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採購法第34條保密規定是否分金額大小?

作者: Qmmmmmmmm (雷蠶寶寶)   2021-10-05 13:11:52
第 34 條
機關辦理採購,其招標文件於公告前應予保密。但須公開說明或藉以公開徵求廠商提供參
考資料者,不在此限。
機關辦理招標,不得於開標前洩漏底價,領標、投標廠商之名稱與家數及其他足以造成限
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之相關資料。
底價於開標後至決標前,仍應保密,決標後除有特殊情形外,應予公開。但機關依實際需
要,得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底價。
機關對於廠商投標文件,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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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先進
有關採購法的保密規定是用上是否有因金額大小不同而異?
換言之 如果是公告金額以下 甚至是小額採購
是否仍有保密的義務?
另外 如果不是洩漏招標文件 而是在招標採購成案之前
承辦人直接讓對方說之後機關有某個案子就是讓你來做
這樣算不算洩密? 算不算是違反同法第一條的公平公開原則?
作者: Mercury0625 (水星)   2021-10-05 14:30:00
都要保密 但小額很多程序都免 實務上沒啥要保密的
作者: uco330 (向雨祈禱)   2021-10-05 16:15:00
我都覺得這種事先承諾是沒有效力的 只是一種話術...在還沒決標之前我也不敢保證是誰做 講這種就類似幹話就算是這樣也要簽准才是確定 搞不好機關首長要找別家做
作者: p16771 (葬月)   2021-10-05 17:31:00
有問題就向該單位政風檢舉,政風負責採購監辦,但記得要附具體實證(廠商自己出來當人證也可喔),不然這種空口白話,沒人有辦法查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0-05 18:31:00
假若貴司辦理小額採購仍採取公開取得報價書,當然就要關鍵在於 "公開" ,法律賦予機關在10萬以下得逕洽廠商但也不代表貴司不能簽出要很機巴毛的辦議價(殺價)沒有這些繁文縟節就是沒事那個焚化廠十幾萬的拆成小額,不就是sample ?
作者: Mercury0625 (水星)   2021-10-05 23:15:00
超過十萬的採購機關要怎麼承諾讓誰做?這麼厲害還是你的採購標的符合限制性招標
作者: abcd5566 (aa)   2021-10-05 23:51:00
金額小的採購法會故意沒規定
作者: foone (請問甚麼)   2021-10-06 06:49:00
這條文不是就限於「招標」嗎?公告金額以上才有
作者: secretmaple (secret)   2021-10-07 09:11:00
不一定要公告金額以上才能辦理招標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0-07 09:21:00
未達公告採購辦法第2條(10-100W),第5條(10W下)兩個條文都有關鍵字 "得"至於保密底價蝦米挖溝,則回歸到母法採購法去看去發肉另外,"底價本來就屬於可以公開的一種選擇"採購法34條3項就寫的很清楚了,但是就是老話一句 "公開"機關可以奉准後"告訴所有人"底價多少不然就是對全部廠商保密公開底價這方式, 之前柯P不就做過??至於超過10萬怎樣承諾給誰做? 誰說沒有的?限制性招標就是了....不然之前 些機關怎樣在 Line 開公共服務??要在 Line 買服務,還能公開評選服務廠商嘛?? ^_^難道要某 Jui科 來投標嘛??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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