公務員身分的優秀運動員"不過,麟洋身分上應該不是公務員,而是國營事業員工畢竟,國營事業本身當初挖他們來上班,也是因為運動員身分國營事業本身就有經營業餘球隊,政府機關可沒有...要是有哪一位高普考公務員,某某機關挖角去上班,再說吧
作者: kiwifruit   2021-12-28 16:46:00
公務員法24條: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適用之。國營事業也適用喔.....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12-28 16:47:00
負面報導大概是 扯!公務員違法兼職狂撈近300萬 這樣
作者: kiwifruit   2021-12-28 16:48:00
所以為何只為優秀運動員開後門不是對全部優秀的人開門呢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28 17:06:00
所以........樓上說說看,你的優秀在哪裡?k 大,我知道適用,我是要表達的是...沒有公務員因為什麼體育優秀什麼的,考上國考後,被政府機關挖去練體育項目..要優秀歐.....口溢哥算是吧.....:D國營事業很多都在學生時期就已經簽約給營養金跟培訓了而政府又不像職業球隊,只為榨乾運動生命,就算他們以後下第一線,要當教練或者是到公司體系任職,保障就業也都好國營~~~~~~塞高~~~~~~~
作者: y932987   2021-12-28 17:34:00
領垃圾薪水不給兼職 想餓死人喔
作者: octopuso1c (堅持下去)   2021-12-28 18:48:00
推,加油
作者: kiwifruit   2021-12-28 19:30:00
給56樓,標準應該一體適用,給我個理由體育優秀可以,為什麼一般公務員不可以?況且以公務員來說,唯一可以標準化的優秀標準就是考績,嘉獎,記功等等,給我個理由考績家不優秀嗎?甲國營事業養球員,要怎麼投資球員那是貴公司的事,我們只是一般公務員,想要的不過是一體適用的標準,而不是為了特定很優秀的人開後門;你覺得你體育很棒,現階段可以離開公務體系去業界接代言賺多一點,大可不必委屈跪在公務界不是?
作者: starorion (星)   2021-12-28 20:50:00
限制那麼多,錢又不給多,可悲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29 09:36:00
標準一體適用?對啊....你拿到[奧運獎牌]就可以一體適用.啊搭飛機時,買普通艙怎不去靠北商務艙頭等艙的乘客???為什麼? 啊人家就是 [付出的多] 啊......啊落榜者要不要也要靠北政府為何只有錄取者可以當公務員考生一體適用啊....有報考國考,就該給工作....
作者: LoveHaru1986 (窩窩)   2021-12-29 10:49:00
斜坡了 公平比正義更難
作者: kiwifruit   2021-12-29 13:17:00
77樓,在體育上付出的多也不是所在機關的職掌吧,那是你私人付出的多,在土銀上班體育棒棒跟機關有什麼關係,開後門就開後門,很明顯阿!?況且現在討論的是可以商業代言,賺的錢不都是選手自己的,未修法前選手也是可以代言,只要不拿錢不就好了!麟洋當初也可以免費為台酒代言不是?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29 13:25:00
有什麼想要的,先付出並且拿出績效....
作者: kiwifruit   2021-12-29 13:28:00
沒有要的啊,就全公務員不能兼職,不要開後門不就好了....
作者: sleepcat612 (睡貓)   2021-12-30 08:08:00
運用國營事業培養、照顧體育選手是國家政策,為了達成目的自然產生各種有別與一般公務員的待遇。如果連國家政策之目的及手段都分不清楚,討論再多都是空談。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30 08:22:00
那位 k 鄉民,應該也會靠北為何政府要舉辦公費留考吧要不要也乾脆主張,所有人念國外大學都應該政府買單?
作者: kiwifruit   2021-12-30 09:31:00
樓上,公費留考有考試不是?現在討論的是體育優秀可以有商業行為喔?為何選手可以商業代言變成了叫做照顧體育選手,這那叫照顧體育的國家政策??政策上推廣體育有別於一般公務員沒問題,但就這次只是修法改成體育優秀可以商業代言,一整個就是因人設事或者,難道只有代言費這件事叫做照顧體育優秀公務員?
作者: sleepcat612 (睡貓)   2021-12-30 09:46:00
給體育選手開後門本來就是因人(體育選手)設事,有問題去跟執政黨說。講白了執政黨不認為各位韭菜公務員對國家的貢獻跟績優體育選手相當,不需要被特別照顧。
作者: alvar (( ′-`)y-~)   2021-12-30 23:39:00
加油
作者: tino9808 (怕黑的人終究要自己關燈)   2021-12-31 11:25:00
讚啦 快打釋字 打臉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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