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ili (霹靂天命之仙魔鏖鋒)
2021-08-29 17:44:48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829002066-260407?chdtv
為「麟洋配」解套 銓敘部提2方案:有同樣狀況的公務員都適用
15:13 2021/08/29 中時 崔慈悌
台灣羽球黃金男雙「麟洋配」王齊麟與李洋因具公務員身份,代言與肖像權授權一度鬧出
風波。銓敘部今天表示,銓敘部日前已作出解釋,肖像一次性授權以及經權責機關以策略
聯盟方式指派參與的商業活動,都不涉及公務員相關規定,未來具公務員身份選手也都適
用。
「麟洋配」在拿下東京奧運羽球男雙金牌後,人氣水漲船高,不料日前卻傳出經紀人同意
提供悠遊卡公司「麟洋配」悠遊卡肖像權,卻未事先告知兩人所屬的土地銀行,雖然經紀
人事後已與土銀達成協議,但外界擔心其他具公務員身份運動員,在代言方面要如何取捨
?
銓敘部日前已公布公務員將個人肖像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相關事宜的解釋令指出,根據公
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第14條第1項規定: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亦即只要是具有公務員身份者都
需遵守相關規定。
不過解釋令中表示,公營事業機構得指派所屬公務員與其他公民營事業、團體或個人合作
從事商業活動,並將相關收益分潤予所屬公務員。
行政機關或機構與其他公民營事業、團體或個人合作,也得指派所屬公務員從事非營利性
公益活動,並接受指定用途的捐贈或捐助,以辦理符合機關職掌的事務。這些作法都不涉
及上述服務法的規定。
此外,公務員將個人肖像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獲致正常利益,且未掛名代言人或參與相關
商業活動,並不屬於服務法中規定的「經營商業」範疇,其經權責機關以策略聯盟方式指
派參與後續商業活動者也是一樣。
銓敘部表示,類似「麟洋配」的案例,只要取得土銀同意,採用肖像一次性授權,或者是
採取策略聯盟方式,即可不受公務員服務法的相關限制。由於這項解釋令屬於通案規定,
不只是「麟洋」,未來無論是運動員還是其他具有同樣狀況的公務員,都可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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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0年7月30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11000030181號令修正發布公務人員考績法
施行細則第14條條文
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38&Page=9349&Index=0
作者:
tnarthur (終結的彼方 雪色的你)
2021-08-29 17:50:00要成為這麼有名的公務員也很難
作者:
bigmi (大米)
2021-08-29 18:38:00噁心犬畜
作者:
kit279 (潛水卡實在)
2021-08-29 20:03:00因人設事
作者:
wed3qla (阿川)
2021-08-29 20:23:00一句土銀同意即可就把鍋甩回土銀,誰不知道土銀也是迫於全民風向支持金牌所以不會逆風,那就是把法律規範又交給民粹決定而已。說要破除特別權力關係,沒想到又多設一個,爛死了你法規乾脆明寫人氣夠高就有機會讓原機關同意噁噁噁噁噁噁噁先一個揣摩上意自請不加薪的人總,再一個風往哪吹就往哪倒的尚書大人銓敘部,就算是21世紀官場還是一堆怪事
作者:
GOOD2 (222)
2021-08-29 20:46:00大家打到金牌就可以囉^^
作者:
askker (askker)
2021-08-29 21:05:00眼睛沒瞎的都知道是因人設事,爛透了
作者:
vendor (這是我用生命畫的魂)
2021-08-29 21:10:00意思是以後銀牌跟銅牌公務員都不適用呵
作者:
jjer (CCC~)
2021-08-29 22:20:00有關係就沒關係,還看不清楚事實嗎
同樣狀況是指?同樣金牌?也是雙打?都2021奧運?相同事件相同處理,但是不是相同事件,又是誰說了算?
作者: TheBelmont 2021-08-29 22:57:00
沒有工會爭取權益的下場就是這樣,基本上考試院及不省人事總處就資方打手,什麼都他們說的算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08-29 23:48:00經土銀同意=經機關簽准,所以解釋完跟之前有什麼不一樣?
作者:
CUTTLEH (小黑琵)
2021-08-30 00:21:00完全是因人設事,講這麼多只是此地無銀而已
銓敘部、人總、審計部,為中央三大X東西以後為了少數特例放寬,都可以像這樣切洋蔥,永遠少得利,廣大基層肖想政府會為了那撮人放寬到基層適用看來是又要失望了,事務官高層狗官,不把底層當人看
作者: set852064 2021-08-30 06:47:00
噁心
作者: ken327639 (frostywolf) 2021-08-30 10:00:00
虧這些單位還是中央機關,制定國家法令的機關,卻因為迫於民意壓力或是政務官的期待而不按法令行事,一點法的精神都沒有,看來台灣離法治國家還很遠
作者: ms0443001 (kirby) 2021-08-30 10:42:00
嫌特權 自己可以去打看看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21-08-30 10:50:00土銀能不同意嗎? 科科
這樣不能說特權? 那立委民代也可以嗆你來選選看有錢人可以嗆你 誰叫你窮囉?金牌是沒給國光獎金喔講的土銀好像在沒有金牌前沒栽培過他們沒給薪水一樣
作者:
milkman (Milkman)
2021-08-30 11:11:00爛法條不廢掉,只會解釋一堆狗屁東西,本末倒置,爛死
作者:
aguey (aguey)
2021-08-30 12:44:00因人設事,乾!真是行政中立!那幹嘛透過考試設文官制度……會轉彎的規定,以後自己說了算!
作者:
inmee (J)
2021-08-30 12:46:00拿到商業利益了還不算經營商業喔? 這不是特權 什麼才是?
我看推文推的好像都沒有推到這函釋最重要爭議的一點這個函釋最有問題在於 公營事業可以自已經紀公司 可以和職員訂分成比例 但一般行政機關 銓敘部講 因為你不是經營事業 所以可以一般行政機關當經紀人 但活動收到的收益要「全部」捐出來 這很誇張吧? 而且為何要把一般行政機關和公營事業作不同規定 發的通稿還說 你們同類型可以比照辦理哦 但事實是根本不是這樣啊 傻眼
作者:
ksxo (aa)
2021-08-30 19:46:00風向一樣正確的公務員都適用阿 公平
作者:
mrfreud (冰點後就是終點。)
2021-09-03 13:51:00樓上 這叫假公平
作者: enjoythegame (~書讀不完了#o#~) 2021-09-03 16:23:00
執政黨說可以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