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尾隨偷拍女書記官 傳考績會前先一步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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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連續多天尾隨黃女偷拍。(資料照,記者翻攝)
2021/08/12 12:04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刑事庭黃姓男法官助理,疑因愛慕同院一名身材姣好
的黃姓女書記官,竟然接連4天尾隨、偷拍其裙底風光,9日再度犯案時,被埋伏員警當場
逮獲,依妨害秘密罪嫌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訊後諭知6萬元交保;台北地院今將召開考
績會,最嚴重可能予以「解聘」懲處,但上午傳出黃男交保後已自認再難共事,提出口頭
請辭,請辭動作是否完成,不會影響考績會的決定。
法官助理屬約僱人員,與院方為約聘關係,若考績會做成「解聘」決議,但黃男本就已有
意辭職,處分看來似乎未沒有達到實際效果,但這項負面註記將追隨著黃男,仍會影響黃
男謀公職,成為日後黃男若想重返公職的絆腳石。
全案本週一破案後,北院也立即展開行政調查,今天召開考績委員會,據指出打算援用「
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第36條規定,以其「聘用期間不適任或嚴重違反
相關法規」為由,以最重的處分「解聘」開鍘。
法官助理雖然在各法院工作,權利義務準用公務員,但屬於約聘僱人員,仍屬勞工,卻因
其身分性質特殊,部份情況不適用勞基法。黃男若不服解聘處分,可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
訓委員會申訴。若申訴被駁,可提行政訴訟救濟。
35歲、已婚的黃男,疑因愛慕同法院的黃姓女書記官,連續多日化身「攝狼」,趁黃女上
班出捷運小南門站,在電扶梯尾隨,以手機偷拍裙底風光,黃女的同事發現告訴她,黃女
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赫然發現黃男已連續駐點在小南門站守候書記官到站、尾隨偷拍
4天。
警方研判他會再次犯案,本月9日派員埋伏,果然他又緊跟在女書記官身後,於電扶梯下
風處伸手以手機偷拍裙底風光,被便衣警察逮個正著,他供稱每天先陪妻子至西門站下車
上班,自己再步行至小南門站伺機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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