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採購簽-不利用共同供應契約

作者: tigerl (小老虎)   2021-05-11 21:15:51
在下承辦採購業務(只是部份設備,兼職性)不久,同事是有教
但想請教各位前輩針對10萬以下小額採購, 不上共同供應契約購買的簽法,
如何簽較沒事,又不會得罪人,
1.採購網沒有賣,直接外面買 是否一定要「 述明不在採購網買的理由」簽請首長同意?
2.採購網有賣相同東西,價格一樣或更低,逕洽廠商購買(不下單採購網),
也需要說明不買的理由嗎?
3.下級單位上陳的採購簽,採購網有該項目,但是他們要採購買採購網沒有的型號),
簽裡面都沒有說明,身為審核單位要簽什麼文字才能保護自己?
謝謝
作者: YKC96 (YKC96)   2021-05-11 21:28:00
1.不用,就沒賣的東西,是要簽個鬼2.通常要,共約有何不用共約買,較有保障3.退回去叫他敘明
作者: Darkship (幻想鄉的提督)   2021-05-12 01:11:00
坦白說 各機關內規不一樣 建議請教單位內採購經驗豐富的前輩比較好
作者: shomin5566 (小明❺❺❻❻)   2021-05-12 07:33:00
為什麼不用共契會得罪人?
作者: loking (J)   2021-05-12 10:31:00
得罪人? 聽起來就怪怪的....
作者: uco330 (向雨祈禱)   2021-05-12 12:28:00
如果逕洽的價格比共契貴 不寫原因不行吧 比如緊急需求之類
作者: eno4022 (eno)   2021-05-13 07:33:00
現在已經沒有應採共契這回事,你不要管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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