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教官職等問題

作者: misami (bb)   2021-04-08 21:58:00
板上各位前輩好!
因為朋友權限不夠,幫忙代PO銓敘問題
小妹朋友99年考上高考,同年12月分發至交通部所屬國營事業,並以交通資位高員級
任用,100年另考為甲等、101年全考為甲等,續於102年轉任至一般行政機關(非交
通行政機關)擔任科員(薦任6至7職等),102年考績為乙等,103至105年為考績甲等
(105年1月才升7職等),
106年1月升薦任8職等股長(以7職等權理),惟於106年8月降調為科員,目前仍為薦任7職等。
茲想要請教板上人事高手,朋友是否可以以「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
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三類轉任辦法)」,追溯至106年1月提敘到薦任8職等嗎?
即為104年1月升任薦7職等打全考。以上,感謝各位人事達人幫忙解惑了。
作者: abcd5566 (aa)   2021-04-08 22:00:00
沒升過8怎銓敘到8
作者: kirious   2021-04-08 22:32:00
現在的職位不是5-7?你要怎麼敘8?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21-04-08 23:50:00
看的我頭很痛 你自已覺得你描述的會準確 但其實沒有你主張的提敘辦法在102年轉任就應該作了 怎麼會有追溯問題 102年應該是以非現職人員任用 任用送審時 人事應應該會將101一年年提敘一級 就這樣 後面就是一樓說的提敘跟考績升等任用是兩件事提敘晉一級不等於該年考績可以拿來升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