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談] 我在台北地院工作遇到的怪當事人

作者: greatbrother   2021-06-29 21:09:45
這個當事人姓姜,他跟中華電信公司間有過給付電信費的糾紛,結果這位姓姜的人士真
得很誇張,自從官司確定之後,他似乎是不甘心一樣,一直提出再審,至今已經提了超
過了一千件的再審,全部都是被駁回,法院駁回也沒用,他就一直提,然後理由都一樣,
很多書記官都被他弄到苦不堪言,這種行為已經構成權利濫用,我們卻拿他一點辦法都
沒有。罰錢,沒用的,因為這個當事人根本沒有錢,我就是因為很氣,法院的訴訟資源
不是讓他這樣用的,想了就氣。
作者: TKCH (啥?)   2021-06-29 21:14:00
常跑法院的有幾個是正常的
作者: mapletree (小鬼)   2021-06-29 21:51:00
待在監獄裡,這種人早就看到膩了
作者: JasperLo (我的風霜,你的單純。)   2021-06-29 22:00:00
當每日解就好了 想那麼多幹嘛 薪水1號有進來最重要
作者: patric1224 (一閃一閃派大星)   2021-06-29 22:03:00
這種人應該司法機關都一陀拉庫吧。
作者: ICDD (挖洗底迪)   2021-06-29 22:19:00
監獄裡 電風扇沒開 主管晚上腳步太大聲 同學用他的衛生紙 羊肉爐沒有肉塊 綠豆湯不冰 舍房太悶 限制用水 反正什麼鬼事他都可以提出申訴 可以提告職員瀆職 因為他有的是時間跟你耗你這個當事人小巫見大巫
作者: lovelyshu (減肥是需要強迫自己的!)   2021-06-29 23:31:00
濫訴的當事人,在法院不是都司空見慣嗎....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06-29 23:59:00
公權力也只能這樣,像一些遊民不戴口罩還要報警,能怎樣?開罰單,你去強制執行遊民財產啊。抱怨我們行政執行都扣不到錢,我建議可以比照銀行債權,時間一到就半價賣給資產管理公司用江湖規矩向義務人收錢,再擺爛看看嘛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6-30 00:50:00
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作者: eno4022 (eno)   2021-06-30 06:08:00
每個對外的機關都會有幾個這種常客啦,習慣就好
作者: TKCH (啥?)   2021-06-30 08:13:00
記得維持自己的身體健康跟領薪最重要,其他的都是浮雲。
作者: m0630821 (無言耶)   2021-06-30 08:16:00
我想到全台法院跑透透的莊XX
作者: NTUisgood (台大真好)   2021-06-30 13:13:00
領薪水跟身體健康最重要+1
作者: justice67 (11.9到日本東北,函館)   2021-06-30 15:48:00
不然你也告告看,能不能成立妨害公務
作者: volksppt (尋找我的小主人)   2021-06-30 16:55:00
跟消費申訴很像,明明都民事定讞了,還不斷申訴民眾就是反正申請不用錢,狂申請,使用者付費部分應該納入行政成本
作者: felix0327 (肥力可施)   2021-06-30 19:34:00
我還被前律師謝x貨 過呢
作者: kenken0902 (裕)   2021-06-30 21:37:00
法院地檢常客怪客多,心情要自我調適(公家飯...)
作者: lovelyshu (減肥是需要強迫自己的!)   2021-07-01 11:30:00
我以前曾經留過跟樓樓上類似的言(舉例:OXO),然後就被告
作者: p16771 (葬月)   2021-07-01 11:30:00
警察局也一堆這種人
作者: sarutobi (溪蓀)   2021-07-01 17:25:00
真的看膩,已無感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21-07-01 17:40:00
反正就是自我總量管制,一次來1件和來100萬件都一樣
作者: arren202 (一郎)   2021-07-02 10:26:00
https://www.google.com/amp/s/www.mirrormedia.mg/story/amp/20200604inv003/https://i.imgur.com/VIlm86f.jpg桃院法官罰過啊 看你們法官有沒有種而已
作者: linmarkyu (飛影)   2021-07-02 13:00:00
說到樓上的桃院法官,那時候的判決書還蠻有霸氣威嚴感現在民訴已經有這類規定,如真的濫訴的話,可依法行政
作者: fisikiki   2021-07-02 14:19:00
給推文裏面的判決書一個讚 居然還能這樣寫
作者: colbert0626 (小華)   2021-07-02 15:50:00
這種的當事人行政機關更是一堆,至少法院還不會讓你到辦公室鬧,如果是行政機關跑到你辦公室又叫又跳一堆
作者: lovelyshu (減肥是需要強迫自己的!)   2021-07-03 00:18:00
欸....樓上....當事人在辦公室鬧的不是沒有好嗎...只是我們可以請法警來協助處理...比行政機關好一些...也是有當事人在辦公室幹出傷害行為,然後同事提告的這類當事人以民事相關的科室容易遇到
作者: genderbb (多走走)   2021-07-03 02:27:00
法院還有硬起來的時候,行政機關就只能被煩死
作者: stacyyh (消失的射手座)   2021-07-05 12:08:00
好像各法院都有1-2個這種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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